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黑白对比 三 虚实晦显对比 四 繁简对比
第五节 构图的节奏韵律感
一 节奏及其构成 二 节奏的作用
三 机械的节奏与变化的节奏 四 韵律之美
第七章 构图技法
第一节 确定宾主之位 经营构图中心
一 形象分宾主 二 构图有中心
三 主要形象突出的原因与方法
第二节 画面分割 取势定位
一 横线定位分割 二 中线定位分割 三 黄金分割 四 骨线定位分割 五 基本形分割 六 极差分割 七 复合分割
第三节 比例的妙用
一 主要表现对象与画面框架的比例 二 表现对象与常态比例的关系 三 表现对象自身比例与标准比例的关系
四 反常态比例的艺术处理
第四节 黑白灰与色彩构成的处理
一 影响黑白灰与色彩构成的因素及构成类型 二 黑白灰与色彩构成的原则
第五节 动感与静感的表现
一 构图呈现的动与静的含义 二 表现动与静的方法
第六节 藏露隐显 虚实相生
一 藏露掩映 隐显结合 二 以露代藏 诱人联想 三 以实带虚 虚实相生 四 意在画内 形于画外
第七节 强化构图表现的视觉美点
一 客观再现的绘画要凸显形象与环境的典型性 二 以现实为基础的对形式美点的凸显 三 主观意趣表现的形式美点
四 画种材料形成的艺术美的特点不可忽视 五 形式因素的单项强调及其“度”的把握
第八节 诸形式因素的综合运用
一 《开国大典》形式因素的综合运用 二 从画家创作草图的变动过程领会构图技巧 三 同一命题的名画比较
第一章 绘画构图概说
绘画构图学是研究绘画构图的原理、规律与技巧的绘画理论。绘画的表达方式是通过视觉符号传情达意的,因而被喻为艺术语言。作为“语言”,必然包含语义信息。因此,绘画是由符号和语义构成的。如要将画家所思所想的“语义”明晰地传达给观众,就得对符号进行组织,使语言信息与符号信息同构。这便是构图的任务。符号为何能传达信息,怎样组织符号传达画家所要表达的信息,且给人以视觉美感,这便是绘画构图学所要研究的学问。这门学问,是以绘画技巧、绘画心理学、色彩学、美学和创作理论为基础的综合性的技法理论学科。
第一节 构图的概念
“构图”本是舶来语,源于拉丁文Compasitio,原义为“组成”。作为造型艺术的术语,我们应用它时,有时作为名词,有时作为动词。作为名词应用时是指:画面所呈现的形式结构关系的整体及其视觉效果。作为动词出现时,一般指画家为实现表达意图在限定的平面空间上对绘画语言进行组织的行为及其过程。通常说的“画草图”,即是构图行为;一般也将其以“在构图”来表达。《辞海》把“构图”解释为“艺术家为了表达作品的主题思想和美感效果,在一定的空间,安排和处理人、物的关系和位置,把个别和局部的形象组成艺术的整体。”这显然是作为行为动词的一种解释。
中国传统画论中有很多与“构图”相对应的术语,如“置陈布势”“经营位置”“布局”“结构”“格局”“章法”等。
置陈布势,指形象位置的安排,构成内在一种力的趋向。 经营位置,是指对画面中的形象位置予以组织安排。
布局,是指着眼于全局的总体关系,来布置形象位置、组织其结构层次,以形成某种格局形势。
结构,是指形象间的配合关系及各部分间的组织方式与组织关系。 格局,是指画面整体构成的样式、规模和场面。 章法,是指符合技法系统规矩的有条理的构成。
以上中国画的传统术语,有的与西方构图原义相近,有的则更着眼于构图初始的方法指向,或者说是狭义的构图概念。将其综合起来,可谓是完整的构图概念。
【美】斯契米德《女人体》
无论中西方,原有“构图”概念皆是以“完形”——客观写实的具象形象或主观认定的意象形象——为基础的界定。这种构图概念着眼于形象位置的安排、层次关系、局势构成,以及为了表达所必要形成的构图中心和形象主次关系等的整体构成的形式完美。然而如图1-1,画面上不仅女人体与床的形象位置对画面构图形式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画面那些非完形因素的杂乱笔触对画面构成及构图的形式效果也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而且,像康定斯基和波洛克的抽象绘画,不仅无具体物象,也无完形,仅是纯粹的色彩点线的“杂乱”构成。因此,对构图的概念的界定,不能仅限定对所画物象的组织,也应包含画中的非完形因素的组织,还应包括抽象绘画对抽象形象的组织。
为此,对“构图”作为行为动词的解释应是:画家为实现表达意图而在限定的平面空间上对绘画语言进行组织以构成新的视觉世界,简言之,即组织画面。“构图”作为名词的界定:画面呈现的绘画语言构成的视觉效果。
对构图的如此界定,不是混同绘画概念了吗?
绘画作为名词是指在平面上通过描绘呈现的静态的可视形象及其艺术品种,作为动词是指在平面上描绘东西的行为及其过程。其所描绘的东西,可以是诸多形象构成的完整的画面,也可以是一根线条、一块石头、一角衣褶。因此,绘画的概念是将艺术家完成的作品与草图、为作品创作所画的形象素材、为研究表现客观对象而画的它的细节(如文艺复兴时期画家遗留下的在一张纸上零乱分布着既画有衣褶,又画有马蹄的画)都予以包含,甚至将儿童在墙上画的一条鱼、一朵花也以绘画称之。
然而,作为绘画构图的概念,只包含有限定平面(画幅)意识并在其内对形象加以组织构成的绘画,而排除没有平面限定意识仅是构形意识的绘画。从这一点来说,构图与绘画的概念既同又异。
另外,如此构图概念的界定,不是包含了图案纹样、工业设计图了吗?图案纹样、工业设计图都须构图,都离不开构图。其他艺术也运用构图一词。正因如此,本书于构图前加上“绘画”这一定语。本书所谈,限定为“绘画构图”,而非其他艺术品种的构图,在论述中只是为了简化而往往省去“绘画”。
第二节 表达意图、构思与构图
画家希望通过绘画的表达,实现某种目的之打算,我们称其为“创作意图”或“表达意图”。表达意图支配构思与构图,决定绘画的实践,可以说绘画是表达意图的产物。
构思是为实现表达目的所用的心思,也就是孕育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立意为象的思维活动。其包括:对题材的提炼;确定主题思想;情节的选择与处理;挖掘视觉形象;推敲画面中形象间的情理关系、内在联系;推敲结构的层次关系,整体与局部、形象与细节的关系;探索最适合的表现形式以及艺术形象的典型性等。也就是作画过程中的一切心思,都属于构思。表达意图有时是明确的,有时是笼统的意向与打算。构思于表达意图来说可以起到厘清表达意图的作用。一旦表达意图厘定,其对构思的指向性、支配性作用更显清晰。
构图是伴随构思、将构思的东西呈现于物质平面的行为与过程。构思是在头脑中进行的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思维活动,构图则是经营构思为象的行为和受构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