料 mm 抗拉强度, kgf/ 焊条牌号及直径, mm 焊丝牌号及直径, mm 焊剂或焊粉牌号 气体钝度 焊缝外形正面 尺寸 背面 外观焊缝正面及背面的检查 表面缺陷 焊缝表面质量达到 何级 正弯 冷弯背弯 试验 侧弯 考试操作技能达到何级 成绩 基本知识 主考人 ( 签字 ) 考试委员会结论 备注 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 _______________ 监考人员 _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第二节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
第 6.2.1 条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分板状和管状两种,均采用对接接头。
板状试件考试方法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规定的板状试件考试内容进行。 管状试件考试按本节规定进行。
第 6.2.2 条 管状试件考试,其试件管径的适用范围为试件直径的 0.5 ~ 2.5 倍,但试件管径大于或等于 200 毫米 时,适用外径上限不受限制;试件壁厚的适用范围为其壁厚的 1.5 倍。 第 6.2.3 条 手工电弧焊、氧-乙炔焊、手工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自动 ( 半自动 ) 焊及其间的组合焊均应单独进行考试。 第 6.2.4 条 焊接位置的规定:
一、板状考试位置分为平、立、横、仰四种;管状考试位置分为转动、水平固定和垂直固定三种。
二、管状接头试件水平固定及垂直固定位置考试合格者可进行板状接头的全位置焊接。
三、板状接头试件考试合格者,可进行直径大于 600 毫米 管
状接头对应位置的焊接。
四、在有障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从事焊接工作的焊工,应按实际情况设置模拟障碍进行考试。
第 6.2.5 条 碳素钢及合金钢考试所用钢材的分类、分组规定见表 6.2.5 。考试试件的钢材类别应和焊工所要焊的产品的钢材类别相同。在表 6.2.5 同一类同一组别中,一种钢号考试合格后就可免去该组其它钢号的考试。
在 A 类钢材中, Ⅱ 组考试合格可免去 Ⅰ 组的考试, Ⅲ 组考试合格可免去 Ⅰ 、 Ⅱ 组的考试, Ⅳ 组考试合格可免去 Ⅰ 、 Ⅱ 、 Ⅲ 组的考试, Ⅴ 组考试合格可免去 Ⅰ 、 Ⅱ 组的考试。 Ⅲ 组与 Ⅴ 组之间或 Ⅳ 组与 Ⅴ 组之间,考试不能互相代替。 在 B 类钢材中,各组之间不能相互代替。
如果焊工所要焊的产品材料的钢号在表 6.2.5 所列之外,则考试所用钢材的钢号应与产品材料的钢号相同。
用碱性药皮的焊条考试合格后,可免去酸性药皮焊条的考试。 表 6.2.5 钢材的分类和分组 钢材类别 A碳A3F 12Mng 16Mo 12Cr2MoWV15MnVNTⅠ Ⅱ Ⅲ Ⅳ Ⅴ 钢材组别 素 钢 A3 A3R A3g 15g 20g 16Mn( 锻件 ) 16Mng 16MnR 12CrMo B R 15CrMo 12Cr3MoVSi15MnMoV20MnMo TiB g 12ClMoV 18Cr3MoWV 18MnMoN bR 16MngC 12MovWBSi20Cr3MoWv Re 和10 、 20 、 15MnVg 低 合 金 钢 0Cr18Ni9 不 B锈0Cr18Ni12Mo1Cr25Ni20 2Ti Si2 钢0Cr18Ni12Mo 3Ti 0Cr18Ni9Ti 1Cr18Ni9Ti 1Cr23Ni18 19gC 15MnVR 15MnVgC 20Mn 09Mn2Vg 18MnMoNbg 15MnMoV 20MnNb 0Cr13 0Cr17Ti 1Cr17Ti 1Cr13 2Cr13 1Cr17Ni2 1Cr18Ni12Mo2Ti 1Cr18Ni12Mo3Ti 00Cr18Ni10 00Cr17Ni14Mo2 00Cr17Ni14Mo3 0Cr17Mn13Mo2N 第 6.2.6 条 铝及铝合金考试用材料的分组规定见表 6.2.6 。同一组别中,纯度高或合金含量高的材料考试合格后,可免去该组纯度低或合金含量低的材料的考试。组与组之间不能相互代替。 表 6.2.6 条常用铝及铝合金的分组
组别 Ⅰ Ⅱ 材料名称 L1 、 L2 、 L3 、 L4 、 L5 、 L6 LF2 、 LF3 、 LF5 、 LF6 、 LF11 、 LF21
第 6.2.7 条 铜及铜合金考试用材料的分组规定见表 6.2.7 。同一组别中,一种材料考试合格后可免去该组其它材料的考试。组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