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近期为主,以远期为指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期分批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对原有燃气转换为天然气的工作。 2、贯彻节能和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3、引进国内外天然气工程技术中的先进科学技术。
4、充分考虑国家城镇建设的要求和趋势,满足用户的需要。 第127条 规划设想
1、预计2003年在原有气源供应的基础上增加天然气气源,规划在2003-2007年五年内LPG空混气、人工煤气、大部分管道LPG气源有计划的退出供气机制,至2008年几乎全部由天然气气源替代。
2、根据需求预测,南通市区对天然气的需求量为:2005年为9162万立方米/年,2010年为2.07万立方米/年,2020年为5.1万立方米/年。
第六节 供热工程
第128条 南通市已形成了八个供热区,各供热规划区的热负荷分别叙述如下。 1、经济技术开发区 (1)安特吉热电厂
供热范围:东至新开镇,西至裤子港,南到疏港路,北到高新技术园区。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为2156公顷。
(2)第二化工区热电厂
供热范围:东到C大道,北到1#路,西、南到长江边。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144公顷。
2、港闸开发区:南通新兴热电厂
供热范围:西至华能路,东至节制闸(外环北路),南至江边,北至204国道北侧通扬运河。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710公顷。
3、南通城西区:南通热电厂
供热范围:南到青年路,北到节制闸,东到濠东路,西到长江边。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172公顷。
4、城南区:江山农化厂热电站
供热范围:东到工农路西,西到长江边,北到青年路,南到疏港河。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863公顷。
5、唐闸区:唐闸热电厂 供热范围:北到通州市陈桥工业园区,西到碳素厂西侧规划路,南到芦泾河,东到通刘路。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789公顷。
6、城东区
(1)醋酸纤维公司热电厂
供热范围:主要供醋酸纤维公司自用热,对外仅为附近三家用户供热。 (2)南亚塑胶热电厂
供热范围:外环东路以东,通吕运河以南,海港运河以西,南川河以北区域内。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564公顷。
7、观音山工业园区、市新城区:新成热电厂
供热范围:西到外环东路,东到观音山镇,南到铁路支线南,北与南亚供热区接壤。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710公顷。
8、天生港区:天生港发电厂
供热范围:西到九圩港,东到华能路,北到碳素厂南规划路,南到长江边。供热半径4公里左右,供热服务面积135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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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环卫设施
第129条 环卫事业发展预测
1、环卫队伍:专职环卫职工人数按城市人口3‰标准配备,则近期达2550人,远期达3000人。
2、生活垃圾产量:近期日产量为680~850吨,高峰时为1275吨/日;远期日产量为800~1000吨,高峰时为1500吨/日。
3、环卫专用车辆:近期应配备170辆,远期应配备200辆。
4、城市粪便产生量:近期日产粪便量将达850吨,远期达1000吨。 第130条 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与处理对策
1、收集:近期实行袋装化收集,并在部分地区试行分类收集;远期实行分类收集,全部采用小型密封机械车作业。
2、转运:近期采用两级中转和一级中转相结合的办法;远期采用一级中转办法。
3、处理:采用综合处理方法,建立回收系统,对能回收的加以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131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公厕、垃圾转运站规划一览表 项 目 港闸区 公 厕 垃圾转运站 5 6 近 期 实 施 数 主城区 27 6 开发区 1 3 江海港区 — — 小计 33 15 港闸区 80 20 数 量 远 期 目 标 数 主城区 220 55 开发区 96 24 江海小计 港区 4 1 400 100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近期规划利用如皋长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远期规划在南通
农场2号滩以东建第二座处理能力为330吨/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用地6公顷,处理开发区、江海港区的生活垃圾。
3、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结合南通农场2号滩东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并设置,用地7公顷。
4、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近期规划二处,一处位于钟秀东路北侧,用地2公顷,停放车辆100辆,另一处位于外环北路北侧,用地0.8公顷,停放车辆40辆。远期在开发区规划一处,用地1.2公顷,停放车辆60辆。
第十三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排涝
第132条 规划原则
1、以城市防洪为主,与流域防洪规划相结合。
