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力社保系统“转变作风、强化学习”活动辅导提纲之二十二 开县人力社保系统“转变作风,强化学习”活动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一)工资福利政策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文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 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
4.工作人员结婚,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5.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
7.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8.机关公务员工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构成。
9.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0.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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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11.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1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机关工人和事业工人正常退休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13.工作年限满35年既无行政职务,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干部,比照正科级退休补贴标准执行;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执行退休补贴标准低于正科级(技师)退休 补贴标准的,从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比照正科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执行。
1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
1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基本工资的90% 计发退休费;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5%计发退休费;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退休费;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退休费;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退休费。
(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1.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的缴费标准有 5 个档次,老年人员的缴费标准有 3 个档次。
2.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每人每年补贴 30元。 3. 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4. 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5. 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开县于2010年9月30日开始试点。 (三)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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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272超龄养老保险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2011年6月30日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2)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曾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4)2011年6月30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未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2.超龄人员需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参保时超过60周岁,超过1年减缴1800元,最多减缴15年。
3.超龄人员在2012年12月31日前申报参保并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申报参保并完清缴费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超龄人员在我市实行个人缴费前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每月增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18元/年×连续工龄(计算到月)。
(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1.《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 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3.参保人员应至少缴费达15年。 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20%。
5.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可以重庆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自由选择。
6.重庆市2011年度城镇非企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40042元/年。 7.城镇企业为职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最早不早于1993年3月。 8.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申请退休。
9.国有双解人员,有30年工年龄,且正在享受低保,可以享受100%的社保补贴。
10.国有单解人员,在2011年内申报,从2010年1月起享受缴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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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五)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参加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在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年满16周岁以上。
2.一名76岁的老龄人员参加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15000元。
3.年满20周岁不满30周岁的人员参加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应缴年限是5年。
4. 参加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4050”人员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15年缴费年限补建个人账户。
5.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其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后3个月内完成申报。
(六)医疗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是每年的9月1日至 12月20日。
2.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90天内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待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设一档和二档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门诊4.错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可申请中途参保,时间截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分别为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档住院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分别遇等待期,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未成年人医保待遇。 费按一档缴费标准确定。 止到当年的9月30日。 100元、300元、800元。
为80%、60%、40%,二档住院报销比例在一档的基础上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门诊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慢性疾病门诊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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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度社工资的600%,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类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 其他类型单位的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
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是:基本医疗费单位8%,个人2%;大额医保单位1%,个人每月2元。
10.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一档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的5%缴纳,二档按社平工资的11%缴纳。其中,一档和二档缴费的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保险。
11.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3%划入,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3.5%划入,45岁以上的职工,按3.7%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关破企业参保的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市社平工资60%的4%划入。
12.职工医保报销封顶线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每年3.2万元,大额医保封顶线每年50万元。
13.根据渝府办发(2009)353号和渝人社发(2011)182号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下岗职工,集体企业关闭、解体、破产之前的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单双解人员(单解人员指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缴费期内享受3%的费率优惠和每年180元的财政补助。
14.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不分行业,实行单位固定费率,标准是参保工资的0.7%。
15.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七)失业保险政策
1.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 物质 帮助并促使其 再就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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