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视觉要素便可称为画面上的“亮点”!下面分别从客观和主观两个角度,来对静止画面上的视觉要素(构图)进行探讨。
1. 视觉要素是由基本元素衍变来的
例1.图2.45产生的视觉效果是和谐的,具有协调一致和“立体”化的美感。
图2.45 协调一致的造型
但是将图2.45中的基本元素分解为 图2.46中的(a)、(b)后,虽然图(a)中的一些小方块整齐排列,仅从这些基本元素本身却看不出“亮点”;图(b)为其中某一方块朝左上角方向投射的阴影,显然仅靠如此单一的立体造型,也不能产生图8.1那样的视觉效果。
图2.46 构成图2.45中的基本元素
(a) 小方块群 (b) 方块的立体造型
由此可见,图2.45中的艺术效果是由于对图2.46(a)和(b)进行布置、搭配以后显露出来的。
由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虽然视觉要素是由基本元素衍变来的,但是视觉艺术效果却产生于视觉要素,而不是基本元素。
例2.从图2.47也可以看出,视觉要素是如何由基本元素衍变来的。图(a)的一些基本元素(平行线条),只要将其中每一条线的粗细,按照图(b)所示进行变化和搭配,便可在观者知觉中产生“虚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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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等距平行线 (b) 虚头像
图2.47 视觉要素与基本元素的关系
这又一次表明,画面上的“亮点”并非源于基本元素本身,而是产生于基本元素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和互相搭配,即视觉要素。
一般地讲,静止画面上的视觉图形,不论简单或者复杂,其艺术效果都是通过这些视觉要素体现出来的。例如,形体在画面上呈现的位置是否合适;各形体之间的空间关系如何;图案中各种线条是怎样搭配的,以及景物的布光、用色、实物的纹理、材质等;画面就是通过这些要素产生视觉刺激的。因此,静止画面的艺术规则,实际是指规范这些视觉要素及其组合的一些规律。
按照视觉要素引起的视觉效果不同,可以将基本元素(面、线、点、空间及色彩、肌理、明暗等)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搭配进行如下分类:
按照位置分,有上下、左右、水平、垂直和倾斜、纵深感等;
按照形态分,有长短、粗细、曲直、方圆、规则和随意、二维和三维等; 按照布局分,有疏密、均衡、对称和非对称等; 按照布光分,有明暗、阴影、深浅层次等;
按照用色分,有色彩的明度、色相、纯度及其面积、形状、位置,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搭配;
按照纹理、质感分,有粗糙和光滑、皱褶、镜面及透明感等。
从图2.48的(a)和(b)中可以看出,不加修饰的原图,与将基本元素衍变出视觉要素后体现出来的艺术效果,其差别是十分明显的。比较图(a)和(b),不过是由线条的长短、直斜;形态的方圆、二维三维;色彩的色相与明度搭配;光线的明暗以及文本的字体、字号等基本元素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搭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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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加修饰的原图 (b) 通过视觉要素体现的艺术效果
图2.48 视觉要素体现出来的艺术效果
2. 知觉中的新质是由视觉要素产生的 如前所述,“新质”是因为有长时记忆中的经验、知识参与知觉过程而形成的。在客观刺激中,如果基本元素衍生出来的视、听觉要素,与长时记忆中的经验、知识同构,则会在知觉中产生“新质”。 由于知觉的和谐与否主要取决于新质,因此在尝析时,可以将制作过程的思路反过来,即通过画面上的“亮点” 或“败笔”找出新质,继而找到视、听觉要素,最后分析出基本元素在衍生视、听觉要素的过程中,是如何遵循或违背艺术规则的。
例如图2.49(即图2.22)中的“亮点”是群集线产生的立体感(新质),继而分析产生立体感的视觉要素,是由一群同心园(基本元素)按照相同的扭曲要求进行变化形成的。此时的新质,便是由于该视觉要素与长时记忆中的褶皱纸张经验同构产生的。
图2.49 群集的线
