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作业人员应坚持参加储罐使用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掌握储罐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遵章作业,并做好如下工作:
a) 严格遵守储罐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b) 坚守岗位,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和标准对储罐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c) 严格执行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做好防冻、防腐、防火、清洁工作;
d) 加强对密封点和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 10.6 储罐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定期检验维护和有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设备状态实时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设备维护方法,实现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储罐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
a) 执行本标准和储罐有关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储罐管理规定和工艺操作规程;
b) 建立健全的储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储罐安全操作和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储罐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c) 负责储罐的日常检查,做好储罐的维护和保养;
d) 办理储罐使用登记;建立、健全“一台一档”的储罐技术档案,进行储罐设备状况分析和管理总结;
e) 编写储罐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及检修计划,落实检验并编写检验报告,并及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检修,开展对事故隐患的整治;
f) 建立严格、完善的安全设施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定期组织储罐安全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g) 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应根据储罐、介质、气候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储罐可能发生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经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通过后执行;
h) 负责编制、上报储罐修理、更新、改造、检检验计划,报送当年储罐数量和变更情况的统计报表、储罐定期检验计划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i) 组织、参加储罐事故的救援、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10.7 防腐蚀管理
储罐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储罐腐蚀情况的日常检查,定期对易腐蚀部位进行检查和检测,并作好记录。 10.8 防雷、防静电
10.8.1 应加强对储罐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储罐防雷、防静电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0.8.2 每年对接地电阻应至少检测1次。
10.8.3 在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0.8.4 雷雨季节应加强检查浮顶罐二次密封件的导电片与浮顶、罐壁之间的压紧情况,确保导电片与浮顶和罐壁接触良好;检查浮顶、转动扶梯和罐壁之间、配线金属管与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是否可靠;检查内浮顶储罐防静电连接导线,确保连接良好。 10.9 日常维护保养
储罐使用单位应对储罐及其安全附件、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等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做好定期检查、检测工作,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10.10 储罐的检修
10.10.1 储罐使用单位应编制储罐检修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10.10.2 储罐检修前应作好必要的人员、财产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检修条件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检修。储罐在停工检修时,若需进罐作业或在罐体动火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防窒息、防污染措施,如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罐内可燃气体等。
10.10.3 焊接用钢材和焊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份、耐腐蚀性能以及焊接性能应与原设计相同。材料代用应经过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10.10.4 储罐检修过程中的焊接、检验方法、充水试验和验收应满足GB 50128的要求。
10.10.5 加强对检修过程焊接质量的管理,焊工应持证上岗,焊接质量应满足GB 50236的要求。
10.10.6 储罐检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交工资料应存档,存档期不少于6年。验收记录需由验收参与方的签字后生效。 10.11 储罐的报废
当储罐符合报废条件时,由储罐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内部的储罐管理部门组织鉴定,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报储罐登记机关备案。 10.12 应急管理
10.12.1 储罐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a) 工作压力,液体温度或罐壁温度超过设计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b) 主要受压元件(罐顶、罐壁、罐底、接管、法兰、浮顶等)发生损坏、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c) 锚栓、测量及控制仪器仪表等主要附件失效或损坏,已不能有效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d) 储罐本体或附近发生火灾等异常现象,可能危及储罐安全操作的; e) 过量充装或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有效控制; f) 基础沉降不均匀,局部或整体沉降异常;
g) 保温材料破坏,导致罐壁结冰严重或罐体温度明显上升。
10.12.2 储罐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时,其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演练。 10.13 储罐技术档案
储罐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储罐的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存,技术档案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a) 储罐使用登记证;
b) 本标准6.3.1条和7.1.5条规定的储罐设计、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 c) 储罐的年度检查、定期检验及安全检查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相关证明资料;
d) 储罐的维修和技术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e)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f)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和检验记录;
g) 有关事故或隐患整治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11 储罐检验 11.1 储罐检验方式
储罐的在用检验包括例行检查、年度检查、定期检验三种形式: a) 例行检查是以目视为主的方法近距离检查储罐外部状况的检查方式; b) 年度检查是为了保证储罐在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进行的在线检查; c) 定期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储罐进行的较全面的检测,定期检验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在线检验或开罐检验方法;
d) 对于储罐或储罐群还可以采用RBI方式,根据储罐面临的风险的大小,决定检验策略、检验方法、检验重点和检验周期。 11.2 储罐检验的一般规定 11.2.1 例行检查
例行检查的检验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渗漏、罐壁变形、沉降迹象,以及罐体的保温装置、安全附件、相关配件的运行状况等。 11.2.2 年度检查
a) 年度检查以外部宏观检查为主,除例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储罐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壁板、顶板的厚度测定; b) 宏观检查可以采用目视法和锤击法;
c) 年度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出具检查报告,报告至少应经检验、审批二级签字,并作出下列之一的结论:
1) 允许运行:指未发现缺陷或者只有不影响安全运行的轻微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