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划方案文本(5)

2019-09-01 09:30

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4-2018年) 文 本

对限制因素加以改进能实现持续利用;

III等地:临界适宜,复垦后利用程度较低,限制因素较多,经济效益一般,对限制因素强力改进能勉强实现持续利用,利用不当会造成土地退化;

IV等地:不适宜,在复垦利用上有很大的限制因素,经济效益差,限制因素很难进行改进,易引起土地退化。

4.1.4评价对象及评价单元的选择

本次评价对象主要为废弃砂石矿、废弃煤矿、废弃砖瓦窑、废弃锌矿等工矿用地,以及其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交通设施废弃地、水利设施废弃地所占面积较小,不满足相对集中连片的要求,因此不纳入本次评价。

评价单元是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构成,是评价的具体对象。复垦土地对农林牧渔业利用类型的适宜性、适宜程度及地域分布都是通过评价单元及其组合状况来反映的。本次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主要根据工矿废弃地类型进行划分,因此将XX县待复垦废弃工矿地划分为废弃砂石矿、废弃煤矿、废弃砖瓦窑、废弃锌矿等4个评价单元。

4.1.5评价因子的选择及权重测定

(1)评价因子的选择

本次评价主要选取影响复垦方向的地面坡度、土层厚度、覆土质量、水源保证情况、交通状况、表土资源情况、土壤损毁程度状况及周边主要现状等8个因素为主要评价因子。

根据各评价因素对土地适宜性的影响横渡以及通过实地调查与统计整理XX县土壤普查、农业区划、土地利用现状等有关资料,并经过实际运算和分析,将XX县工矿废弃适宜性评价等指标划分为四个等级,详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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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4-2018年) 文 本 表4-1 XX县工矿废弃地适宜性评价体系表 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I等 覆土地面坡度 土层厚度 质量 2-6° >80cm 50-80cm 壤土 水源保交通表土资证情况 状况 源情况 充足 便捷 充裕 一般 一般 土壤周边主损毁要现状 程度 无 耕地 II等 6-15° 耕地 III等 粘土、沙壤一般 土 重粘土、沙土 砂砾土 壤土 差 轻微 林地 15-25° 30-50cm 不便 不足 中度 草地、其他土地 建设用地 耕地 IV等 >25° I等 2-6° <30cm >80cm 50-80cm 无 充足 无 无 重度 无 便捷 充裕 一般 一般 II等 6-15° 林地 III等 粘土、沙壤一般 土 重粘土、沙土 砂砾土 差 轻微 林地 15-25° 30-50cm 不便 不足 中度 草地、其他土地 建设用地 IV等 >25° <30cm 无 无 无 重度 (2)评价因子权重测定

根据各因子的特征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此次评价采用德尔菲法对多轮次专家打分结果进行算术平均,据此确定各评价因子的权重。

表4-2 XX县工矿废弃地评价因子权重 评价因子 权重值 地面坡度 土层厚度 0.15 0.15 覆土质量 0.20 0.20 水源保证情况 0.10 0.10 交通状况 0.10 0.10 表土资土壤损源情况 毁程度 0.10 0.10 0.10 0.10 周边主要现状 0.10 0.10 耕0.15 地 林0.15 地 4.1.6评价标准

依据“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综合治理,生态优先”的原则,在利用预防控制措施、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土地复垦是否适宜。XX县工矿废弃地评价标准见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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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XX县工矿废弃地评价评价标准 复垦方向 综合得分 90-100 80-90 耕地 70-80 0-70 80-100 60-80 林地 40-60 0-40 林地III等 林地IV等 是 否 耕地III等 耕地IV等 林地I等 林地II等 是 否 是 是 评价等级 耕地I等 耕地II等 是否适宜 是 是 4.1.7评价方法

首先依据每个评价指标等级的高低分别赋以相应的等级分值,即I等为100分,II等为80分,III等为60分,IV等为0分。然后对XX县每块工矿废弃地进行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对各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最后采用加权求和法确定每块工矿废弃地的综合地力指数,公式如下:

IFI=∑(Fi×Ci)

式中:

IFI——综合地力指数 Fi——第i个评价指标的分值 Ci——第i个评价指标的权重。

此外,还需要结合极限条件法进行评价。当评价单元的某一项评价指标严重影响评价单元对于特定复垦方向的适宜程度时,即某一参评指标的分值为0,则无论此评价单元的最终得分有多高,都确定为不适宜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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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评价结果

