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B/T13088-1991规定进行 4.6氟的测定
按GB/T 13083-1991规定进行 4.7游离棉酚的测定 按GB/T9675-1998规定进行 4.8氰化物的测定
按GB/T13084-1991规定进行 4.9多氯联苯的测定 按GB/T9675-1998规定进行 4.10异硫氰酸酯的测定 按GB/T13087-1991规定进行 4.11噁唑烷硫酮测定 按GB/T13089-1991规定进行 4.12油脂酸价的测定 按SC3501-1996规定进行 4.13黃曲霉素B1的测定
按GB/T8381-1987、GB/T17480-1998规定进行,其中4.14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13090-1991规定进行 4.15沙门氏菌的检验 按GB/T13091-1991规定进行 4.16霉菌的检验
GB/T8381-1987为仲裁方法。 按GB/T13092-1991规定进行,注意计数时不应计入酵母菌。 5检验规定 5.1组批
以生产企业中每天(班)生产的成品为一检验批,按批号抽样。在销售者或用户处按产品出厂包装的标示号抽样。 5.2抽样
渔用配合饲料产品的抽样按GB/T 14699.1-1993规定执行。
批量在1t以下时,按其袋数的四分之一抽取。批量在1t以上时,抽样袋数不少于10袋。沿堆积立面以“X”形或“W”型对各袋抽取。产品 未堆垛时应在各部位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时一般应有钢管或铜制管制成的槽形取样器。由各袋取出的样品应充分按四分法分别留样。每批饲料检验用样品不少于500g。另有同样数量的样品作留样备查。
作为抽样应有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型号、抽样时间、地点、产品批号、抽样数量、抽样人签字等。 5.3判定
5.3.1渔用配合饲料中所检的各项安全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5.3.2所检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的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经复检后所检指标仍不合格的产品则判为不合格品。 附件6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5070-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 、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的渔药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渔用药物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生物源渔药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渔用生物制品fishery bioper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条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在严格的可靠性。 3.4休药期withdrawal tine
最后停止给药日到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4.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4.4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倡使用水产专用渔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
4.5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4.6食用鱼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休药期的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5070要求。 4.7水产饲料中药物的添加应符合NY5072要求,不得选用 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5.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各类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见表1。
表1 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渔药名称 用途 用法与用量 带水清塘:休药期 注意事项 不能与漂白粉、有机 氯、重金属盐、有机络合物混合用。 氧化钙(生用于改善池塘石灰)calcii 环境,清除敌害200mg/L~250mg/L(虾类:oxydum 生物及预防部分细菌性鱼病 350mg/L~400mg/L) 全池泼洒:20mg/L~25mg/L(虾类:15mg/L~30mg/L) 漂白粉bleaching powder 用于靖塘改善池塘环境及防治细菌性皮肤病、烂鳃病、出带水清塘:200mg/L 全池泼洒:1.0mg/L~1.5mg/L ≥5 1. 勿用金属容器盛装。 2. 勿用酸、铵盐、生石灰混用。 血病 二氯异氰尿酸钠sodium dichloroisocyanurate 三氯异氰尿酸用于清塘及防治细菌性皮肤全池泼洒:0.2mg/L~0.5mg/L ≥10 1. 勿用金属容器盛装 2. 针对不同的鱼类和水体PH,使用量应适当增减。 用于清塘及防治细菌性皮肤溃疡病、烂鳃病、出血病 全池泼洒:0.3mg/L~0.6mg/L ≥10 勿用金属容器盛装。 trichioroiso溃疡、烂鳃病、cyanuricaci出血病 d 二氧化氯chlorine dioxide 用于防治细菌浸浴:20 mg/L~40 ≥10 1. 勿用金属容器盛装。 2. 勿与其他消毒剂混用 性皮肤病、烂鳃mg/L,5min~10min 病、出血病 全池泼洒:0.1 mg/L~0.2 mg/L严重0.3 mg/L~0.6 mg/L 二溴海因 用于防治细菌性和病毒性疾病 全池泼洒:0.2 mg/L~0.3 mg/L 氯化钠(食用于防治细菌、浸浴1%~3%,5min~20min 盐)sodium 真菌或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