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海洋立市”的战略部署,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化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海洋资源,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全面推进区域海洋合作,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原则
统筹兼顾海洋经济工作涉及的各行业和部门,在创新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成立高层次的海洋管理协调机构和海洋管理咨询机构,赋予海洋经济发展更大的自主权。
——合作共赢原则
加强与珠三角城市合作,扩大我市海洋经济腹地;加强深港合作,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共建世界级湾区组合城市;鼓励我市涉海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全球海洋经济合作与竞争,在全球范围内配臵海洋资源。
——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坚持开发利用海洋与保护海洋并重,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海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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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海洋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互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
——海洋资源价值最大化原则
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合理、适度、有序地利用海洋资源,改变对稀缺海洋资源的粗放利用和无序开发,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统筹临海区域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调整,防止临海工业开发项目对区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确保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科技兴海原则
整合我市海洋科技力量,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市高新技术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对传统海洋产业的改造提升,积极发展高技术海洋产业,提高科技对我市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实现海洋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 (三)发展目标
——总量目标
“十二五”期末,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300亿元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以上。“十二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复合增长率力争达到7%。
——结构目标
“十二五”期末,海洋服务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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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60%,初步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海洋金融、海洋商务服务、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海洋第三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力争达到10%。海洋油气业对本市的财政贡献显著增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电力业等新兴海洋产业发展壮大,远洋渔业实现跨越发展。
——空间目标
海洋经济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状况得到改善,海洋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西部岸线在开发中保护,高密度开发、集约利用,通过岸带更新,提高海洋经济产出;东部岸线在保护中开发,功能突出、疏密有致,实现海陆经济协调发展。
——生态目标
海陆联动的海洋污染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海域使用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控制,主要河流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比2010年减少5%以上,氨氮、无机氮和磷酸盐排放超标率进一步下降;近岸海域生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得到保护。
——科技目标
至“十二五”期末,高技术海洋产业在海洋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海洋科技对海洋产业的贡献率达到60%;加强海洋工程与装备制造、深海资源勘探、海洋生物医药、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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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科技攻关与产业化,建设全国海洋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国家级海底监测基地。与现有科研教育力量密切合作,建立海洋科研教育专业机构。加大引入海洋高端人才力度,形成海洋科研人才、管理人才、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为骨干的多层次海洋人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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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选择与发展方向
(一)巩固提升优势海洋产业
1、海洋交通运输业
一是推进深港两地港口互动与码头业务分工,依托道路、轨道和水路交通实现两地无缝连接,共同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深港组合港”,打造国际航运中心。
二是支持深圳港成为商品整车进出口码头,发展汽车滚装物流服务,鼓励区内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搭建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
三是发挥现有海港基础设施潜力,建设完善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加快完成铜鼓航道二期前期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港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速疏港通道与现有路网构成道路疏港系统,发展海铁联运和“珠江战略”江海联运,构建“海-陆-空-铁”相结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滨海旅游业
一是依托滨海旅游优势资源,建设东部滨海旅游圈和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将大鹏半岛打造为国际一流水准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把我市建设成为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
二是积极拓展海上旅游及远海旅游项目,着力发展邮轮游艇产业,定期举办国际性的游艇展会、文化交流互访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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