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限温度,最高工作温度(见5.2)提高至少10K,但最多15K; ——对于下限温度,最低工作温度(见5.2)降低至少5K,但最多10K。 26.8 耐热试验
耐热性能应采用与防爆型式整体有关的非金属材料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来确定,这些外壳或部件应存放在相对湿度为(90±5)%、温度高于最高工作温度 (20±2)K,至少为80℃的环境中28天。
如果最高工作温度高于75℃,以上规定的四周时间应由在温度为(95±2)℃、相对湿度为(90±5)%的环境中保持14天和接着在高于最高工作温度(20±2)K的空气箱中再保持14天。
注:通常认为,玻璃和陶瓷材料不受耐热性能试验的不利影响,因此不必进行试验。
26.9 耐寒试验
耐寒性能应采用与防爆型式整体有关的非金属材料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来确定,在与按照26.7.2规定的降低了的最低工作温度相应的环境温度下保持24h。
注:通常认为,玻璃和陶瓷材料不受耐寒性能试验的不利影响,因此不必进行试验。
26.10 光老化试验 26.10.1 试验程序
该试验应按ISO 179规定在标准尺寸为(80±2)mm3(10±0.2)mm3(4±0.2)mm的六根试棒上进行。试棒应按相关制造外壳的同等条件制成,这些条件在电气设备的试验报告中给出。
试验应按ISO 4892-1的规定,在一个用氙灯和模拟太阳光过滤系统的曝光室中进行,黑板温度为(65±3)℃。曝露时间至少为1000h。
当按照ISO 179规定准备的试样因非金属材料的特性而不能进行试验时,应允许进行替换试验,但在电气设备试验报告中注明理由。 26.10.2 合格判据
判定标准是按ISO 179规定的冲击弯曲强度。光照后的样品向光照面冲击弯曲强度应为光照前试样弯曲强度的50 %以上。对于光照试验前,由于不发生断裂不能测试冲击弯曲强度的材料,光照试验后,不允许多于三根的试棒断裂。 26.11 I类电气设备的耐化学剂试验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进行以下的耐化学试剂试验: ——油和润滑脂; ——矿用液压液。
相关试验应在四个外壳样品上进行,外壳应密封以防止试验液进入空腔内部。 ——两只样品应放在温度(50±2)℃,ISO 1817附录“参考液体”规定的2号油中(24±2)h。 ——另两只样品放在工作温度为-20~+60℃、温度为(50±2)℃时含水35%的聚合水溶液构成的耐燃液压液中保持(24±2)h。
在试验结束时,外壳试样应从液体槽内取出,仔细擦干并放置在试验室内(24±2)h。然后每一个外壳试样应通过26.4规定的外壳试验。
当暴露于一种或多种化学试剂里之后,如果一个或多个外壳试样未通过外壳的相关试验,则应在外壳上按29.2项e) 规定标志号“X”,以表明特殊使用条件,即在使用中不能暴露于特殊化学剂中。
26.12 接地连续性
用来制造外壳的材料可作为一个完整的外壳、外壳的一部分进行试验,或作为制造外壳材料的样品如果相关极限尺寸与外壳的尺寸相同,也可用来进行试验。
电缆引入装置应用直径为20mm(标称)、黄铜(CuZn39Pb3或CuZn38Pb4)制的试棒代替,其公制螺纹符合ISO公差等级6g,螺距按照IEC 60423的规定为1.5 mm。在安装时试棒的长度应保证每一端至少有一扣螺纹空出,如图所示。
拟与外壳一起使用的完整接地板或接地板部件应用于本试验。
用于试验的试样上的通孔直径应在22mm~23mm之间,组装方法应保证试棒的螺纹不直接接触通孔内侧。
紧固螺母应用黄铜(CuZn39Pb3或CuZn38Pb4)制造,公制螺纹符合ISO公差等级6H,按照IEC 60423的规定螺距为1.5mm。螺母厚度应为3mm(标称)。
所有部件按图4所示组装。依次施加到每对螺母上的力矩应为10Nm(±10%)。 壳壁(或者部分壳壁或试样)上的孔可以是光孔或与试棒相适合的螺纹攻丝孔。 在试样组装之后,应承受26.8规定的耐热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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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将试样放在80℃温度下的空气箱中保持14天。
经过上述处理后,应在接地板之间通过10 A~20 A直流电,测量他们之间的电压,计算接地板之间或接地板部件之间的电阻。
-3
如果接地板之间或接地板部件之间的电阻不超过5310?,则用这种方式试验的非金属材料满足要求。
部件
1 螺母 5 试棒 2 接地板 3 壳壁(非金属) 4 接地板或接地板部件
图4 接地连续性试验用试样的组装
26.13非金属材料外壳部件的表面电阻试验
如果零件尺寸允许,则表面电阻试验应在外壳上进行,或在图5所示的矩形试件上进行。试件表面应干净,完好无缺。在试件表面上用导电漆画两条平行的电极,导电漆溶剂对绝缘电阻不应有明显影响。
试件应用蒸馏水擦净,然后用异丙基乙醇(或其他任何能与水混合且不影响试样或电极材料性能的溶剂)清洗,在干燥前再用蒸馏水清洗。不得用手触摸,置于 温度(23±2)℃,和湿度(50±5)%条件下24 h。试验应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在两极间应施加(500±10)V的直流电压,历时(65±5)s。
试验时的电压应足够稳定,使电压波动所产生的充电电流与流过试件的电流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表面电阻等于施加在电极间的直流电压与流过两极间的电流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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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mm
图5 涂导电漆电极的试件
26.14 起电试验 26.14.1 引言
