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的设施改造,特别要加强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大力减少交通事故。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改善城乡消防环境。加强灾害应急响应建设,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预案管理,提高处置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不断上新台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平安六盘水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贩毒、抢劫等各种犯罪活动,努力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切实强化对药品、食品、餐饮卫生等的市场监管,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第五节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把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开发优势资源,优先安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多渠道帮助民族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设立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加大财政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不低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
第六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热爱六盘水、建设六盘水”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老龄工作和残疾人等各项工作。 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乡乡有精神文明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示
范村。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形成热爱六盘水、建设六盘水、振兴六盘水的社会氛围。
第七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建立健全和落实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大力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完善司法保障,保证司法公正。加强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强警意识,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提高全市人民法律素质,增强全市人民法制观念。
正确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对台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扎实做好妇女儿童的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黑恶势力,切实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强化社区和公共安全,继续实施“平安工程”。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规范及工作机制。把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金融、投资和司法等体制改革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及采矿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党政、司法、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八节 加强国防建设,健全国防动员体系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平战结合,统筹兼顾,继续支持驻市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认真做好新时期国防动员工作,搞好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防工程,巩固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推动国防动员与城市公共安全应
急处理系统相结合,提高国防动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继续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一章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努力实现 规划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建立规划管理体制
全市的规划体系分为市级总体规划、市级专项规划、县级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规划内容的衔接,市级规划要与省级规划、县级规划衔接,总体规划要与各专项规划衔接,各专项规划之间也要相互衔接,并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未经衔接和论证的规划不得批准发布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预警。规划实施期间,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各种科学分析方法,定期跟踪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当遇到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其它不可预见因素,使实际经济运行情况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和定期公告制度。按照“谁组编、谁组织”的原则,请各有关专家及部门参与对规划执行期间(3年左右时间)规划内容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一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即公开发布,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让全市人民和各行各业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发展战略,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的监督和督促。 第二节 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是保持“十二五”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战略性举措。抢抓国家新一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对我市投资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整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大力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境外投资;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和投融资的调控体系,大力启动社会投资;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储备一批高质量、有深度、能申报、可招商的项目,滚动充实项目库;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把加快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投资重点,增强经济增长的后劲,同时,加强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对规划所列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交通、能源、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等公益性项目,政府要组织推动或直接配置资源重点实施。在制定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要分年度落实建设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或通过政府行为,制定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保证重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项目咨询评估、审议决策制度,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的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保证重大项目实施建成。
第三节 筹集资金确保重点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投资。抢抓国家设立西部开发专项资金的机遇,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准备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项目,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建设规划,争取国家、省更多的投入。
努力扩大市场融资。加大间接融资力度,全方位拓展融资渠道。发展壮大地方性金融机构,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村联保贷款范围、规模,加强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国有优良资产,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拓展直接融资,增加上市公司。放宽投资准入限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水价、收费公路收费标准的合理调整、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路、生态等项目的建设。调整发展思路,切实盘活城市土地等存量资产,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筹集建设资金,滚动使用。积极利用BOT、BT等经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政府对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稳定财政对社会事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逐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进一步优化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启动和导向作用,通过贷款贴息,建立贷款担保基金,广泛吸引银行资金、个人资金、外资及其他社会资金用于社会经济建设。 第四节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切实明确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规划的实施。有专项规划的部门,在与本规划纲要衔接无误后,要成立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没有专项规划的部门,要认真对照规划纲要,凡是涉及到自身部门的内容,必须全力组织落实。各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预期目标,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对一些重大项目或关键领域,如公共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等,政府要大力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规划目标的考核和落实,并将确定的规划目标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规划和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