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标准
7)钢轨肥边打磨
8)成段整修扣件,进行扣件和接头螺栓涂油。 9)刷新线路钢轨标记,加固线路标志 10)地面线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
11)清除地面线道床、路肩杂草、垃圾及影响线路外观的物品。 12)整体道床保洁。
13)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纠正性维修的单项工作 。 4.1.7 线路、道岔纠正性维修的基本工作内容:
1)调整轨道几何尺寸,达到维修作业验收标准。 2)钢轨打磨,钢轨焊补。 3)更换和修理轨枕、岔枕和支块承
4)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道岔部件和失效连接零件。 5)T型扣件螺栓清洁。
6)根据线路状态适当起道,木枕地段应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应撤除调高垫板,全面或重点捣固;整体道床地段,应更换压溃胶垫。
7)改道,拨道,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全面拨正曲线。
8)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土垄,处理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和整理道床。 9)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岔枕和支承块。
10)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11)矫直钢轨硬弯,打磨焊修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12)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进行涂油。
13)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路肩杂草和整体道床保洁。 14)整修道口和排水沟,修理、补充和刷新标志,回收沿线旧料。 15)修补立柱道床的立柱 16)其他需要预防和整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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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基本工作内容。
1)整治轨道几何尺寸达到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2)更换重伤钢轨
3) 更换达到伤损标准的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和护轨螺栓。 4)调整严重不良轨缝。
5)进行无缝线路地段钢轨折断、重伤和重伤焊缝的处理。
6)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整修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有碴道床)。 6)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4.2 维修管理组织
4.2.1地铁运营分公司综合维修部工建车间负责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线路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线路设备具体情况,车间设置的轨道设备维修管理组织为:轨道专业生产技术组,下设正线轨道维修工班、车辆段综合维修工班、探伤检修工班等。
4.2.2 深圳地铁轨道线路维修管理组织实行修养分开的维修模式。综合维修部工建车间负责经常保养、临时补修以及工作量较小的纠正性维修工作,工作量较大、周期长的纠正性维修采取委外维修的方式,维修工程部、工建车间负责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4.3 维修工作计划
4.3.1 工建车间根据轨道线路设备运作实际情况和运营分公司维修部工程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年度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和临时计划(包括周计划、日补充计划与委外维修计划)报运营分公司和行调审核批准后实施。年度检修计划应在11月中旬前上报分公司,月度检修计划和临时计划的申报按照《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4.3.2 线路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原则上根据检修周期与设备的实际运作情况而编制。每年10月中旬前,由工建车间依据每年的秋季大检查对轨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后的情况分析,参照轨道设备检修周期,编制第二年年度检修计划,经维修部审核后于11月中旬前上报运营分公司。
4.3.3 轨道设备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年度检修计划进行细化,由轨道专业生产技术组编制完成,经车间、维修部审核后上报分运营公司批准下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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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年度、月度检修计划中应含工时、材料等的消耗定额。
4.3.5 年度、月度检修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同时结合实际进展检查计划实施与完成情况,有必要时工建车间可根据线路设备状况具体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但计划的变更或调整需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4.3.6 维修部和工建车间技术人员应对设备检修计划进行认真核实,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并在月末做好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