又如图2.50中的“亮点”是飞行飞机的动感(新质),产生动感的视觉要素则是基于画面上主体(飞机)与背景(天空)的合理搭配。显然,这种主体与背景配合产生的动感是符合视觉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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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0 正在飞行的飞机
综上所述,艺术规则的功能,实际是规范基本元素在画面上的变化、布置及互相搭配(即所谓“衍生”的形式,或视、听觉要素),使其在观者的知觉中产生“新质”,并且进而形成和谐的知觉。这就是艺术规则产生视、听觉美感的内在机理。
各领域的艺术家探索该领域艺术规则的过程,实际是反过来进行的,即收集大量产生视、听觉美感(或出现)的画面,对其上基本元素的变化、布置及搭配进行分析、归纳,然后整理出一些抽象的规则,这就是艺术规则形成的过程。显然,用这样整理出来的规则去变化、布置及搭配画面上的基本元素,该画面必然会产生和谐的视、听觉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设计多媒体教材,属于认知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因此对视(听)觉要素(即“新质”)的要求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① 配合客观刺激,形成和谐的画面,满足审美心理需求(艺术规则); ② 配合客观刺激,有利于知识信息的传递,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认知规律); ③ 配合客观刺激,形成以假乱真的画面,符合人的视(听)觉习惯(艺术规则和认知规律)。 2.3.2 静止画面(构图)艺术规则探讨
艺术规则的功能是为了产生和谐的知觉,那么什么样的知觉能够称得上“和谐”呢?
“和谐”决不是单调,单一和平淡产生不出美感。美感出于变化,但是无序的变化也不可能产生美感。艺术规则的功能,便是规范变化的“度”。只有适度的变化(如恰到好处的修饰、恰如其份地烘托、画龙点睛等),才能产生和谐的视觉美。
在静止画面(构图)上,将规范基本元素变化、布置、搭配形成“亮点”的构图艺术规则归纳为三大类:
① 同类视觉要素中的差异进行比较,形成一种视觉反差的美(对比)
② 维持实(虚)形态的“量感”在画面上均衡,形成一种视觉平衡的美(均衡)
③ 用统一的规则作为变化的“度”,形成一种视觉构图的美(变化) 分别详细讨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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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比
在客观世界中,任何形体之间都存在差异,物体内各部分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正因为如此,这个世界才显得风姿多彩、变化万千。事物间的差异是通过比较的方法显露出来的,这种用比较显示差异的方法叫做对比。
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讲述某教学内容的共性和特点,经常采用对比的方法以深化认识和巩固记忆,这已被教师视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构图中,同样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来造成视觉上的跳跃,产生新鲜感,从而可以提高画面内容的注目性、趣味性和观赏性。
对比作为一种构图的艺术规则,主要用于主体与背景之间、各形体之间和形体内各部位之间。旨在突出主题、比较差异或者美化画面。
按照画面上出现的视觉要素不同,可将对比划分为各种类型,如大小对比、疏密对比、曲直对比、亮暗对比、形状对比等等。
图2.51中示出的群鸟飞向光明的画面,通过明暗、疏密和大小等三类视觉要素的对比,使人产生一种由近及远和追求一个共同目标的意境。如果在该画面中缺乏这些对比,例如背景缺乏明暗变化,则群鸟便失去了飞行的目标;同样,群鸟若不用大小和疏密的对比,则无法体现由近及远的意境。这个例子说明,采用对比方法要符合构图主题思想的需求,关键是掌握好“度”,要求“用得其所,恰到好处”。
图2.51 明暗、疏密和大小的对比
在图2.52所示的图案中,采用了线条的曲直、方圆和疏密的对比,因而使该图案显得变化有序与和谐。在花纹的设计上,四角的图案相同,均采用以曲(线)包直(线)的格局,而图案的整体却正好相反,采用的是以直包曲的格局,即用一个长方矩形围住以圆为中心的曲线棱形图案。此外在纹样密集的分布上,由四角向中心,按密—疏—密方式分布,具有鲜明的节奏感。该图案的对称性属于均衡类型的艺术规则,将在后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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