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标准
轨恢复原有状态,保持原锁定轨温不变。
5)在线路上焊接时的轨气温应不低于0℃。放行列车时焊缝处轨温应降至300℃以下。 6.4 调整轨缝作业
6.4.1 成段轨缝尺寸是否符合第5.4.11条的规定,一般应于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进行检查。日常可根据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采用的C值和其后的轨温变化情况进行检算。必要时可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在抽样地段,逐根钢轨松动接头螺栓和扣件(或冒起道钉),尽量使钢轨自由伸缩,然后按检查时的轨温和轨缝平均值进行检算。
6.4.2 轨缝应经常保持均匀,日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调整。
1)原设置的轨缝,不符合第5.4.11条的规定。
2)在调整轨缝轨温限制范围以内时,出现三个及三个以上瞎缝或轨缝大于构造轨缝、轨缝严重不均匀、线路爬行量超过20㎜。
6.4.3 成段调整轨缝时,应事先调查和计算,确定每根钢轨的串动方向与串动量,编制分段作业计划,如因配轨不当,接头相错量较大时,应按第5.4.6的规定,在一股或两股之间按长度误差量调配钢轨,不得用增减轨缝尺寸的方法调整接头相错量。 6.4.4 调整轨缝作业要求:
1)不拆开接头调整轨缝,只松动接头螺栓,放行列车时,每个接头至少拧紧四个螺栓(每端两个)。
2)拆开接头成段调整轨缝,拉开空隙不超过50㎜,放行列车时,应把拉开的尺寸均匀到其他接头内,每个接头至少拧紧四个螺栓(每端两个)。
3)拆开接头成段调整轨缝,拉开间空隙不超过50㎜,放行列车时(限速),插入短轨头(带轨底),配合使用长孔夹板,并垫短枕,每个接头至少拧紧四个螺栓(一端两个,另一端一个,短轨头上一个)。
4)使用短轨头时,拉开的最大间空隙不得超过150㎜,短轨头(带轨底)的长度分别为50、70、90、110、130㎜五种。 6.5 钢轨打磨、焊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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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对线路上钢轨波形磨耗,侧面磨耗及飞边,鞍型磨耗,焊道凸凹等病害,应使用打磨列车进行成段打磨。打磨后钢轨踏面用1米直尺测量,不平矢度应小于0.3㎜,对个别焊道凸凹、鞍形磨耗,应使用小型磨轨机具打磨,打磨后用一米直尺测量,不平矢度应小于0.5㎜。固定型辙叉踏面不平顺磨耗,尖轨、固定型辙叉、翼轨及尖轨非工作边出现飞边,亦应打磨。
6.5.2 钢轨(含尖轨和辙叉)低头,压溃、擦伤、掉块、磨耗和锰钢辙叉裂纹应进行焊修。 6.6 碎石道床清筛作业
6.6.1 道床脏污或翻浆,应结合综合维修或经常保养进行道床一般清筛或边坡清筛,枕盒清筛深度为枕底向下50~100㎜。并做好排水坡,边坡清筛为轨枕头外部全部道碴,道床一般清筛后应及时夯实。
7 轨道线路维修标准
7.1 轨道线路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7.1.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按行车速度、线路类别、作业类别确定。
轨道几何尺寸管理值中,作业验收管理值为纠正性维修、经常保养、临时补修作业的质量检查标准;经常保养管理值为轨道应经常保持的质量管理标准;临时补修管理值为应及时进行轨道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超过临时补修管理值的处所,应及时处理。
7.1.2 V≤80㎞/h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如下表规定。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轨距 水平 高低 方向 三角坑 缓和曲线 作业验收(㎜) 正线 +6 -2 4 4 4 4 车厂线 +6 -2 5 5 5 5 经常保养(㎜) 正线 +8 -4 6 6 6 6 车厂线 +9 -4 8 8 8 7 临时补修(㎜) 正线 +9 -4 10 10 10 7 车厂线 +10 -4 11 11 11 8 轨 道 维 修 规 程 Q/SZDY 0030 - 2004 第32页 共76页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企业标准 (扭曲) 直线和圆曲线 4 5 6 8 9 10 轨距偏差不含曲线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 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米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为长6.25米,但在延长18米距离内
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试车线按正线办理。 7.1.3
V≤80㎞/h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如下表规定。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轨距 水平 高低 方向 直线 支距 作业验收(㎜) 正线 +3 -2 4 4 4 2 车厂线 +3 -2 6 6 6 2 经常保养(㎜) 正线 +5 -3 6 6 6 3 车厂线 +5 -3 8 8 8 3 临时补修(㎜) 正线 +6 -3 9 9 9 4 车厂线 +6 -3 10 10 10 4 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经常保养为2㎜,临时补修为3㎜。 试车线按正线办理 7.2 维修验收标准
