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植树3~5株。主要采取三种尽责形式:直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捐赠义务植树苗木或以资代劳款、绿地认种认养。
3)义务植树组织与管理
按照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一批义务植树基地;此外,组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同栽千万棵树”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扎扎实实地推进义务植树运动,使文成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70%以上。
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每年落实义务植树计划,年终对资料进行归档,并由专人管理。
4)义务植树宣传与监督
义务植树宣传。每年春节之前至3月12日义务植树节前后,开展义务植树集中宣传活动。为推进义务植树工作,新闻媒体按照责任制要求,联合其他部门推出绿化专刊、绿化专题节目,加强义务植树公益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做到义务植树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义务植树监督。义务植树单位对上接受县绿委监督,接受上级监督检查。为抓好义务植树工作,文成县政府出台考核政策,将义务植树的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县绿委每年发出关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文件,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进行督促,当年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在领导责任制考核中扣除义务植树考核分。
4.2.2.2 绿地认养
绿地和林木认养、认建、认管(简称绿地认养)是拓展全民义务植树、扩大社会参与森林城镇建设的有效形式。实行绿地认养有利于增强人们爱绿护绿意识、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培养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有利于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巩固发展绿化成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绿地认养对于充分发挥绿化工作的社会效应、加快“创森”步伐、改变目前绿化经费由政府统揽统包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1)绿地认养形式与范围
采取灵活多样的绿地认养形式。参与绿地认养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或个人,参与的形式可以是提供绿化用物资或以资代劳,可定期认养绿地的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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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绿地认养无具体的范围限制,只要对城市绿化有所贡献都受欢迎。 2)绿地认养组织管理
为切实抓好绿地认养工作,文成县城市绿化委员会建立了绿化认养工作组织,制定绿地认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专人负责。
3)绿地认养资金管理
县绿化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资金帐户,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城市绿地建设,定期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4.2.2.3 纪念林基地
继续开展纪念林基地建设,扩大已建的“烈士林”等,新建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纪念林,如““三八林”、“共青林”、“企业林”、“市民林”、“思贤林”等。
4.2.3 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是研究自然史和人文史的宝贵资料,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它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巧妙地融为一体,为森林城市建设增添了无限的神韵和历史气息。因此,古树名木保护对于森林城市建设具有特殊意义。 4.2.3.1 现状分析
文成森林城市建设范围内有古树名木203株。古树中以枫香树龄最长,树龄大多在101-200年。古树的株数以枫香排名第一(122株),苦槠排名第二(19株),柳杉排名第三(11株)。按保护级别分:一级保护古树13株、二级保护古树37株、三级保护古树153株。
古树名木保护统计表详见附表4。
文成古树全部有建档,大部分挂牌公示,有少部分有多种原因没有挂牌,也有些挂牌遗失。古树权属单位有,但没设立专人管护或责任管护人。古树的培育、复壮、防治虫害工作做得较少,并且人为干扰活动频繁发生。人们科学的保护意识不强,宣传力量不够,还没有制定相应的保护条例,仅对一些封建迷信崇拜的古树进行保护。科学研究,开发利用方面还是空白。
此外,古树名木保护中还存在的问题有:1)缺乏专职管护人或管护责任人;2)缺乏相应的古树名木保护的地方法规或条例;3)缺乏古树名木的病虫防治、培育、复壮管护等工作的专项基金以及技术研究;4)缺乏对广大群众保护意识的宣传,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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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意识不强。
4.2.3.2 保护管理职责和措施
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外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主要管理职责和措施如下:
(1)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
(2)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一次调查体检,并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制订、落实管护责任制,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专业管护队伍,对管护责任人予以管护技术指导;
(4)严格管理大树的移植,并针对近年来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病虫危害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6)加强对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保护管理职责。 4.2.3.3 管护职责分工
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属地管护的原则划定:
(1)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由所在单位管护,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管护;
(2)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由公路、水利部门负责管护;
(3)公园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管护;
(4)居住区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由街道办事处或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护;
(5)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由业主负责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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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长在农村集体所有的非林业用地上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管护;
(7)其他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养护责任人由县建设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3 森林生态保护建设规划
4.3.1 森林消防工程规划
4.3.1.1现状分析
十一五期间,文成县发生森林火警44起、火灾74起,火灾平均发生率19次/10万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71.75公顷,森林火灾平均受害率1.03‰,火灾平均控制率10.6公顷/次。损失林木蓄积8349.78立方米,损失幼林80.82万株。火灾查处率100%、查明率100%。全县现有森林消防队35支,队员912人,其中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20支,队员516人;各类森林消防用车12辆,消防器材库1座,扑救森林火灾的机具1000余件,防火隔离网络总长1370公里。
经统计,十一五期间文成森林城市建设区内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其中2006年1起、2007年4起、2008年3起、2009年1起,2010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建设区范围内共有森林消防队伍2只,共47人。由于森林植被的增加、枯枝落叶层的加厚和气候变暖、高温干旱增加及人为活动频繁,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防不胜防,森林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鉴于防火工作在林业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文成县于20世纪90年代初即成立了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各乡镇也都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或领导小组。 4.3.1.2 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推进科学防火,努力实现森林消防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增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重点是抓好巡护监测网络建设、森林消防装备建设、林火扑救指挥系统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消防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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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建设内容
1)预测监测体系建设
利用电视、横幅、广播等渠道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不断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森林消防常识和森林消防的重要性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时报道森林防火动态和森林火灾正反面典型;增加学校森林消防知识普及与教育。现代化的预警监控对于及时掌握森林火灾、科学组织扑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到早发现,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规划建立1座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点10个。
2)预防扑救体系建设
护林队伍建设:在现有防火巡查队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公益林建设,整合护林员队伍与防火巡查队,建立一支一职多能的、高效的护林员队伍。建设配备标准为平均3000亩山林1名护林员。
消防队伍建设:组建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由县森林消防办统一指挥调度。在森林面积较大的村尽量建立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扑火工具应改变原来单一落后状况,逐步推进完善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使指挥系统达到现代化标准,提高指挥的科学性。
3)生物防火林带体系建设
遵循“因害设防,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防火功效与多种效益兼顾”原则,根据《文成县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规范》,规划在重点公益林、龙丽温高速、青文泰高速和56省道及其复线沿线,以及农事生产活动频繁等人为活动较多的林区范围内的林缘、山脚、田边等地段布设防火林带,形成一定密度的防火林网,起到防火、环境保护和生态效能。此外,结合生态景观林和生态廊道工程,对建设区内的针叶林进行针改阔工程改造,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自身抗火性。规划近期新建防火林带30公里,改建100公里;远期新建防火林带20公里,改建70公里。
4.3.2 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规划
4.3.2.1 现状分析
森林病虫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不断强化各种森林病虫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和防控工作,文成县设有国家级中心测报点1个,乡镇测报点33个,村级森防员384人,有专职检疫员4人,兼职检疫员8人,乡镇测报员33人,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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