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补充协议
一、与标准条款及合同附件不同的约定
(一)第一部分,第六条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中在“工程量和材料设备清单清单”之后增加“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二)第三部分,第六条合同条款支付26.2款改为“⑴、工程主体阶段,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地上六层完成始付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款,扣减发包人相应60%供材款;主体每6层付款一次,不足6层到封顶支付(含安装部分预留预埋管件)。
⑵、安装和装饰阶段按下述节点根据当期完成进度的60%(扣除60%相应甲供材)支付工程款。 ①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 ②室内抹灰和屋面完成。
③外墙保温、给排水暖通消防主管及出具外窗洞口尺寸全部完成。 ④楼地面、厨卫防水、外架拆除,塔吊拆除及外窗洞口收口全部完成。 ⑤外墙涂料等外墙装饰、电线电缆穿线、户内亮灯、水电暖等功能性验收及人货电梯拆除全部完成。 ⑶、其中车库部分付款节点
①完成主体结构。(比例为付至承包人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0%扣减发包人相应供材60%的工程款;)
②车库完工。(比例为付至承包人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0%扣减发包人相应供材60%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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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工程达到交户要求时(通过五方验收),付至工程核对值的70%扣减发包人供材70%的工程款;
⑸、通过甲方组织的内部验收且整改完毕后14日内,支付至工程核对值的75%扣减发包人供材75%的工程款;
⑹、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满6个月后15日内付至结算款的 80%扣减发包人供材80%的工程款;结算复核完成后15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90%扣减发包人供材90%的工程款;
⑺、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满12个月后15日内付至结算款(扣除全部甲供材款项)的95%;余款为质保金,分项工程质保期满扣除应扣款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每楼座措施费进度款按每批次完成造价占总造价(减去措施费造价后的总造价)的比例×总措施费支付该批次措施费进度款。
(三)第三部分,第十一条50.1款变更为“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四)第三部分,增加一条“其他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以内容为准不以序号为准”。
(五)楼栋±0.000以下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费按楼栋清单价格执行,不以施工图纸内容划分。
(六)在执行合同时,当投标文件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乘积与数量的比值相比较,两者中较小者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当单项工程中合价之和与合计价不一致时,按合价之和与合计价中较小者同比例调整各单项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如果各单项合计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两者中较小者同比例调整各相应部分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当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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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一致时,按该分项的合价与清单工程量的比值作为该分项的结算综合单价。
承包人报价时对列有暂定价格的材料按暂定价格计入,未按暂定价计入的,按照所报价格与暂定价之差,结算相应扣减。其他材料由投标单位竞报, 均应标明相应产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未填报质量等级的,现场以国标优等品验收。
承包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取定表价格应与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分析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如不一致,结算时以二者中的较低者为中标单价。中标的综合单价除双方同意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七)对于甲供材损耗,投标人应根据图纸设计、市场风险及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相应的分项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因损耗的变化而调整综合单价。所有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保费、检测试验费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其中检验试验费包括所有材料的复试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及新型材料检测)。
(八)油漆、涂料分项无论是否调整颜色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商品砼分项报价含外加剂费用,不含泵送费,泵送费含在措施费中;甲供的设备费不计入总报价,但乙方安装时已综合考虑采保费;乙供材料注明产地、品牌。水泥选用山水水泥;涂料选用国产知名品牌;pvc电线管、ppr给水管、pvc排水管选用金潮、伟星、中财及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镀锌钢管选用天津友发、河北华歧、京华及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总报价中不含社会保障费,如施工中甲方不缴纳时,乙方另按定额规定结算时另行计取;总包服务费未计入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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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时计取;临时洗车池(含冲洗设备)、施工现场监控(含设备)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前期打井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综合单价中包含安装定额中的超高费、高层建筑增加费、管道井人工增加系数等子目系数、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铁垫件;所有防雷需要做的、接地中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利用圈梁钢筋敷设的均压环(二类防雷)、利用建筑物主筋引下敷设的引下线 、接地跨接线、门窗预留防雷预埋件的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现场情况应出现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九)所有签证必须“一月一结”。即总包单位需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已发生的签证单汇总至甲方工程部,由甲方专业工程师通知各部门、监理、施工单位集中会签总包单位需在次月10-15日前将审核及会签通过的签证单上报至甲方成本部,逾期未上报且无特殊情况说明,则视为本月不发生签证。 (十)乙方须具备完善的入青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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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说明
1、按甲方和监理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不含电梯井道内的脚手架),
并且允许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免费使用已搭设的同步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 2、乙方的脚手架搭设方案应获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
准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此方案负全责),乙方的脚手架方案应充分考虑到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使用及工作空间(如铝合金门窗工程、铝合金栏杆或铁花栏杆制安工程、外墙保温等甲方分包工程)。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所有的室外脚手架、工作台及垂直运输设备不得拆除(若分包工程的工期影响到整体关键工期时,甲方视情况给于乙方补偿),否则乙方必须重新搭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入户防盗门的成品保护作如下规定:总包单位对入户防盗门的成品保护负有总包管
理责任,当入户防盗门出现损伤(包括划伤、碰撞变形等)在交房前需要更换时,所产生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40%(铝合金施工单位承担15%、电梯前室装饰单位承担15%(若无则由总包单位承担)、防盗门安装单位承担30%)。
4、按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向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的接驳点,并负责维护施工水
电的日常使用;甲方指定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甲方提供的施工用水只能用于施工生产;乙方生活区的用水用电(包括设备、管线的布置)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乙方承担施工水电的使用费。
5、乙方负责施工垃圾(包括分包单位堆放在乙方指定地点的施工垃圾)的清理和运出红
线外,费用计入措施费。
6、对于以下内容,乙方应考虑在各项包干费中:
A、高温、冬季或雨季施工费用、防护、治安、消防、环保、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用,或因乙方违章作业引起的其它费用及责任后果;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居委会、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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