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生涯。
2. 管理规定:《中海货运船员见实习、晋升任职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与程序:
(1) 船员管理部调配科对拟晋升人员的资历、船上考核等进行初审后填制《晋升任职呈批表》。
(2) 根据拟任职务,由指导办、船工部、党委工作部对拟晋升人员的资历等进行复审。
(3) 拟任船长、政委、轮机长的应呈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其他船员由船员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五) 优秀船舶“三长”人才库:
1. 目的:更广泛地发现人才,更系统地培育人才,更有效地留住人才,建立完善公司船员队伍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2. 管理规定:《中海货运船舶“三长”培养发展管理办法》。 3. 组织机构:公司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对优秀船舶“三长”培养发展人选的选拔工作。
4. 主要选拔条件: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3) 船上担任“三长”职资历不少于36个月;
(4) 近三个套派期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其余均为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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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陆岸任职选拔原则:
(1) 船舶“三长”陆岸任职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2) 陆岸工作岗位需任用船舶“三长”,原则上均应在优秀船舶“三长”人才库内选拔,采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办法确定人选。
第十四条 船员假期管理规定 一、 船员假期安排与结算规定:
(一) 调配员在船员已完成了一个在船服务期或套派结束后,根据假期管理规定安排船员休假。
(二) 在船服务期内一般不安排船员休假,个人原因确需中途休假的,按未完成上岗合同处理(在船服务期内,因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船员离船按完成合同处理)。
(三) 船员的各类假期,以完成一个服务期结算一次,每次可享受的假期除工作需要外均应集中一次性休完。
二、 船员各类假期申请办法:
(一) 公休假:船员的公休假天数按每在船工作5天,休息2天计算,由船员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船员上离船动态自动计算。非在船时间一律不计算公休假。
1. 船员离船公休时,调配员应告知公休假期天数及预计上船时间和可能安排的船舶等;船员公休假期将要结束时,调配员应提前通知船员预计上船时间及安排,与船员沟通确认。
2. 如船员假期尚未休完,因工作原因调配员提前安排上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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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人应服从调配员的调配,结余假期可顺延保留。
3. 如船员假期尚未休完,本人向调配员提出申请提前上船的,调配员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如暂不能满足船员意愿的,船员应服从调配员的安排。
(二) 法定节日假:法定节日假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1天、端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一共11天。法定节日在船工作期间享受300%加班工资,非在船时间一律不计算法定节日假。
(三) 年休假: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四) 病假:船员因患病需要休病假或住院治疗,应有镇、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病假建议书或住院证明,并及时送交调配员审核确认。必要时,调配员可要求船员提供病历或病历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或要求船员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以作为审批病假及休病假时间的依据。船员在公休假、节假日等非在船工作期间发生的病假及住院时间按不作病假处理。公休假、探亲假期休完仍需要休病假或住院的,则从公休假和探亲假休完的次日起作病假处理。
(五) 事假:船员各类假期已休完、转待派后,由于个人原因不能上船工作的,应由本人向主管调配员以书面形式提出事假申请,调配员核实后交调配科长审批,事假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应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分段连续多次事假的视同一次事假。
(六) 婚假:船员凭《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到中海国际人事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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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持审核证明到主管调配员处申请办理补婚假手续。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13天。
(七) 独生子女看护假:船员在妻子生产后,凭《准生证》、小孩《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到中海国际人事部进行审核,持审核证明到主管调配员处办理补假手续。看护假为10天。
(八) 计划生育假:输精管结扎,休假7天;妻子输卵管结扎,男方休假10天;妻子引产,男方休假2天。船员持相关证明到中海国际人事部审核,然后再到主管调配员处办理补假手续。
(九) 丧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船员凭亲属死亡证明到主管调配员处办理补假手续。丧假为3天。船员离船奔丧的,视同完成合同。以亲属病危为由离船的,自离船当日起20天内亲属死亡的,可凭死亡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 假期审核及待遇
上述假期的审核确认由主管调配员负责,假期工资由中海国际根据船员动态核发并存入船员个人帐户。
第四章 见实习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见实习期的任务
一、 严格遵守船舶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二、 服从船舶领导,虚心求学,在教员的指导下,按《船上见实习记录簿》和《实习指导大纲》的要求认真进行各种实践操作,努力学习和掌握职务内的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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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动向船舶及部门领导汇报学习心得和体会,做好实习记录,认真填写《船上见实习记录簿》,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并及时寄送回学校。
四、 确保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白皮书并及时寄送到中海国际各分公司人事部指定人员,以便尽早办理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
第十六条 见实习时间及安排
一、 院校预分生、见习生实习和见习时间按有关规则执行。 二、 实习期至少12个月。
(一) 第一阶段实习期六个月,分别是:实习水手/机工二个月,实习三副/三管轮为二个月,实习二副(兼熟悉电报)/实习二管轮(兼熟悉船电)二个月。
(二) 第二阶段实习期六个月,分别是:跟班三副/三管轮实习四个月,跟班大副/大管轮实习二个月。
(三) 每阶段实习结束由各阶段带班教员给予评定。实习期全部结束后,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应对实习生做出鉴定。 第十七条 见实习程序及要求
一、 实习生上船实习前,应到指导办领取干部船员《船上见实习记录簿》、《实习指导大纲》和《晋升任职呈批表》等表格,普通船员应到船员管理部调配科领取普通船员《实习评估表》(如中海国际未发)。
二、 实习生上船后,应及时将《晋升任职呈批表》、《实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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