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产品或服务业务关联单位来宾
a) 来宾如与本公司有业务或其它关联的,原则上应由对口部门负责具体的接待工作。 b) 无直接关联的人员及社会团体,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
c) 重要顾客或领导,由董事长秘书或总经办负责与总经理或董事长联系见客。 团体来宾需要召开会议的,会场布置、水果和其它所需物品的购买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与布置。
第六条 除重要顾客和领导外,必须经事先联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才予进入总经理室及董事长室见客,否则,秘书人员应予委婉拒绝;本人声明要见总经理或董事长的,由秘书征询其意见后予以确定或另行约定时间或谢拒见客。
第七条 对接待大型的订货会、重要社会团体的访问参观等,由具体接待和安排部门提出详细的接待计划和要求以及根据接待规格而需的会场、物品、水果、礼物等的数量、质量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予以安排落实。
第八条 如有必要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规格按《业务招待规定》执行。
第九条 非团体来宾(5人以下)如需进入车间、仓库或其它公司内部场所参观的,必须有参观证才能进入车间,负责车间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条 外单位维修人员以及其它因公事须进入车间的,由接待或相关部门到办公室申领参观证。
? 出入厂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维护厂区安全,并使出入厂区的人员、物资的管理有所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出本公司的所有人员及其物品。
3 职责和权限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程序的解释、施行、监督与检查。 保安室负责该程序的具体执行。
各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负责落实、分解本程序并对本单位人员和物资出入执行情况负责。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考勤刷卡
a) 公司内勤员工除车间操作计件制人员外,每天上下午上下班均应刷卡。 b) 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需出差的,且当天不返回公司的,须打退卡后方予离开。
c)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刷卡,不准托、帮别人刷卡,或饭后刷卡,或刷卡后吃早餐,或刷卡但不上班等。
d) 每位员工刷卡后须直接进入各自岗位,不准刷卡后吃早餐、进宿舍、出厂或干私物等。
e) 新进员工的登记记录卡及其编码由人事部及时核准配发。
f) 上班过程中因事临时外出,其出入均无须刷卡,但必须凭其上一级人员签注的出厂证(填妥出厂时间、出厂事由等事项)出厂,由门卫记录其进厂时间,月底由保安室进
行分类后统一交人事部备查。
g) 上下班忘记刷卡者,凭主管领导证明予以记录考勤,但仍须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h) 部门经理(含)以下职位人员,须按以上规定刷卡。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不受刷卡限制。 4.2 本公司人员的出入管理
4.2.1 本公司人员在进出公司大门时:
a) 上班时间出入,应着装规范,佩戴工作牌,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背心; b) 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c) 上下班排队刷卡,不得代人刷卡;上班后不准到宿舍、出厂等。 d) 进出大门骑自行车者应自动下车推行; 4.2.2 工作时间出厂的:
a) 上班时间临时因公或因私出厂,除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外,均须填签“出厂证”, 经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交门卫室(部门经理人员出厂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核签),由值勤保安签注出厂时间;返回时,签注入厂时间,每月定期上报人事部核对考勤记录。 b) 因故请假或待料的,凭本人请假单或待料单出厂; c) 下班时间除公务外,禁止逗留或进入车间、仓库等闲聊。 d) 其它加班时间进出亦应遵照以上规定。 4.3 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a) 除团体参观或领导视察外,所有外来人员均须填签“会客单”,注明姓名、单位、会见人员、事由(事务联系或私人见客)、身份证号码以及入出厂时间等,会客结束后,客人应将经接待人员签名的会客单返回至保安室。外来人员未有会客单或会客单未经签注出入的,由值勤保安人员负责。
b) 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车间或仓库等场所。 c) 团体来宾参观时,由公司有关人员陪同进厂。
d) 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外来人员不准在集体宿舍留宿过夜。
e) 禁止外来推销人员或小贩擅自进入厂区内。 4.4 物品出厂
所有公司物资出厂均应凭“物资出厂证”,注明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名,并经单位主管签章确认后由传达室检点存查。 4.5 车辆进出
厂商交货车辆出入应由门卫记录该车牌照及出入厂时间。 4.6 私人会客
公司员工的亲朋来访,严禁进入车间、仓库以及其它不宜进入的场所。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予会客,如声明确有要事的,非办公室人员由保安通知在传达室见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5 激励措施 5.1 正激励
对模范遵守本管理程序规定的及保安室实施有力的,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可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其例行考核中予以体现。 5.2 负激励:
对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相应的负激励: a) 初次违反的,予以教育及通告处理;
b) 托、帮别人刷卡,或饭后刷卡,或刷卡后吃早餐、刷卡但不上班等,负激励100元;
c) 违反本程序其它事项的,按情节予以负激励20-50处罚。 d) 经多次教育仍屡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应予劝退。
e) 执行部门执行、检查不力,或由于某部门人员或物资的出入经常违反本规定的,其例行考核予以不合格论处。 6 记录
《物资出厂证》 《出厂证》 《会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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