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岗位职责学习(3)

2019-08-31 00:36

检验结果复检制度

一、当检验结果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检验结果进行重复检测。 1.结果出现明显异常情况;

2.相关项目的结果不符合逻辑关系; 3.分析仪显示异常警告符;

4.发现样本处理、试剂准备、仪器检测等环节可能会影响检验结果时; 5.检测完后发现室内质控失控;

6.与该患者以往检验结果相差较大,而又无法合理解释时; 7.达到危急值范围的结果;

8.需要对某检测项目的筛查方法检测结果进行验证时; 9.出现其它可能会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的情况。

二、复检方式包括:重测原始样本、稀释检测、显微镜镜检、重新采集样本检测、换方法检测、与近期结果比对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复检方法。

三、如果复检后与初次检测结果差异较小,报告初检结果;差异较大时,寻找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四、在LIS系统中设置复检项目的复检提示,工作中发生系统提示的,依据病人诊断、历史记录等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复检。复检提示的设定由科室信息管理员完成,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改动,确实需要修改的上报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五、在LIS系统或纸质记录本上保存完整的复检记录。 附1:血常规检验复检规则

当血常规机器检测结果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对样本进行仪器复检或涂片染色检测。涂片检测内容包括:白细胞和血小板数量评估;白细胞分类计数及形态;红细胞大小、染色及形态;血小板大小和形态,有无血小板聚集现象;其它异常(寄生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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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次标本WBC计数:<1.5×10/L或>30×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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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次标本中性粒细胞:< 1.0×10/L或>30×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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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次标本淋巴细胞:成人>8.0×10/。 4.初次标本淋巴细胞比率:成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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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次标本仪器单核细胞:成人>1.5×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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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次标本嗜酸性粒细胞>2.0×10/L,嗜碱性粒细胞>0.5×10/L; 7.初次标本HGB<60g/L(排除外伤和失血因素)。 8.初次标本MCV<75fl或>105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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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初次标本PLT<60×10/L或>1000×10/L。 10.仪器检测无分类结果或分类结果不全者。 11.临床要求进行血细胞形态检查的。

注:已确诊的血液病患者、其他已知病情患者、异常结果可合理解释者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复检或涂片;对非初次检测患者的血标本,可对比以往结果,根据前后变化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复检或涂片。 附2:尿液分析复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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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化学检查与尿沉渣结果不相符者。 2.本次结果与最近一次结果有明显差别者。 3.临床诊断明确肾脏疾病患者。(同时用确证实验复查尿蛋白)。 4.初检亚硝酸盐阳性。 5.初检尿蛋白阳性。

6.初检白细胞、红细胞阳性。 7.初检上皮细胞明显大于正常。

8.其它各种阳性提示标志(类酵母、小圆上皮,结晶,病理管型)

9.泌尿系感染患者、糖尿病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者及妊娠妇女,任何一项理学、化学异常者。

10.医生提出镜检要求的。 附3:微生物检验复检规则

1.肠杆菌科细菌对美罗培南、亚胺培南不敏感。

2.葡萄球菌、肠球菌对万古霉素、利奈唑胺、替考拉宁耐药。

3.苯唑西林抑菌圈小于19mm的肺炎链球菌需改用E-test检测MIC。 4.其它不常见的耐药模式需复查。

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为对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更改、补发、危急值报告及处理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提供准确、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单格式内容

检验报告格式和内容,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后由检验科协同信息中心组织设计,报医务部批准后使用。 二、报告完成时间 1、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明确的检验报告时限(TAT)。 2、门诊临床检验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血、尿、便常规检验≤1小时,生化、凝血等检验项目≤6小时,免疫检验项目≤1个工作日,细菌学等检验项目≤4天。

3、明确规定“特殊项目”清单。特殊项目的检测,原则上不应超过2周时间;某些项目提供预约检测服务。

二、检验报告单的审核和签发

1、报告单由具有检验任职资格的授权签字人员签字、审核,进修、实习人员不能独立签发报告。

2、报告单实行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员双签字(急诊等单人岗除外)。

3、操作人员负责质量控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检查是否有漏项、错项,关联项目结果之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等内容。

4、审核人员负责检查报告单信息是否完整、合格,是否有特别异常结果,以及其他异常情况。

5、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6、科室定期抽查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进行讲评,对不合格的报告单按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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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绩效工资及奖罚管理制度》处理。 附:检验科报告单书写规范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数据准确,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报告单要使用中文和中英文对照检测项目名称,采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要注明项目参考范围。同时要有患者信息、标本类型,以及标本采集、接收和报告时间等内容。

3、检验者及审核者应签全名,重要异常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科室分管主任复核、签名。

三、检验报告单的发放

1、门诊患者的报告单由患者或家属持报告单打印条码或就诊卡从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如自助打印机故障,患者到检验科窗口查询打印。住院患者的报告单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打印后统一发放,体检中心报告单审核后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打印。 2、特殊检验结果如HIV阳性,应执行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并为患者保密。

3、对申请单或样品上有“急”或“急查”标记的,应优先于所有的标本进行处理,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阅读或领取报告。

4、特殊情况下,检验科提供电话告知检验结果服务,但需提前留取被通知人联系电话,确认被通知人为患者本人或患者授权人员。在核对对方身份后告知结果,并说明以提供的正式报告为准。