试验用部件本身进行,或者用制造设备的非金属材料制成一个22500 mm2的平面试样进行。 注:平面试样尺寸是合适的,因为试验证明22500 mm2的表面积是电荷分布密度的最佳值。影响试验结果有效性的其他因素是试验环境的湿度,在(23±2)℃时湿度应保持在30 % RH或更低,以使静电电荷的泄漏降到最低程度。产生单个火花的火花放电电极的尺寸也很重要,如果电极太小,它能够使放电火花和/或低电能的电晕放电加倍。因此,应使用半径 (15±1)mm的球形电极以产生单点放电火花。此外,人体的出汗多少也同样具有影响。 26.14.2 试验原则
如果实际样品或样品的尺寸或形状不允许,则应将面积为150 mm3150 mm36 mm的平板状材料样品在(23±2)℃和相对湿度不超过30 %条件下存放24 h。然后在与存放样品相同环境条件下,用三种独立的方法对样品表面充电。第一种方法是用尼龙材料(例如:聚酰胺6.6)摩擦表面;第二种方法是用棉布摩擦同一表面;第三种方法是将相同的表面暴露于高压喷涂电极中。
在每一次样品充电方法完成以后,测量典型表面放电的电荷Q。这是通过球形电极(半径10mm~15mm)使样品放电至已知固定值的电容器C中,并测量通过其中的电压V来完成的。电荷Q由公式Q=CV计算得出,式中C是固定电容器值,单位F,V是最高电压。本程序用于得到产生最高电荷的测量方法,以便按照26.14.7的规定对放电的点燃性能进行评定。 在试验期间,如果储存的电荷出现递减趋势,则接下来的试验必须使用新的样品。按照26.14.7规定的评定程序应使用最高值。
注:在某些情况下,充电材料的性能可因放电而改变,以便在随后的试验中使转移的电荷减少。
由于该试验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人出汗。因此,必须通过使用转移的电荷至少为60 nC的聚四氟乙烯(PTFE)参照材料进行校准试验来验证。 26.14.3 试样和设备
试样应由实际样品组成,或者如果实际样品的尺寸或形状不允许,则由面积为150mm3150mm36mm的非导电材料平板组成。试验设备应如下:
a) 输送能力至少30kV的高压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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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测量精度±10%或更高、输入电阻高于10Ω的静电电压表(0V~10V);
c) 用于至少400 V的0.10μF电容器(如果电压表的输入电阻大于1010Ω,0.01μF也适合); d) 在摩擦过程中能避免操作者手指和试样接触的大块棉布; e) 在摩擦过程中能避免操作者手指和试样接触的大块聚酰胺布; f) 能够移动试样而不使样品充电表面放电的聚四氟乙烯手柄或钳子;
g) 面积为22500 mm2的聚四氟乙烯制成的平底圆盘作为可充分充电的参照物; h) 接地极板。 26.14.4 环境条件
所有试验应在室温(23±2)℃和相对湿度不超过30%的条件下进行。 26.14.5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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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件应用异丙醇清洗,用蒸馏水漂洗,放在温度不超过50℃的干燥箱中干燥。然后,试件应在(23±2)℃的试验室温度下存放24 h。 26.14.6 确定最有效率的充电方式
26.14.6.1 方法A: 用纯尼龙布摩擦(图6)
将样品放在绝缘板上,表面向上。用尼龙布摩擦10次使表面充电。最后一此摩擦应落在样品边缘。慢慢地接近球形电极,使样品放电进入0.1μF或0.01μF的电容器(图7)直到其出现放电为止,从样品上拆掉球形电极之后立即测量电压表上的电压(由于电压表的输入电阻非无穷大,电压随时间而降低)。表面电荷由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Q=CV 式中: V是时间t=0时通过电容的电压。
试验应重复进行10次。
26.14.6.2 方法B: 用棉布摩擦(图6)
用纯棉布代替尼龙布重复方法A规定的程序。试验应重复进行10次。按照26.14.7规定的评定程序应使用最高值。
26.14.6.3 方法C: 用直流高压电源感应充电(图8)
在试样上方离暴露表面中心30mm处放置喷涂电极,在负极和地之间用至少30kV的电压给试样充电。移开样品1min,以便按照26.14.6.1的规定使整个表面充电和使样品放电。试验应重复进行10次。按照26.14.7规定的评定程序应使用最高值。 26.14.7 放电评定
如果参照物的转移电荷明显高于60 nC,则非导电外壳材料的最大转移电荷Q应低于下列数值。
2对于I类或IIA类设备为60nC 2对于IIB类设备为30nC 2对于IIC类设备为10nC 2对于III类设备为200nC
图例
1 A面 2 聚四氟乙烯把手 3 B面 4 聚四氟乙烯
图6 用纯尼龙布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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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
1 充电容器 2 聚四氟乙烯把手 3 球体Ф,15mm 4 电压表 5 CM =0.1μF
图7 用探针通过0.1μF电容器给容器放电
图例
1 充电针 2 A面
3 B面 4 导电板(黄铜)
图8 用直流高压电源感应充电
26.15 电容测量 26.15.1 试验程序
试验应在两个完全组装好的电气设备样品上进行。样品应放在温度为(20±2)℃和相对湿度为(50±5) %之间的气候调节室内至少1h。被试样品应放在尺寸约为90 mm3160 mm33 mm(但如果样品需要,尺寸可以更大)的接地金属板上。设备的每一个暴露金属部件之间测得的电容应在0pF~200 pF的范围内,精确到读值的±5%,连接导线尽可能短,但不得小于1m。如果没有裸露的金属部件,则应在被认为最能出现不利结果的位置插入一只螺钉制造一试验点。设备的位置应在被认为最能出现不利结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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