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包括被授权组织)、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监狱管理机关、军队保卫部门) ②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同公民存在实际上的公务关系):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当身份的人员(包括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的工作人员、受指使实施行为的公民),但是不包括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 行为要件 职务行为(时间、岗位、职权、命令) 结果要件 ①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②物质损害+直接损害 ③因果关系(排除受害人过错、不可抗力、第三者介入等) 法律要件 有法律规定 例: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0/17/多选)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
§1.概述
1.概念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赔偿 2.归责原则:违法 + 过错
例: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任?(02/2/76/多选) A.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依法鸣枪示警误伤过路行人的
B.领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制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2.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范围:具体行政行为(事实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人 身 权 人身自由权: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生命健康权: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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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产 权 不 赔 偿 违法行政处罚 违法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 其他违法行为 加害人个人行为 受害人过错:虚假供述or 自伤自残 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 §3.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赔偿请求人 = 相对人+相关人
公民死亡:继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 资格转移 组织终止:权利承受人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 行政主体 ①单独赔偿义务机关
②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连带责任 ③派出机关 ④被授权组织
⑤被委托组织 → 委托行政机关
⑥行政机关撤销时的赔偿义务机关 → 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 →撤销机关 维持 → 原行为机关
⑦经过行政复议 减轻 → 原行为机关
(过错原则) 改变 原行为部分 → 原行为机关
加重→ 加重部分 → 复议机关
§4.行政赔偿程序
单独赔偿义务机关→法院 程序 ①申请 ②决定 赔偿请求人知道侵权之日起2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书面/口头) 赔偿义务机关2个月内作出决定 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可以协商,赔偿决定书10日内送达 不予赔偿,10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③诉讼 赔偿请求人不服,3个月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行政拘留/强制措施)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的 →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举证 一并行政复议机关→法院 程序 法院 行政复议机关 →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 赔偿决定(可调解) 法院 →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 赔偿判决(可调解)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 → 财产权损害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 主动作出赔偿决定。
☆ 行政追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费用→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组织或个人→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0/88/多选) 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 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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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
第二十章 司法赔偿
§1.概述
1.概念
司法赔偿(刑事+民事+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人身权、财产权损害→非诉程序 2.归责原则:①违法 +过错 ②结果
§2.范围
人身权 刑 事 司 法 赔 偿 财产权 民事 行政 司法 赔偿 国 家 不 赔 偿 错误拘留(①违法拘留 ②合法拘留但是超过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错误逮捕(逮捕后决定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错误判决(无罪羁押or死亡,排除管制、缓刑、减刑、 假释、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 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or唆使、放纵他人)→伤害或死亡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伤害或死亡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违法采取排除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罚款、违法拘留 违法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依职权、依申请(申请人过错,不赔) 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回转、申请人过错,不赔) 法院工作人员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或警械造成伤害或死亡 ①受害人过错(1)故意虚伪供述、伪造有罪证据 ②刑法中不负刑事责任 → 羁押(判决前) ③刑诉法中不追究刑事责任 → 羁押(判决前) ④加害人个人行为 ⑤受害人过错(2):自伤自残(原因!) ⑥其他: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 例: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0/50/单选)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司法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1.司法赔偿请求人= 受害人(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2.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诉讼 错误拘留 错误逮捕
拘留决定机关 逮捕决定机关(法院、检察院) 拘留后置确定原则 38 再审改判无罪 二审改判无罪 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民事诉讼 违法强制、保全、执行 行政诉讼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一审法院、二审法院) 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 法院 §4.司法赔偿程序
申请 赔偿请求人知道侵权之日起2年内提出赔偿请求 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2个月内作出决定 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可以协商,赔偿决定书10日内送达 不予赔偿,10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复议 赔偿请求人不服,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法院例外) 复议机关2个月内作出决定 决定 ①赔偿请求人不服,30日内向同级法院赔委会申请 ②谁主张,谁举证。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举证 ③赔委会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收集证据;事实损害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听取陈述申辩并可以质证),3个月内作出决定,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④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委会提出申诉;赔委会发现违法,2个月内重新审查,上一级法院赔委会也可直接审查;最高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发现违法,向同级法院赔委会提出意见,2个月内重新审查 ☆ 司法追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 → (刑讯逼供、殴打虐待、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以上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1.方式
1.金钱赔偿(主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2.行政机关、刑事司法机关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司法拘留,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计算标准
人 人身自由权 身 生命健康权 权 每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身体伤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按日计算,最高额5年工资) 丧失劳力: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最高额20年工资);全部丧失劳力→生活费。 死 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 20年工资 + 生活费 财 罚款、罚金、追缴、没收、征收、征用 → 返还财产 产 查封、扣押、冻结 →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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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财产被拍卖、变卖 → 给付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赔偿金 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 → 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返还罚款、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汇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其他损害 → 直接损失 例:张某租用农贸市场一门面从事经营。因赵某提出该门面属于他而引起争议,工商局扣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个月之久。张某在工商局返还营业执照后,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08/99/不定项)
A.门面租赁费 B.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C.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3.费用
1.来源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2.支付管理 民先申请 官再申请 财政支付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 赔偿不收费、不征税。 轻松一刻 法庭上一对夫妻要离婚,但他们有三个孩子。 妻子说:“我要两个,你要一个” 丈夫说:“不,我要两个,你要一个!”
他们就这样一直吵了好几个小时。法官不耐烦了,让他们快点达成协议。 最后妻子忍不住,她说:“回家吧,等一年后生下老四的时候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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