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问题,为我省水利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重大工程和制度建设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发展的需求分析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发展的需求预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利发展的需求,二是科学发展观对水利发展的要求,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水利发展的要求,四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水利改革的要求。应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提出以后,以及区域发展战略调整,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的影响及其对水利发展的需求,包括对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的需求等,为进一步深化提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及水利发展与改革目标制定提供依据。
3、水利发展有利条件与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中央扩大内需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西部大开发等提出和实施,水利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但由于现状水利发展所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未解决,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各种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尤其是在中央财政政策对水利的影响比较大,省级投资水平还不能完全把握的情况下,水利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各流域和区域应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辖区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主要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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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水利发展与改革思路研究
在水利发展现状分析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主要制约因素,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制定我省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 要深入研究“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问题。要系统分析评价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的新要求,以及水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研究确定“十二五”水利发展的目标和指标体系。
第二,要深入研究民生水利发展问题。要立足于我省基本省情和现阶段的基本水情,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云南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深入研究民生水利的服务范围、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深入研究民生水利的投入渠道、投资结构、投资重点,深入研究民生水利的管理体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民生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三,要深入研究水利投资和接续项目问题。要针对我省工程性缺水突出的问题,研究加快水利建设的重点领域、投资来源渠道,尤其是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任务即将全面完成的情况下,要超前谋划,及时提出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政策的接续项目,保持稳定的水利投资强度。
第四,要深入研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问题。要针对水资源保障水平低、用水效率不高、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结合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用水定额管理和水功能区管理,研究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红线和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红线,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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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利用。
第五,要深入研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问题。要根据我省水资源的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的工程、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我省水资源安全。
第六,要深入研究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要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研究流域、区域、城乡水资源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问题,强化城乡水务管理,探索初步建立水权制度,健全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培育发展水市场。
第七,要深入研究提升防洪抗旱能力的问题。依据流域防洪规划,研究划定防洪保护区范围,编制好洪水风险图,建立健全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洪水预报及风险管理,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要研究水库优化调度问题,加强洪水调度管理和洪水资源化利用。研究完善防洪抗旱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相关措施。
第八,要深入研究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问题。研究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的政策措施,防止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运用工程、技术、管理和生物控制等措施,对河湖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第九,要深入研究水利发展重大体制机制问题。要针对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水务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价形成机制,以及基层水利发展等问题,逐步建立水利良性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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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问题的深入研究,制定我省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
3.5 专业规划编制
根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或完善重点领域尤其是基础设施薄弱、涉及民生水利的专业规划,如河流防洪、抗旱减灾、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血防、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规划、水利改革与管理、厅直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水文发展、水利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体见附表。
专业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规划成果和研究成果,能够达到指导专业领域发展、项目审批或安排投资依据的深度。各专业规划的编制应加强咨询论证工作,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已完成编制的专业规划,规划水平年与“十二五”不一致的,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云南省水利发展总体要求,对实施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正在编制的专业规划,力争尽早提出阶段性成果,为“十二五”规划编制提供支撑。尚未开展的专业规划,应及早开展编制,争取规划成果或规划思路吸收到“十二五”规划中。
3.6 水利发展总体布局研究和重点工程筛选
根据全省地形地貌、水系特点,结合各地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及水利现状和今后发展方向,以及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初步确定水利发展的区域格局。
全省水利发展总体布局,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特点,统筹考虑地区间差别、城乡差别、坝区山区差别,加大向贫困地区、少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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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向藏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小民族地区等区域的倾斜,突出云南水利发展内涵。
根据云南省实际情况以及“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的要求,初步筛选确定水利“十二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包括:新建骨干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区小康水利工程、防洪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农村水电、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程、水利血防工程、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工程等。
3.7 研究制定保障措施
1、强化水利规划地位,科学指导工程建设
继续完善以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为基础、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为支撑的云南省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全省国民经济建设规划及布局要与水资源综合规划衔接,避免在缺水地区布置高耗水、重污染的工业项目和盲目发展灌溉面积,依法规范水资源开发行为,重大水利建设项目要以规划为依据,合理安排水利工程建设。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论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还是水利水电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都应根据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科学制定发展的目标、规模和水平,做到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与防洪总体要求相协调。
2、合理划分事权,稳定水利资金投入
按确定的国家、流域机构、地方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对我省水利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大省、地各级对水利投入的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水利投入,促进对水利项目的资金配套的落实,保证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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