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艺术 - 图文

2019-08-20 20:35

第2章 静止画面艺术设计

多媒体画面艺术设计,实际是按照设计目的和艺术规则,对画面上的基本元素进行变化、布置和(或)互相搭配,旨在通过画面的表现形式,传递知识信息和传递视、听觉美感。

这就是说,“设计”涉及的是两个方面:客观刺激和主观感受。

一方面,画面上呈现的客观刺激分为显性刺激与隐性刺激两类,显性的客观刺激即构成画面的基本元素;隐性的客观刺激便是这些基本元素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和(或)互相搭配。在设计中,前者可供选择,后者可以操作,因而都是设计者创作的实施对象。

另一方面,创作出来的画面,如果其中呈现的客观刺激(尤其是隐性刺激),引起的视、听觉效果中出现了“新质”,因而便为该画面实现“传递”功能奠定了基础。

由于画面上的隐性刺激(即基本素的变化、布置、搭配)是引起视、听觉效果中“新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将其叫做视、听觉要素,以便和显性刺激(基本要素)区别开来。

按照设计目的和艺术规则来选择基本元素,操作视、听觉要素,实际目的在于“加工”知觉中的“新质”,使其与显性刺激的反映配合,形成和谐的视、听觉效果,达到准确传递知识和产生传递视、听觉美感的目的。

由此可见,选择基本元素与规范视、听觉要素,前提是要对基本元素的基础知识(包括属性、特点以及在画面上的呈现艺术)有所认识。换言之,深入探讨多媒体画面艺术理论中各艺术门类的基本元素,是在该门类中正确运用艺术规则的基础。

正如第一节中所述,不论计算机作图软件绘制的图形,还是数码相机拍摄的图片,由于具有同样的构成画面的基本元素,以及遵循同样的艺术规则,因此在多媒体画面艺术设计中,将二者视为相同的艺术门类,即静止画面。

静止画面的艺术,主要体现在“形”和“色”两个方面,在美术领域分别属于“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研究的范畴。在多媒体画面艺术理论中,可以仍然借鉴二者的研究成果,但是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将美术理论延伸到摄影领域中去;用屏幕呈现色彩理论取代印刷色彩理论,等等。

在平面构成中,构成静止画面的基本元素有七种类型,即面、线、点、空间、色彩、影调和肌理。其实从艺术角度看,可以将线与点视为特殊形态的面(也可称其为“形态”),而将色彩、影调、肌理视为面的各种属性。

顺便指出,对于非艺术专业的师生,设计多媒体教材,需要逐步养成用视觉经验和审美心理去观察事物的习惯,进而转变逻辑推理的思维方式。

例如在几何学中,点、线、面三者都被视为抽象的概念: 抽象的点只有位置,没有大小。点的移动形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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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线只有长度,没有宽度。线的移动形成“面”; 抽象的面只有面积,没有厚度,等等。

这是从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但是艺术依据的是视觉习惯和审美心理,人的视觉看到的客观事物都是“表面”,如桌面、墙面、地面等等。因此从艺术角度看,多媒体画面上呈现的是一些形形色色的平面或曲面。线与点也是一些特殊形态的的面:线是以长度为主要特征的“面”;点是忽略外观形象的“面”。

综上所述,探讨静止画面的基本元素包括三种类型:面(或形态)、空间以及各种属性。下面将分别讨论这三类基本元素的基础知识,然后探讨由这些基本元素演变出来的视觉要素及其遵循的艺术规则。

2.1 静止画面基本元素探讨(一)----面

2.1.1 面的界定

静止画面上的“面”,实际是指图形,即图的形态,包括抽象的几何形态和具体的写实形态两类。前者一般由计算机软件绘制,如机械零件,几何制图等,即矢量图;后者通常产生于数码相机拍摄或扫描仪扫描,如风景、人物、会议等照片,即位图。

在传统美术(平面构成)中,将“面”定义为,在二维空间中由轮廓线决定的形态,这是指抽象的几何形态(矢量图)而言的。写实形态(位图)中不存在轮廓线,为了保持定义的一致,建议将其类似地定义为,在二维空间中由包络线决定的形态。如图2.1所示。

(a) 由轮廓线决定的形态 (b) 由包络线决定的形态图

2.1 静止画面中“面”的定义

在许多计算机软件中,如Photoshop、CoreDraw等,规定只对封闭轮廓线内部的面填充颜色,这是出于技术上的要求。事实上,由于人在(视)知觉时有长时记忆中的经验和知识参与,因此即使轮廓线不封闭,即把封闭轮廓线中一些与形态特征关系不大的线段去掉,记忆中的经验仍能将其补充,而不影响对形态的识别,这便是构图艺术中常见的“意会形态”。如图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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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图2.2 意会的“面”

意会面给画面艺术的启示是,可以将轮廓线分为决定形态特征的线和与形态特征无关的线两类,前者称为“标识线”,是决定形态特征的关键。漫画艺术家们便是通过这些反映形态特征的标识线来勾画人和物的形态的。

轮廓线在画面艺术中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即所谓“共轮廓线”,又称“形态互补”,如图2.3所示。

(a) (b) (c) 图2.3 共轮廓线的面

文字、图形之间的共轮廓线或形态互补,属于象征或标志图案艺术设计的内容,常用于会标、广告等设计。

在画面上呈现的“面”,主要是通过形态及其属性(色彩、肌理、影调)来传递信息和美感的。由于图形是以形传义的,因此应该是符合视觉习惯(真实性)与符合审美需求(艺术性)并重。对于计算机绘制的图形,要求尽可能准确、逼真;对于数码相机拍摄的图片,则要求取景、用光及拍摄尽可能突出主题,展示亮点。参看图2.4。

(a) 对图片要求突出主题、展现亮点 (b) 对图形要求逼真、准确

图2.4 面通过形态和属性实现传递功能

2.1.2 线的界定

在平面构成中,将“线”视为以长度为特征的“面”,即这个面的宽度与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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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相差过于悬殊,以至从心理上达到可以忽略的程度。

对于这一界定的讨论如下:

1. 将线划归到“面”的范畴,因而也应具有面的特征:形态及其属性(色彩、肌理、影调)。

例如,可以将一些通常认为由线条组成的文字和符号,视为由封闭轮廓线围成的面。如图2.5所示

(a) (b) 图2.5 将文字和符号视为由封闭轮廓线形成的面

因而线条应该具有形态、肌理和色彩的特征。

事实上,在计算机绘图软件中,专门设置了各种线端和线体形态的素材库。如图2.6所示。

图2.6 线的形态

在Photoshop中,可以生成各种肌理的线型。如图2—7所示。

图2.7 由Photoshop生成的各种肌理的线型

此外,众所周知,计算机字库中的文本是可以在调色板上选择各种色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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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通常可以将许多外形(外在形态)以长度为主要特征的景物,视为线条。参看图2.8

(a) (b) 图2.8 将长度为特征的外形视为线

2. 在画面艺术中,也分为抽象几何形态的线与具体写实形态的线两类,二者在画面上的表现形式以及传递信息和美感的方式也不相同。

写实形态的线在画面上常以图片(位图)的形式表现,多种多样的形态表现出不同的艺术效果(参看图2.9)。

? 竖直挺拔的形体显示雄伟和阳刚的艺术风格(图a) ? 水平座落的形体具有平稳、安定的视觉效果(图b) ? 弯曲线条给人以柔美、流畅的视觉动感(图c) ? 与画框倾斜的线条可以用来表现画面的深度(图d)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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