4.3.7 轨道工班对维修、保养项目执行自检自评。
4.3.8 维修工程部组织对纠正性维修项目进行验收评定,工建车间每季度按经常保养标准对工班管辖地段设备质量组织随机抽样检查评定,维修工程部抽检。工建车间组织对当月保养和临时补修地段状态进行抽查复核。
5 轨道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5.1 路基
5.1.1 应有必要的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原设计的规定,并经常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
5.1.2 路堤路肩宽度应符合设计标准。侧沟的深度和底宽均不应小于0.4m,土质边坡为1:1~1:1.5,沟底纵向坡度应不小于0.2%,困难地段应不小于0.1%,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所有排水设备应及时清理,保持流水畅通,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杂物必须运走,不得弃置在沟边上。 5.1.3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电缆不得埋设在路堤边坡及路肩上(过渡短经路除外)、侧沟和道床下,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2) 电缆沿路堤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横跨线路时,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
3) 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4)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应与运营分公司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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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必要时维修工程部派人检查。施工完毕须经维修部确认相关设备状态。 5.2 道床
5.2.1 碎石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表
线路类别
正 线 试车线 无缝线路 普通线路 顶面宽度(m) 3.3 3.4 3.1 2.9 曲线外侧道床加宽 半径(m) ≥800 < 800 < 600 < 300 加宽(m) 0.1 0.1 边坡坡度 1:1.75 1:1.75 1:1.75 1:1.5 车厂线 说明:表中数据按线路铺设2.5米长Ⅱ型砼枕得。
无缝线路道床碴肩,必需要堆高150mm。道床顶面(以轨底处为准)应低于轨枕顶面20~30mm。Ⅰ型砼枕地段中部道床顶面还应凹下并低于枕底不小于20mm,凹下部分长度200~400mm,Ⅱ型和Ⅲ型砼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新型轨枕有关要求按设计文件说明。 5.2.2 碎石道床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 石 道 床 厚 度 表
路基类型 非渗水土路基 岩石、渗水土路基 道床厚度(mm) 正线、试车线 双层 道碴250 底碴200 车厂线 单层250 单层道碴300 5.2.3 各种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道碴的技术条件应符合TB69-59有关技术标准并符合下表的粒径级配。
道 碴 粒 径 级 配 表 方孔筛孔边长(mm) 过筛质量百分率(%) 16 0~5 25 5~15 35.5 45 56 63 25~40 55~75 92~97 97~100 5.2.4 整体道床的厚度与机车车辆轴重、行车速度、基底变形量有密切关系,也与隧道衬砌形式、支承块尺寸有关,通用厚度大于或等于280mm。
5.2.5 整体道床应设置相应的伸缩缝,伸缩缝间距:洞口向内300米范围内为6250mm,进洞口300米以后为12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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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碎石道床应经常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情况,结合纠正性维修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以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整体道床表面要整洁,排水沟不能堵塞,不能存在水淹道床的情况。
5.2.7 正线、联络线、出入段线和试车线的整体道床与碎石道床相接处应设弹性过渡段,过渡段长度为12~15m。 5.3 轨枕
5.3.1 轨枕每公里配置根数,应根据运量、容许速度及轨道线路设备条件等决定。隧道内正线及辅助线的直线段、半径大于及等于400m的曲线地段和坡度小于20?的地段,每公里铺设短轨枕数为1680对,半径为400m以下的曲线地段和大坡道上(坡度≥20?),每公里铺设短轨枕数为1760对;地面线的碎石道床直线段和半径大于及等于400m的曲线地段,每公里铺设轨枕数为1680根,半径为400m以下的曲线地段,每公里铺设轨枕数为1760根;车厂线每公里铺设轨枕数为1440根,试车线每公里铺设轨枕数为1680根(加强地段为1760根)。
1) 每节钢轨轨枕间距尺寸无缝线路应均匀布置,见下表。
轨 枕 间 距 表
轨枕配置根数(根/km) 1680 1760 减振道床轨枕间距按设计图执行。 2) 普通线路轨枕配置见下表。
轨 枕 间 距 表 轨型 60kg/M或50kg/m 每千米钢轨长配置根度(m) 数 12.5 25 1680 1760 1680 1760 每节钢轨配置根数 21 22 42 44 轨枕间距(mm) 木枕 c 440 440 440 440 b 544 524 487 497 a 610 580 605 575 c 540 540 540 540 混凝土枕 b 584 569 573 549 a 600 570 598 570 轨枕间距(mm) 595.2 568.2 3)普通线路轨枕间距计算方法见附录B。 4)无缝线路铝热焊缝距轨枕边不得小于40㎜。 5.3.2 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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