7.2.1 线路纠正性维修验收采取评分办法,评定标准为附录D的规定,满分为100分,扣除缺陷分后,85~100分为优良,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线路经整修复验后,在60分以上者,可评定为合格。
7.2.2 道岔纠正性维修验收采取评分办法,评定标准为附录E的规定,满分为100分,扣除缺陷分后,85~100分为优良,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道岔经整修复验后,在60分以上者,可评定为合格。 7.3 维修验收办法
7.3.1 线路、道岔纠正性维修验收单位,正线1㎞为1个验收评定单位,当月维修不足1㎞的也可验收。试车线、车厂线1股道为1个验收评定单位。道岔1组为1个验收评定单位。验收记录见附录I5和附录I6。
7.3.2 当月纠正性维修完工后,工班或外委承包施工单位应进行自验,确认各项质量达到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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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车间。车间初验达到标准后,逐项填写验收记录报维修部,由维修部组织终验评定质量。
7.3.3 当月经常保养地段的作业项目由工班按线路、道岔经常保养质量评定标准(见附录F、附录G)进行自验,车间抽验。
7.3.4 临时补修验收方法以养路工班自验为主,超限消除情况在检查手册中记录,对Ⅲ级超限的处理由车间组织复验。 8
8.1 巡道查
8.1.1 巡道是指利用夜间列车停运时段(车厂线安排在白天)对轨道线路设备进行巡查,处理侵限障碍物,做好巡道小补修,保证行车安全的一项线路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巡道周期为运营初期每48小时全线巡查一遍,车厂线每24小时巡查一次,重点地段应加强加巡查。,运营正常后,根据轨道设备情况再作调整。(定义不恰当)
8.1.2 车间应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轨道线路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线路设备巡道查巡回图。
8.1.3 巡回图规定起止日期、巡道查时间、巡回路线、起止区段、重点巡查部位、交接班要求等内容。
8.1.4 车间可根据线路设备和行车要求对巡回图进行相应修订。
8.1.5 巡道查人员需具备高度责任感,身体健康,视听觉良好,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操作。
8.1.6 巡道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能力: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线路业务;了解靠近线路堆放料具的限界知识、钢轨和联结零件的伤损判定及标记方法、零配件缺损知识、线路防爬知识、无缝线路断轨和胀轨跑道知识,有单独处理相关故障的能力;能测量、检查设备伤损情况、进行清理排水沟作业及巡道小补修作业。
8.1.7 轨道设备巡道检查的主要内容。
1)钢轨检查:对已有标记的伤损有无发展进行检查并根据伤损标准进行判定。 线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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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夹板和螺栓检查:对夹板(含急救器)变形、裂纹、折断和轨缝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对接头螺栓、扣件螺栓及垫圈的松动和缺损进行检查。
3)道岔检查:对尖轨裂纹掉块、密贴、空吊进行检查;对连接杆进行检查;对辙叉、护轨进行检查;对联结零件进行检查。
4)路基道床检查:对路基道床下沉陷落坍塌进行检查;对路基浸水漫水、道床积水进行检查;对排水沟是否淤塞进行检查。
5)对侵限障碍物进行搬除,进行巡道小补修作业。 8.1.8 巡道小补修内容。
1) 对线路道岔松动缺损的零配件进行复紧、安装、更换和减磨涂油。 2) 对淤塞的排水沟进行疏通清理。
8.1.9 故障处理原则:能消除的,应立即消除,消除不了的,应及时汇报工班处理。若故障危及行车安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设置防护并立即汇报车站或行车调度,说明危险程度及需处理的时间。 8.1.10 巡道查行走规定和注意事项。
1)应按巡回图规定的路线登记要请点及消销点,行走检查要全面查看、重点检查。 2)应在轨道中心行走。
8.1.11 当班巡道查结束后,巡道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道检查记录,工班长应予以签认。 8.1.12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1、4号线轨道巡回图见附录J。 8.2 月度检查
8.2.1 月度检查是指轨道工班每月对所管辖轨道线路设备进行的一次项目齐全的设备静态检查。 8.2.2 检查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前,如临时调整需由分公司批准。
8.2.3 月度检查应做到全面检查,努力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隐患,同时为编制下一月度线路设备维护计划做好状态调查。 8.2.4 轨道工班工班长对所管辖线路设备月度检查数据负责。
8.2.5 工班长负责组织本工班月度检查,参加月度检查人员需经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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