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笔记 - 图文(7)

2019-08-31 17:28

[破题要领]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故A正确。②同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B、C项正确。③依据同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因此,薛某不签字并不必然导致检查笔录没有效力,D错误。

二、举证责任

被告 举证责任 ⒈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⒉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复议维持共同告案件中,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共同就原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可以由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还就复议程序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期限 ⒈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⒉有正当理由的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期,经准许,可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交 原告 举证责任 ⒈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⒉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过申请的事实,除外情形为: ①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②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⒊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⒋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5.行政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民事权益的处分,不能作为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 举证期限 ⒈原告(或第三人)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⒉申请延期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供 ★法院收到证据,出具收据,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指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成立的,否则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谁负责提供证据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即举证责任的分配;二是不能履行举证责任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举证责任分配 1?被告的举证责任。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并不等于被告在行政诉讼中对一切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当行为作出形成案件卷宗,如果该行政行为被起诉到法院,被告只能依据行为之前调查收集完成的案件卷宗中的所有证据,来证明自己所作的行政行为合法。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当然,被告的代理人也同样不得在行政诉讼中收集证据。简言之,被告或其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为以后自行收集到的证据,法院一律不予采信。

(3)被告怠不举证的补救。在行政案件中,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原则上应当视为没有证据,其将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是,如果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第三人对无法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法院在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如果第三人提供或者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县工商局许可在城郊建一家化工厂,甲、乙二人同时申请,县工商局许可甲拒绝了乙。乙不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县工商局向甲发放的许可,诉讼过程中,被告县工商局无正当理由怠于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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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则甲作为被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获得的许可合法。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能够证明许可合法,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乙的诉讼请求。

(4)行政复议维持案件的举证责任。复议维持案件中,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因为原行为是原机关作出并经过复议机关维持的,所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共同都应当就原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可以由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还就复议程序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2?原告的举证责任。

(1)初始证明责任:原告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证明内容包括:①自己是适格的原告;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第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例李某在广场上散步时遭到歹徒的殴打和抢劫,这一过程被正在巡逻的区公安分局警察孙某发现,孙某不仅没有上前制止歹徒,而是自顾自逃离现场。事后,李某以行政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警察应当依职权主动保护李某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李某只须证明警察孙某当时知道自己遭遇歹徒侵害,而无须证明自己向警察求救。

第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此处的正当理由的范围比较宽泛,只要能够进行合理说明,法院就应当予以支持。

例张某在诉区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称,其向工商局提出办理工商执照申请后,工商局没有向其出具任何接收书面凭证,拒绝颁发执照并不说明任何理由。原告张某提供不出证据证明其曾经提出了申请,但向法院反映被告没有规范的登记程序。法院要求被告提供当天受理申请的登记册,被告无法提供。法院据此推定原告提出了申请。本案中,行政机关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

(3)在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中,无论是单独提起还是一并提起的,原告都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这样规定的理由是考虑到原告对其遭受的损害最清楚,对损失的证据掌握得最可靠,比如购物凭证、评估报告、医疗发票等。但是,如果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例1在审理强制征收案件时,经常遇到行政机关没有清点财产、进行公证或者评估而径直强制征收的情况。强制征收标的物毁损后,原告也很难提供损害情况。此时一般不由原告主张其损失,而转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提供不出相应证据的,由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例2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4)除上述要求原告提供的证据外,其他证据均要求被告提供。 特别提示 1?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无法举证证明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以原告的主张为准。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89题)BCD

A?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

B?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C?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D?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破题要领]①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中,镇政府是受到市城管执法局的委托实施行政行为,应以委托的机关即市城管执法局为被告,故A错误。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可知,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即证明自己与拆迁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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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故C正确。④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应当证明其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所以本案中,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即证明其行为合乎法定职权范围,故D正确。

(三)举证期限和补充证据 1?举证期限。 (1)被告的举证期限。

第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必须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一审中不提交,法院则会以行政行为缺乏证据为由,判决被告败诉;如果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再提交证据,二审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应是在行政程序中已收集的证据。

第二,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2)原告的举证期限。

第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第二,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第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接纳。

2?补充证据。补充证据是指案件中已有的证据不足,尚不能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补充证据进一步证明案件事实的诉讼行为。

(1)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涉及重大法益,如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时,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和补充相关证据。

(2)当事人主动要求补充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被告可以要求法院准许其补充相关证据。

3?被告延期提供证据。延期提供证据,是指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法院准许而延期提供证据的情形。

三、证据的调取和保全 (一)证据的调取

当事人举证是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来源,法院调取证据仅属次要来源。

法院没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承担者不是原告就是被告。法院只是审查判断证据,但是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去调取证据。

1?依职权调取。

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仅限于两种情形:

(1)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注意: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2?依申请调取。

(1)对下列三种证据材料,如果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在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①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需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③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因此,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于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被告。 (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程序。

第一,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第二,审查。对当事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若申请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法院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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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调取;若申请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

第三,复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同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甲公司因漏缴税款被区国税局处以罚款,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甲公司在起诉后提出,自己未交税款是由于本公司产品属于省政府扶持的高科技项目,有省政府会议纪要可资证明,但由于会议纪要由省政府保存,自己无法拿到。但区国税局认为,甲公司在接受处罚时并未提出这一理由,对此表示怀疑。则围绕这一事实,应当如何证明?ABCD

A?甲公司可以在庭审前申请法院为其调取省政府的会议纪要 B?甲公司应当对其提出的这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C?如法院没有及时调取该会议纪要而维持了国税局的处罚,在甲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仍可调取 D?如法院调取了这一会议纪要,则国税局可申请法院准许其对该事实补充新的证据

[破题要领]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可见,甲公司可以在庭审前申请法院为其调取省政府的会议纪要。故A正确,当选。②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可见,甲公司应当对其提出的这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故B正确,当选。③如一审法院没有及时调取该会议纪要而维持了国税局的处罚,在甲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仍可调取。故C正确,当选。④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本案中,如法院调取了这一会议纪要,则国税局可申请法院准许其对该事实补充新的证据。故D正确,当选。

(二)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1?条件。

(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 2?程序和方法。

(1)申请: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2)审查:法院接到申请,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证据保全的,立即执行;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3)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的裁定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方法: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

四、证据的质证

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就有关证据进行辨认和对质,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及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经过对质辨认,才能对证据进行确认。因此,一切证据均应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包括由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

(一)质证的方式

一般的案件应当公开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二)质证的对象

原则上所有证据均要经过法庭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下列证据无须质证:

1?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但是,原告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当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2?当事人在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不须质证,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一般不再质证,确有必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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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决定实行缺席判决的案件,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三)二审与再审中的质证

二审与再审中的质证除遵循以上规则外,还有其特别规定: 1?二审中对以下两种证据应当质证: (1)当事人存有争议的一审认定证据。 (2)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

①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③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2?再审中对以下两种证据应当质证: (1)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

(2)因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所涉及的主要证据。 (四)不同种类证据的质证规则

1?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规则。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2?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规则。 (1)证人资格:

①证人必须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 ③证人必须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2)证人负有作证义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①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②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③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④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⑤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3)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之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庭审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需要延期审理。

〔Ⅰ〕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

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年试卷二第98题)BD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破题要领]①本题考查的主要是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一些考生由于没有正确掌握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而认为A选项是正确的。BCD选项相对比较简单,只要能够记住相关法条规定,掌握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证据要求就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②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查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本案中的行政行为是药监局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而药厂行为的合法性并不是本案直接的审理对象。故A选项错误。③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可见,B选项正确。④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故C选项错误。⑤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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