2、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着眼长远、立足当前,长远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
3、城市排涝以现状水系为基础,以骨干河疲乏和涵闸为构架,实行高区高排、低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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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重力流自排、局部低洼地区机排。
4、采取分片治理、清淤清降、控制污染、改善水质、依法管理、巩固成果。达到水系畅通、引排自如、清浊分流、净化水质的目标。
第133条 防洪标准
1、防洪:近期为50年一遇高潮加十级强热带风暴同时袭击不出险。远期为50年一遇高潮加十二级强热带风暴同时袭击有对策。
2、排涝:二十年一遇暴雨,雨后昼夜排出。 第134条 防洪工程规划
1、堤防:以主江堤与围堤相结合作为设防线,规划采用填土加高墙厚江堤与建挡浪墙相结合的方案。堤顶标高为6.55米,挡浪墙顶标高为近期7.28米、远期8.51米。
2、长江护岸:对八十六丈、二十八丈、南通农场、东方红农场等险口险段抛石护滩护坎,整修加固丁坝13条。
3、城市沿江专用码头,均须设置或加固旱闸。
4、沿江涵闸:根据规划的防洪排涝标准,对原有涵闸逐一进行复核,或重建或加固,使其与规划的江堤、港堤相匹配。对九圩港闸、南通节制闸、营船港闸及任港船闸4座大中型水闸进行改建加固,对其余的19座小型涵闸全部重建,提高设防等级标准。
第135条 排涝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五十年一遇的设计暴雨日雨量为220mm。
2、排水区划分: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为以下十三个大水系。即(1)九圩港水系;(2)中心港水系;(3)天生港系;(4)芦泾港水系;(5)永兴河水系;(6)南通港水系;(7)八十六丈水系;(8)西山河水系;(9)大洋港水系;(10)通吕运河水系;(11)大濠河水系;(12)通启运河水系;(13)南通农场水系。
3、工程规划:①河道疏竣:对现有四级以上河道进行疏竣,恢复其标准,平均每条河道土方约6000立方米。近期主要疏竣一、二级及有关骨干河道,土方约400万立方米。②水系调整:近期需配套的水工构筑物有内河闸3座,提排泵站5处,小型涵闸、站、桥等3000余座。③河道整治:整治濠河、姚港河、任港河、港闸河、倪虹河、海港引河等内河,清理坝头、坝埂,拆除违章建筑搞好河坡植被和水土保持工作。
第二节 抗震防灾
第136条 防御目标
在遭遇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地震袭击时,要害系统的重要建筑不致于破坏;生命线工程受到中等程度以下的破坏,基本上不受影响;重点工厂企业不致严重破坏,加以一般修理就能迅速恢复生产,使城市无较大的地震威胁。当遭受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于发生危及人员生命财产的严重破坏,人民生活、社会秩序基本正常。
第137条 设防区划
南通市城区主要为Ⅲ类场地,亦有少数Ⅱ类和个别Ⅳ类场地存在,且呈零星状分布。综合抗震设防区划结果,可将南通市城区建设用地分为三类:①抗震危险地段。主要指狼山地区由破碎岩体构成的不稳定陡崖的坡麓地段。②抗震不利地段。A.长江沿岸地带的中等—严重液化场地,包括有较厚的冲填土分布地段;B.被松软的游泥质填土填塞的暗河、暗塘地带;C.表层有较厚的狼山地区土质斜坡地段;E.运河沿岸岸坡地带,长江沿岸的岸坡和江堤堤坡地段;F.场地地震效应综合评价等级差的地区,城市规划、工程建设选址时应避开或采取适当的工程抗震措施。
第138条 抗震标准
一般建、构筑物按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物和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建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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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度设防。
第139条 避震疏散
1、疏散通道:根据城市规划范围现有道路和规划道路,设立主干道、次干道两级疏散道路。
2、疏散场所:利用公园、苗圃、街头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地、广场、停车场及单位院落等空旷场地。
第三节 人防工程
第140条 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的措施和要求
1、调整、完善城市的道路交通体系和空间环境,合理地调整人口密度。 2、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控制和管理。 3、重视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 4、实施临战人口疏散。 5、合理规划建设人防工程。 第141条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规划期末,战时留城人口为30万人,按有关规定,城市应建各类人防工程数量为:①人员掩蔽工程35.1万平方米。②指挥通信工程0.7万平方米。③专业队隐蔽工程5.62万平方米。④物资保障工程4.21万平方米。合计为45.63万平方米。其中:主城17.0万平方米;港闸7.15万平方米;开发区10.74万平方米;江海港区0.9万平方米。
第四节 城市消防
第142条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1、重点消防地区:
确定南通市的重点消防地区为:南大街、桃坞路、七彩城商业区;人民路、青年路高层建筑群;文化宫、青年路公共娱乐场所集中区;钟秀乡一带的集贸市场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川、港闸经济开发区;天生港、唐闸镇工业区;江海港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区;长江沿线码头及物质集中地;南通飞机场及油库。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禁运线路:
