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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回来。按照施工进度网络图的要求,进行流水作业,特别注意网络图关键线路上各工种的施工搭接。
并督促各专业施工队伍配合作业,使整个工程的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具体进度安排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
3、工程概述 3.1、设计内容:
3.1.1、本工程为兵团农四师74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供热工程-管道施工及安装。
3.1.2、直埋供热管道上的阀门,DN≥DN150均采用铸钢蝶阀,法兰连接;DN≤125均采用铸钢制阀门,焊接连接。
3.1.3、直埋供热管道上的变径处或壁厚变化处,应在此设置固定支墩,固定墩应设在大管径或壁厚较大一侧,热力管道的连接采用焊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等需要拆卸的附件连接时,应采用法兰连接。DN<20mm的放气阀,可采用螺纹连接。
3.2、设计参数:供热设计温度95℃,回水温度70℃,直埋供热管道上的阀门其最高工作压力和最高使用温度分别不低于1.6MPa,和130℃。
4、施工方案
4.1、管道敷设:城市集中供热管道采用有偿补偿直埋敷设方式,管道热补偿采用套筒补偿器,支线采用无补偿直埋。
4.2、管材选用:室外供热管道公称直径≤200mm采用焊接钢管。室外供热管道公称直径>200mm采用双面螺旋自动焊接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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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管件选用:弯头的材质应不低于管道钢材质量,壁厚不小于管道壁厚,焊接弯头宜双面焊接。钢管焊制三通,支管开孔应进行补强,对于承受干管轴向荷载较大的直埋敷设管道,应考虑三通干管的轴向补强。热力管道所用的变径管应采用压制或钢板卷制,其材质应不低于管道钢材质量,壁厚不小于热力管道壁厚。
4.4、管道固定支架设置详见新02N4-139页;DN250;DN300管道固定支墩做法详见图纸大样。
4.5、安装要求:热力管道连接除阀门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均采用焊接,弯头与管道连接需加强焊接,90度变头采用R=2.5D煨制弯头,150度弯头采用R=1.5D热压对焊弯头。直埋供热管道上的补偿器,变径管等管件应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补偿器应保持同轴。直埋供热直通、三通、变头,变径短管固定短管等安装前必须进行验收检验,保温保护壳表面不得有裂纹坑洞破损等,合格后才能安装。
4.6、焊接要求:管道及管件的焊接要求见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4.7、施工要求: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焊缝无损伤检验,管道直线焊缝处应进行8%的无损探伤检验;钢管与设备、管件连接处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直埋供热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高处宜设放气阀,低处宜设放水阀,对于DN200以上的管道接口不宜采用手工发泡。具体详见《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4.8、供热直埋管道沟槽开挖详见断面图,管道敷设时,应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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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底铺设150mm厚砂垫层,然后敷设管道,接着再铺设中粗砂,待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先按图中要求进行中部砂层和顶部原土回填(焊缝处除外)在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再全部回填,回填时应两侧对称同时回填,以防管道产生移位和断裂。直埋管道过路处,应在中粗砂回填后,再回填100mm天然级配砂砾,再做不小于500mm的M2.5砂浆抛卵石,最后按原路面恢复。
4.9、管道试压应在固定墩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试压时必须单管试压,待试压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另一根管道试压,试压时管道端部的固定墩应有临时加固措施,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MPa。
4.10、管线施工完毕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执行验收。
5、其它:
5.1、在施工时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砸伤,塌伤事故,同时注意不得破坏原有地下设施。
5.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如遇图纸与现场不符,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协调解决。
6、施工验收规范:
6.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00)。
6.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01)。
6.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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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埋地钢制管道硬质聚氨酯泡沫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SY/T0415-96)。
6.5、《城市管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6.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针对性强,对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1、工程测量
1.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平面控制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程数据,确定管网的线位和高程。将供热管线的中线桩和水准点用平移法设置于线路施工操作范围之外便于观察和使用的部位。
1.2、根据施工图上坐标位置,用经纬仪先放出管网主干线的位置,然后确定地沟及检查井位置,并按各节点编号设置控制桩。供热管网干线起点、终点、中间各转角点均应设控制桩。管网中的检查井等可在管线定位后用钢尺测量的方法确定。直线段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50m,根据地形条件应适当加桩。
1.3、由于管道中心桩在施工中要被挖掉,为了便于恢复中线及构筑物的位置,在施工时不受干扰,在易于保存桩位的地方,测设施工控制桩,中线控制桩测设在中心桩的延长线上,附近有永久建筑时可设在建筑物上。
1.4、管网中心线距离可用钢卷尺丈量,在有坡度地方丈量时,应进行倾斜修正,距离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
1.5、对于不能直接丈量的地段,采用布设简单图形(双三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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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形)丈量基线,间接求距。
1.6、管线定位完成后,控制点应按顺序编号,主要的中心桩应进行加固或安放标石,并做好控制点的坐标记录。
1.7、在管网起点、终点、管道支架等部位的附近,应留临时水准点,管网临时水准点间距40-50m一个,临时水准点标志应明显、安放稳固。
1.8、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标高及水准点,在距离管线中心线两侧5米处用水准仪引出半永久性的水准桩,依次每40-50米处用经纬仪和水准仪配合定出水准桩。
2、土方工程
由于管线需穿过居民区且要破除路面,所施工部位的地上障碍物较多,地下管线较多且位置不明确,为保护施工范围内的各种障碍物,针对障碍物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应分别经所属单位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施工顺序:
施工准备→定位放线→管沟开挖→修整槽边→验槽、坑→回填。 2.2、施工方法:
2.3、根据划定红线位置和确定的±0.000标高及定位放线图,进行施工定位放线。
2.4、管沟开挖采用一台反铲挖掘机,二辆自卸车,土方运至指定堆场。
2.5、在开挖过程中,应尽量防止对原始地基土的扰动,采取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