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手册
10.11 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建筑工程效果图等图纸;工程建设中的录像、照片、录音等音像制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的政府批文、报告、记录、纪要、表格、单据、信函、传真、合同、协议、合格证、说明书等文书资料和各种专业表格。
10.12 工程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依据。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在负责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同时,应从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始之日,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建立、收集和建档工作,并做到每一个工程都有专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10.13 在工程竣工资料中,凡属于文书类资料,应按国家颁发的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收集、编制、整理、保存;凡属于工程技术类资料,应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中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保存;音像类资料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标准收集、制作、保存。
第十一章 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及手段
11.1 为保障各类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工程质量的保障体系并逐步完善工程质量的保障手段。
11.2 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中应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操作程序。具体如下:
11.2.1 组织体系:即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对大工程)或专职的工程质量管理员(对小工程)。在各个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工地工程质量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派出代表参加,统一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工程质量领导机构。
11.2.2 制度体系:工程管理部门制定的工程管理制度中,应有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制度条文。包括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控制程序。
11.2.3 工程质量管理的控制程序:首先应抓好工程项目前期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工作,为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打好基础;其次应抓好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定、各工序间转换的中间验收、工程后期各项检验性工作(如吹扫、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电气检验、消防检验等)等重要环节,为工程竣工验收创造条件;最后应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相关的国标和部标的要求,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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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工程管理部门应在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工程质量的技术保障手段。适当购置一些检测设备和工具:防腐层电火花测试仪、超声波测厚仪、PE管焊缝检测仪、万用表、接地摇表、游标卡尺等。以便于对工程现场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
11.4 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重要材料和重要设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作为一种工程质量保障手段可协同材料部门派专人到生产厂家,现场参加产品的出厂检验。
第十二章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12.1 公司应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付款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制度制定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和实施细则。
12.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及办法应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三章 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3.1 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永兴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应在工程施工前做好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13.2 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贡献与过失的奖惩办法等。
13.3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大型、大型工程的施工合同应按照标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中小型工程可在符合国家合同法相关规定并明确界定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工程价款及支付等条件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合同格式。
13.4 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批:属工程管理部门审批范围内的合同,由工程管理部门依据本公司规定进行审批;属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合同,首先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报公司领导审批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先行签字盖章。
13.5 由公司审批的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需送一份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 13.6 由于特殊情况,工程施工项目需要进行分包的,其分包合同应按总承包合同相同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不得变相改变分包合同的审批程序。
13.7 在工程施工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任何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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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无论何种情况造成原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所变更的合同都应按原合同的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13.9 工程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13.10 工程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应熟悉合同内容,依照合同条款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
13.11 工程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应依照合同规定,负责提出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书面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3.12 工程管理部门的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应能熟练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合同的谈判、拟稿、修改、解释;同时应掌握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的方法。
13.13 工程管理部门应由专人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并负责存档工作。
第十四章 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量的管理
14.1 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承包合同外新增工程量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14.2 如果发生需要在工程合同外新增工程量的情况,应按下述方式办理: 14.2.1 公司提出的追加工程,由公司领导下达书面通知,由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新增工程的设计文件,调整工程预算,签订补充合同后,再进行实施。
14.2.2 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追加工程,应向公司领导递交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14.2.1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五章 其它
15.1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1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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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永兴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依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负责组织验收的工程有:城市门站、LNG站、CNG站、LPG站、长输管线、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单项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项目的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庭院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和本办法第二条范围以外的工程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机构由公司领导确定。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机构由工程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并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 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组成以工程部人员为主,生产营运部、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如必要可外聘专家)参加的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公司领导委派。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主管机构职责:
1、负责编制永兴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实施验收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方式、时间和参加单位及人员; 4、负责审核工程竣工报告; 5、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决算; 6、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7、协调处理工程竣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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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第九条 由公司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验: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及技术人员参加,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3、工程竣工审查:工程管理部门在收到施工单位的自验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告15日内,负责组织本公司的技术、工程、材料、财务等部门人员对工程现场及竣工资料、自验报告和监理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凡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详见第五章条文),向公司报送竣工验收申请。
4、竣工验收:公司在接到工程管理部门上报的竣工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验收结论在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条 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验,具体程序按第九条第1项执行。
2、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3、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防雷等专项审查验收应由公司负责办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中的主要设备应在单位试车合格后,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 验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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