5、检验结果审核后,结果由实验室LIS系统传输至医院HIS系统,方便医生从网上及时获得检验结果。

6、检验结果处于“危急”区间时,按照《检验科危急值报告与管理制度》处理。 7、检验科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作补充或修改时,应将原报告收回、存档,,经原检验者、审核者核查和批准后,重新发出一份新的检验报告。

8、临床或病人提出需要进行报告信息修改时,需提供书面申请,注明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原因,并签署申请人的姓名和申请时间。由原检验者和审核者修改后,将修改申请单和原始报告单交信息管理员保存。

9、当检验工作遇到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通知申请者或患者,说明延迟的原因及可能发出报告的时间。若在短时间内延迟报告的原因不能解除,应将样本送至其他检测结果可靠的实验室检验,检验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者。 四、检验结果查询

1、检验科各种标本信息和检验结果涉及患者隐私,不能随意泄露,仅向送检医师、患者本人或患者授权人提供。

2、检验科各种数据储存于LIS系统内,工作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3、如临床大夫需查询检验结果,需向检验科提供查询申请,包括患者姓名、病员号、项目、检测时间等。

4、如患者本人、患者授权人需查询检验结果,需提供患者本人及授权人的有效证件,包括病历、就医卡或收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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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检验科试剂管理,进一步加强检验试剂的申领、验收、使用及保管等工作,根据检验科实际工作情况,建立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科室所有试剂、校准品、质控品、耗材的管理。

一、科室成立试剂耗材管理小组,在分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试剂耗材的管理工作。试剂耗材管理组工作职责见《质量手册》“组织和管理-5.4.5.1、5.4.5.2和5.4.5.6”。 二、试剂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科主任负责全科试剂管理的监督工作,科主任授权的试剂管理员负责科室试剂的申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报废等工作。各专业组试剂管理员负责本组试剂的领用及保存工作。

三、所有试剂由医院统一采购。要求试剂质量合格,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食药准字号、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程序

1.各专业组试剂管理人员负责从试剂库领取所用试剂,除特殊情况外,组内保存试剂量控制在1周以内。

2.科室试剂管理员每间隔一周的周四统计试剂库内试剂量,根据各品种剩余量和日常使用量列出申报计划,报医院卫生材料科采购。

3.急诊和儿童医院化验室的专用试剂,由科室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清点、保存,按时将试剂申报计划交科室试剂管理员进行采购。

4.科室试剂管理员到卫生材料科请领试剂并按要求保存,使用试剂管理软件办理入库手续。

5.保存入冰箱的试剂应按批次先后顺序使用试剂。

6. 试剂管理员经常对库存试剂全面检查,防止使用变质和过期的试剂。 7. 各专业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如果发现试剂用量与以往变动较大等情况,要及时通知试剂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试剂的申购,防止试剂不足或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8.试剂报损:如有变质和过期的试剂,由试剂管理员做好登记,上报科主任批准后按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 四、试剂储存冰箱管理

1. 由冰箱使用人员每日对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记录,如发生温度报警,立即查找原因、纠正并记录;每周对冰箱进行消毒、除霜(必要时)等维护。

2. 对已安装冷链系统的冰箱,每天由科室试剂管理员负责监控温度是否失控,如发现失控及时通知各专业组进行处置,在《检验科冷链温度失控记录本》上记录处置情况。 3. 工作人员在存取试剂时,尽量缩小冰箱门开启程度,减少打开时间,以尽量保证冰箱内温度的稳定。

4. 冰箱温度失控处置措施:①检查冰箱是否运转正常,冰箱门关闭是否严密,温度检测探头连接和摆放位置是否合适;②检查冰箱内物品摆放位置和数量是否存在影响冰箱内气流循环的情况;③调节冰箱温度控制调节器调整温度;④报总务科进行维修。

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科室成立仪器设备管理小组,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设备的管理。仪器设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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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小组工作职责见《质量手册》“组织和管理-5.4.5.1、5.4.5.2和5.4.5.5”。

二、仪器设备管理小组每月检查仪器的使用和记录填写情况,在质管小组会上汇报。及时向设备科上报有关数据。

三、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启用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责任人等原始资料。

四、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五、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运行、故障、停用)。 六、仪器按期进行强检或校准,有明显的标记或报告。

七、操作人员在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正常运行,负责仪器每日一级保养维护,并填写《医疗设备运行与维护保养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组长和仪器设备管理员汇报。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八、当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时,按《检验科仪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处置。

检验科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科室成立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在分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工作职责见《质量手册》“组织和管理-5.4.5.1、5.4.5.2和5.4.5.9”。 二、检验科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并与医院信息系统(HIS)联网。

三、检验科信息系统由信息中心和检验科共同管理。检验科负责信息系统的使用,信息中心负责检验数据的保存与信息系统的更新。

四、检验科所有患者的检验信息应列入网络管理系统。

五、由科主任授权的信息管理员进行网络管理,不同的操作者限制不同的操作权限。 六、所有进入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一律不准外来磁盘上机操作,以防病毒污染。

七、计算机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与科室的信息管理员和信息中心联系,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八、发生信息系统故障时,按照《检验科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处置。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检验科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危险,并规范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制定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规定

1. 科室职工加强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消防治安安全、生物安全防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知识,加强防范意识。

2. 科主任为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科室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见《质量手册》“组织和管理-5.4.5.1、5.4.5.2和5.4.5.4”。

3. 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科室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每天下班前,值班人员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节假日前科室安排安全统一检查,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4. 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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