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68、服务期限
69、服务地点
地点:青岛市 。
70、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71、质量保证期
71.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服务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71.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能免费维修或者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72、售后服务
72.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72.2成交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一小时做出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或者立即能投入使用的备选服务成果。
72.3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十二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73、项目说明
73.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73.2本项目共分为 个标段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共分为 个标段,其中 标段允许分包履行。)
73.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围挡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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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1 2 ?? ??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备 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第十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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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字体:仿宋 投标文件 字体:仿宋、加粗 字号:小初
字号:四号
标段:第 标段
字体:仿宋 字号:三号 报价部分
字体:仿宋 字号:三号 字体:仿宋、加粗 字号:一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字体:仿宋 字号:三号 报价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如需要,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