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固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工业用橡胶板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单位胶料基准排水量(m3/t) 标准来源 7.0 GB27632-2011表2 / GB18918-2002表1及DB32/1072-2007)表2 / (DB32/1072-2018)表2 (3)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见表2.2.2-10。
表2.2.2-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效声级: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65 55 GB12348-2008中3类 70 55 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暂存标准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废的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2.3
2.3.1
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评价工作等级
(1) 大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粉尘、密炼废气、硫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PM10)、非甲烷总烃、H2S、烟尘、SO2、NOx。本项目采用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判定依据见表2.3.1-1。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表2.3.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厂界最近距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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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结果,选择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源、各个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估算结果如表2.3.1-2所示。
表2.3.1-2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估算表 Pmax 污染物 3浓度(mg/m) 占标率(%) 下风距离(m) 0.00011 0.02 264 m 粉尘 0.000398 0.09 312 m 颗粒物 0.001353 0.07 312m 非甲烷总烃 H2S 3.98E-05 0.4 312 m 0.002578 0.13 300m 非甲烷总烃 H2S 0.000129 1.29 300m 0.000653 0.15 200m 颗粒物 SO2 0.000747 0.15 200m NOx 0.000187 0.07 200m 0.000659 0.15 208m 颗粒物 0.01647 0.82 208m 非甲烷总烃 H2S 0.000548 5.48 208m 0.00173 0.38 196m 颗粒物 0.004633 0.23 196m 非甲烷总烃 H2S 0.0003376 3.38 196m D10% (m) / / / / / / / / / / / / / / / 污染源位置 1# 2# 有 组 织 3# 4# 1#生产车间 2#生产车间 无 组 织 计算得本项目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 P H2S =5.48%,小于10%;根据导则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规模的要求确定。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有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高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官溪河;循环冷却水弃水直接接管高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10m3/d(3320m3/a),因此确定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仅进行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3)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且项目建设前后环境噪声级增加量小于3dB,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分级原则,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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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 A 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 2.3.1-2。
表2.3.1-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敏感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较敏感 不敏感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见表2.3.1-3。
表2.3.1-3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Ⅰ类项目 一 一 二 Ⅱ类项目 一 二 三 Ⅲ类项目 二 三 三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 A中“N 轻工”“115、橡胶加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对照本项目建设场地的地下水特征,本项目处于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地区,故综合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5)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A表1中对物质危险性的规定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14),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亦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2.3.1-4。
表2.3.1-4 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二 二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一 二 爆炸危险性物质 一 二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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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规定,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项目的工程占地范围确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性属一般区域。项目在高淳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内建设,占地面积2公顷,小于2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判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其评价等级划分情况详见表2.3.1-5。
表2.3.1-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2面积≥20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100km 或长度50km~100km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影响区域 生态敏感性 特殊生态敏感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般区域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一级 三级 三级 2.3.2 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4
2.4.1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区
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评价等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评价范围见表2.4.1-1。
环境要素 大气 噪声 地表水 地下水 风险 生态 表2.4.1-1 评价范围表 评价范围 以厂区中心为原点,半径2.5km范围 建设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 对高淳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上游500m到下游1500m水环境现状和项目废水接管可行性进行评价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6km2范围 以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心,半径3km圆形范围 厂界外500m范围 2.4.2 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位于高淳经济开发区,根据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2.4.2-1及图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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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项目周边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南京麒麟科学仪器集团、南京源洁家居有限公司(原慈园精密铸造)、博特换热系统有限公司、南京优耐特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市高淳消防药剂有限公司进行了宿舍配套调查,通过实地踏勘和问卷调查,项目周边企业未配套职工宿舍。
表2.4.2-1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距离方位 规模 (m) E ESE E NE NE N NNW NW NW NW NW WNW SW SW SW SW SW S SSE SSE NE NE NW WNW W NSW SW SW W 900 1000 2120 1890 2290 1870 2170 1340 1750 1420 1500 1920 780 1500 1660 2000 2200 1030 2180 2330 2830 2930 2920 2930 2920 2710 2850 2880 10000 65户/200人 45户/140人 95户/300人 100户/350人 60户/190人 95户/300人 150户/525人 1900户/6650人 2000户/7000人 2748户/9618人 100户/350人 45户/145人 40户/145人 40户/130人 45户/150人 25户/85人 50户/175人 50户/165人 20户/70人 20户/70人 14户/40人 136户/425人 55户/166人 15户/50 20户/70人 150户/525人 100户/350人 70户/235人 小型 Ⅲ类 达《地表水环二类区 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保护目标保护要求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赵家 墙家里 保城圩 丁檀村 夏家岩 段葵头村 江张村 万悦城 桃园雅居 花样年花郡 杨庄 前杨 花园 殷嘉桥 永花村 马坳 南塘村 檀溪渡 马家埂 童家墩 子湾城 永宋村 骆村 杭家 徐家 松园村 城东村 大东边 官溪河 环境功能 大气(1-18) 环境风险(1-28) 水体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