近期:工农路以西,南起南通大饭店,北至通吕二号桥;青年路以北,东起南通大饭店,西至虹桥大转盘;钟秀路以南,东起二号桥,西至轻纺市场转盘;外环西路以东,北起节制闸,南至虹桥大转盘以内,禁止一切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远期:通吕运河以南,东起运河三号桥,西至节制闸;外环东路以西,北起运河三号桥,南至洪江路大转盘;洪江路以北,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 第143条 城市消防系统发展规划 1、消防站建设
规划新增8个消防站,以达到城市陆上消防站共15个;规划水上消防站3座,沿江均匀设置。
2、消防给水 (1) 南通市的消防用水取自城市供水管网、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其中城市供水管网占主导地位。
(2) 市政消火栓严格按规范设置,间距一般不得大于120米;道路宽度达到或超过60米时,应在道路两边按间距不超过120米规定设置。
(3) 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老城区改造和园林绿化建设应视情修建人造水源,城市区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源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的,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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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消防专用蓄水池,保护半径150米。 3、消防通信 (1) 以有线通信系统作为城市火灾报警、受理和调度指挥的主要通信方式。建立消防指挥中心,与市政府、110报警中心、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管理、各消防重点单位及专职消防队等单位组成电话会议系统,并建立与消防重点单位之间的联系网。 (2) 建立、健全无线通信网,实现消防无线通信“三级组网”、消防集群专网、计算机控制处理信息消防网络。
(3) 设置图象传输系统,建立消防车辆出动卫星定位(GPS)系统,并在城区内选择超高层建筑或移动电话基站铁塔,配置自动监视和报警通信设备。
第十四章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144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城市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成为全国环境质量达标城市之一;使南通城市总体环境质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2、具体目标:①环境质量指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局部区域力争达到一级标准;长江南通段总体水质保持良好水平,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通吕、通扬运河等一级河流及濠河总体水质逐步恢复到国家地面水环境Ⅲ类标准;城市地表水COD均值﹤6mg/L;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区域环境噪声﹤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69分贝。②污染控制指标:工业废水处理率≧95%;汽车尾气达标率﹥8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0%。③城市环境建设指标:城市污水处理率≧86%;城市燃气普及≧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10平方米。
第145条 对策与措施
1、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落实环境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管理。
2、采取沿江拓展的带状组团式城市结构,提高城市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各城市组团内的用地功能布局。
3、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限制高能耗、高物耗产品的生产,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坚持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控制工业污染源程序排放总量。
4、实施雨污分流制,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交通,控制交通噪声,禁止手扶拖拉机在城区内行驶。
5、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负担”的原则,按规定收取排污费,开征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增加环保资金投入,提高“三废”治理率。
第十五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146条 规划依据与原则 1、规划依据
(1)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2)《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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