根据适宜性评价,XX县457宗废弃工矿地中,适宜复垦为耕地的有228宗,面积为132.4531公顷,占总面积的46.49%;适宜复垦为林地的为229宗,面积为150.3033公顷,占总面积的53.51%。XX县工矿废弃地适宜性评价过程见规划说明XX县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明细表。评价结果见表4-4、4-5:

表4-4 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

复垦方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乡镇 耕地 面积 (公顷) 0.9262 1.7862 9.421 1.5665 3.6686 6.5321 0.1591 0.5058 0.7714 4.7825 2.2545 0.3086 0.061 3.944 6.4234 2.0114 10.6714 1.7595 23.8342 6.1873 3.1189 7.7106 0 5.6754 24.3735 2.8334 0.1666 131.4531 地块(宗) 1 2 18 3 3 23 2 2 4 18 8 3 1 18 11 5 14 3 37 14 8 9 0 10 3 7 1 228 林地 面积 (公顷) 2.4183 10.653 9.1886 21.9201 3.882 1.6841 2.1171 1.0187 0 2.5924 0.3905 4.6259 11.0504 0.4187 5.4596 1.1971 4.2127 16.5181 5.3138 0.3167 1.0853 5.264 10.1287 7.2342 18.6117 1.1043 2.8973 151.3033 地块(宗) 12 10 13 17 7 3 15 4 0 10 2 19 25 1 8 1 17 8 6 2 2 11 13 7 8 3 5 229 小计 面积 (公顷) 3.3445 12.4392 18.6096 23.4866 7.5506 8.2162 2.2762 1.5245 0.7714 7.3749 2.645 4.9345 11.1114 4.3627 11.883 3.2085 14.8841 18.2776 29.148 6.504 4.2042 12.9746 10.1287 12.9096 42.9852 3.9377 3.0639 282.7564 地块(宗) 13 12 31 20 10 26 17 6 4 28 10 22 26 19 19 6 31 11 43 16 10 20 13 17 11 10 6 457 安乐溪乡 白果镇 财神镇 城关镇 达依乡 德卓乡 辅处乡 古达乡 古基乡 河镇乡 结构乡 可乐乡 六曲河镇 罗州乡 妈姑镇 平山乡 双坪乡 水塘堡乡 松林坡乡 铁匠乡 威奢乡 兴发乡 野马川镇 哲庄乡 雉街乡 朱明乡 珠市乡 合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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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5 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单元汇总表 评价单元 废弃砂石厂 耕地II等、耕地III等、林地II等、林地III等 废弃砖瓦窑 废弃煤矿 废弃锌矿 林地II等、林地III等 耕地II等、耕耕地II等、耕地地III等、林地III等、林地IIII等、林地III等、林地III等 等 适宜性 适宜复垦为耕地的工矿废弃地有228宗,其中I等宜耕面积为0,地块为0;II等宜耕为79.1382公顷,地块为109宗;III等宜耕为52.3149公顷,地块为119块。适宜复垦为林地的工矿废弃地有229宗,其中I等宜林面积为7.887公顷,地块为9宗;II等宜林为143.4163公顷,地块为220宗;III等宜耕为0公顷,地块为0块。详见表4-6。

表4-6 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统计表

复垦方向 I等宜耕 耕地 II等宜耕 III等宜耕 小计 I等宜林 林地 II等宜林 III等宜林 小计 合计 面积(公顷) 0 79.1382 52.3149 131.4531 7.887 143.4163 0 151.3033 282.7564 评价地块(宗) 占总面积的比例(%) 0 109 119 228 9 220 0 229 457 0.00% 27.99% 18.50% 46.49% 2.79% 50.72% 0.00% 53.51% 100.00% 4.1.9表土资源平衡分析

一、表土需求量

XX县457宗废弃工矿地中,适宜复垦为耕地的有228宗,面积为132.4531公顷,占总面积的46.49%;适宜复垦为林地的为229宗,面积为150.3033公顷,占总面积的53.51%。土地复垦时需进行客土回填,回填标准为:复垦方向为耕地的地块,表土回填厚度为0.2m;复垦方向为林地的地块,表土回填厚度需达到0.18m。根据复垦面积及表土回填标准,计算得出表土需求总量为53.53万m3,其中耕地需求表土量为26.29万m3,林地需求表土量为27.23万m3。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需求量见下表。

表4-7 XX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壤需求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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