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经济法重点关注 - 图文(8)

2019-09-01 15:14

【考点6】一般纳税人当期销售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或者 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解释1】销售额的范围: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提示:价外费用不包括: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解释2】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试题中会明确指出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在未明确的情况下,注意以下原则:

①看发票类型:普通发票中的价款肯定含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②“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视为含税收入; ③零售额、零售价一定含税;

④混合销售中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安装费)视为含税收入; ⑤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一般含税(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外)。 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2、混合销售行为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额。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①不征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即: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 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解释2】“成本”分为两种情况:①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② 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为10%。

【解释3】组成计税价格的适用,必须在纳税人没有平均价格可以参考的前提下才能适用。

4、特殊业务的销售额(P333) (1)包装物押金

①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解释: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包装物租金是价外费用。

提示:不含税包装物押金=含税包装物押金收入÷(1+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2)折扣销售

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②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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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额。

(3)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 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提示:双方是否互开发票,收到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346)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考点7】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335)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 抵扣方法 具体内容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票抵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计算抵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买价=价款+烟叶税 注意:运费的处理 (1)能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额×11%做销项税收取的运费 额 (2)其余: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入销售额 进项税额抵扣,税率11%。交通运输业已经营改增,故需要货物支付的运费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凭票抵扣。 符合条件的代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也不能作为销项税额 垫运费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P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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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项目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提示: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解析 解释:(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纳税人购进“混用”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一台机器设备,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产免税药品 解释:以前的非正常损失,包括自然灾害的损失、人为管理不善的损失和其它损失。新规定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缩小了“非正常损失”的口径,仅限于因“管关的应税劳务 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 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额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进口货物 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包括销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进口的货物的应纳税额计算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非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考点8】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即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考点9】增值税的起征点

1、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2、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点10】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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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应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专题二 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 【考点1】试点纳税人及认定 1、认定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 ≥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4、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5、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新增)。 【考点2】“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业(新增) (1)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 邮政普遍服务 (2)邮票发行、报刊发行 (3)邮政汇兑(不包括邮政储蓄) 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邮政特殊服务 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 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部分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技术转让、咨询、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广告服务等 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港口码头、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新增)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注意:不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代理记账、翻译服鉴证咨询服务 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新增)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制作服务、发行和播映(含放映)服务(新增) 【考点3】“营改增”试点的税率(P360) 17%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 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 税率 6%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0 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 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3% 收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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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派服务等。 率 提示: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考点4】“营改増”试点的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2)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提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简易计税方法

(1)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 (1+征收率)

第 七 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导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收范围、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纳税义务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二选一: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3、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考点2】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P379)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率 25% 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减按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两档优20% 惠税率 减按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l5%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10%的优 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惠税率 10% 非居民企业。 【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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