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接入福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排放标准见下表。 表4-4 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 排放口名 执行标准 取值表号及级别 污染物指标 pH COD SS 氨氮* TN 磷酸盐 COD NH3-N TP TN pH SS 单位 — 标准限值 项目废水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 三级标准 福星污水 处理厂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2 污水处理厂Ⅱ 表1 一级A标准 6~9 500 400 mg/L 35 70 8 50 5(8)mg/L ** 0.5 15 — 6~9 mg/L 10 备注:*参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氨氮从严控制仍采用35 mg/L的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具体见表4-5。 表4-5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称 施工期 营运期 颗粒物 NOx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表4-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70 55 11
总量控制因子和排放指标: 本项目为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无有组织废气排放,雨天路面径流通过路面北侧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越来溪,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勘查论证、设计破土、开挖扬尘、噪声、污水、渣土、生态土方转运扬尘、噪声、污水、渣土路基、路面施工沉箱基础、桥梁施工配套设施建设和绿化扬尘、噪声、生态扬尘、噪声、渣土交付使用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管理维护 图5-1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介: 本项目新建道路经前期勘察、工程施工设计后,需对现状路面进行破土开挖工作,产生扬尘、设备噪声、污水和渣土,对生态产生一定影响。建设过程中土方转运产生扬尘、设备噪声、污水和渣土。路基路面施工时产生扬尘和噪声。路面施工完成后需建设配套设施及绿化,产生扬尘、噪声和渣土。道路建成后投入使用,产生扬尘、汽车尾气和噪声。 桥梁段施工作业的步骤主要为:先做沉箱基础,即以气压沉箱来修筑桥梁墩台。当把沉箱沉入水下时,在沉箱外用空气压缩机把压缩空气通过储气筒、油质分离器经输气管分别输入气闸和沉箱工作室,把工作室内的水压出室外。工作人员就可经人用变气闸,从中央气闸及气筒内的扶梯进到工作室内工作。在沉箱工作室里,工作人员用挖土机具、水力机械(包括水力冲泥机、吸泥机)和其他机具挖除沉箱底下的土石,排除各种障碍物,使沉箱在其自重及其上逐渐增加的圬工或其他压重作用下,克服周围的摩阻力及压13
缩空气的反力而下沉。沉箱下到设计标高并经检验、处理地基后,用圬工填充工作室,拆除气闸气筒,这时沉箱就成了基础的组成部分。在沉箱工作室内的工作人员处于高气压的条件下工作,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制度,包括对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工作时间的规定(气压越高,每班工作时间越少),以及工作人员进出沉箱必须在人用变气闸内按规定时间逐渐变压的制度。如加压太快,会引起耳膛病;减压太快,则在高气压条件下血液中吸收的氮气来不及全部排出,形成气泡积聚、扩张、堵塞,会引起严重的沉箱病。 做围堰并抽水干溪水,架设施工平台。围堰用竹帘、土工布、钢筋等固定,用抓斗式挖泥船将外购粘土填入围堰内,围堰外侧投放袋装土加固围堰。接着浇筑系梁、立柱、盖梁和架设预制的小箱梁,最后桥面铺装等;全部完成后成桥、通车。由于桥梁下方有地铁3号线通过,本项目桥梁采用天然浅基础(桥梁桩埋入地层深度<5m)。施工过程产生噪声和扬尘,沉箱过程中对越来溪产生生态影响。 本工程没有深挖和高填路段(挖方或填方深度超过10m),项目陆上挖方总量约1509m3,填方总量需1509m3。 修筑围堰时需外购土方2353m3,围堰拆除时,水上部分由挖掘机挖出的土(990m3)运至施工现场,回填供建设用土;水下部分(1363m3)湿土弃于岸边的生态带。此外,另需弃方约380m3,主要为湖底淤泥,在场内晾晒后外运作为临近道路绿化带土方填筑。因此,项目外购土方数量约为3147m3,回填土方为2499m3。工程土方数量见表5-1。 表5-1 工程土方数量 路段 路面道路 越来溪中段(围堰) 全线合计 挖方(m3) 1509 2733 4242 外购(m3) 794 2353 3147 回填方(m3) 1509 990 2499 弃方(m3) 0 1743 1743 14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1.1废污水 1.1.1 施工期废污水产污环节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道路施工废水 道路现场施工时,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和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水。 砂石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在冲洗开始时废水中悬浮物浓度可达30000~50000mg/L,平均浓度约12000mg/L。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施工机械渗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将产生少量含油污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浓度约为COD 300mg/L、SS 800mg/L、石油类40mg/L。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的餐饮、如厕污水等。污水排放量采用单位人口排污系数法计算,其中:每人每天用水定额100L、排污系数0.8、工期6个月(约180天),施工人员总数为30人,则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2.4m3/d,施工期总排放量为432m3。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附录C表C3,污染物浓度为:COD 500mg/L、NH3-N 30mg/L、动植物油30mg/L、SS 300mg/L、BOD5 250mg/L,则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5-2。 表5-2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一览表 项目因子 浓度,mg/L 污水量,m3/d 污染量kg/d 总排放量kg 1.2 0.07 CODcr 500 NH3-N 30 动植物油 30 2.4 0.07 0.72 0.6 SS 300 BOD5 250 216 1.1.2施工期废污水治理措施 13 13 129.6 108 施工期水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施工管理不严、设施不配套等引起的,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可大大控制水污染物产生量,施工期污染将随施工结束而消除。因此,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项目施工中排放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中或排入市政管网,应经场地内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排入地表水体。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