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10)

2019-08-17 13:00

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建设,允许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其他城市投资者到农村创业。

推进城乡“六个一体化”。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改革城乡分割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工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各类空间,实现产业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生产向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方向延伸,增强城乡产业联系,构筑城乡互动产业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水电气路等各类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以市、县为单位制定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体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均衡配置。把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推动城乡各类基本保险制度全面并轨。健全城乡社会管理体系,借鉴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方式,在农村建立现代新型社区,增强农

— 43 —

村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第十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全面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外来人口以居住地登记为准统一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以稳定就业或可靠收入来源、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居住证发放制度。推行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挂钩,实现户籍人口以户口登记证明为准、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准,享受各类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体系。加快构建集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缴税收费等管理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按照联网对接、共享使用、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各级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人口信息概况、人口信息查询或交换、人口信息分析、人口信息采集管理等共享和应用服务。到2020年实行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制度,为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支撑。

建立健全城镇常住人口服务管理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对转变人口工作职能的要求,强化人口信息、人口政策规划与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能,建立完善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统计、考核、绩效评价等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 44 —

把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统一纳入服务管理范畴,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总结省内外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向社会化、社区化、法制化转变,形成以房(业)办证、以证服管、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第十一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合,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方式,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度增加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小城镇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并适当提高比例,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开发强度标准设定双约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提高工业项目用地产出强度和容积率门槛,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用

— 45 —

地标准控制。进一步完善“一整合三集中二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开发强度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加强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

推进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拔。规范和优化土地收益支出结构,土地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颁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鼓励引导有条件地方的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 46 —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平台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第十二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标准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筹集和使用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各类保障性房源统筹建设、分类管理,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探索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第十三章 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逐步建立低成本、多元化、可持续的城乡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拓展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地方政府通过市政债券等多

— 47 —


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10).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高级职称答辩注意事项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