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建成后,如有条件实测4.3.8其回弹弯沉值时,基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宜按本规范第4.3.8条的规定重新计算。
图4.3.7 弹性层状体系精确解图解
第4.3.8条 在柔性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时的基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用解放CA-10B型汽车测定时
二、用黄河JN—150型汽车测定时
式中ιo——计算回弹弯沉值cm数,可根据在柔性路面上用解放CA-10B型或黄河JN-150型汽车测定其回弹弯沉值,并参照现行的有关公路柔性路面的设计规范计算确定。
当算得的原有柔性路面的基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小于80MPa时,宜在水泥混凝土面层下设置补强层。
补强层厚度,可参照本规范第4..7条的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层设计方法计算确定。
第4.3.9条 基层顶面计算回弹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s=nEt (4.3.9-1)
试中Es——基层顶面计算回弹模量(MPa);
n——模量增长系数。
模量增长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试中h——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cm数;
Et——基层顶面当量回弹模量MPa数。
第4.3.10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初估板厚参考值,可按表4.3.10所列数值范围采用。
初估板厚参考值 表4.3.10 设计荷载(KN) 初估板厚(cm) 190 24~29 250 26~34 360 31~40 设计荷载应力,应根据初估板厚、抗折弹性模量与基层顶面计算回弹模量的比值(Ec/E/s)和设计荷载,查图4.3.10确定。
计算荷载应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σp=kdKsσ (4.3.10)
式中σp——计算荷载应力(MPa);
kd——动荷系数,可采用1.05~1.15。当路面平整度较高、车速较低、设计荷载较大时,可采用下限;反之,可采用上限;
Ks——超载系数,可采用1~1.1。当主要运输容重较小的产品时,可采用下限;反之,可采用上限;
σ——设计荷载应力(MPa)。
当计算荷载应力不超过抗折疲劳强度的±5%时,初估板厚可作为设计板厚。否则,应再估板厚,并应在调整基层顶面计算回弹模量后再重新计算。
第4.3.11条 在岩石路基上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可根据需要设置粒料调平层。岩石路基上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不宜小于表4.3.11的规定。
岩石路基上水泥混凝土路面最小板厚 表4.3.11 设计荷载(KN) 最小板厚(cm) 190 21 250 24 360 28 注:当采用的设计荷载值在表列各相邻两值之间时,可按内插法计算最小板厚。
第4.3.12条 在填石路基上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时,路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填石路基上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计算,应在路基稳定密实后进行弯沉测定,并采用在柔性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的设计方法。
第4.3.13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拉杆、传力杆尺寸及间距,应分别按表4.3.13-1表4.3.13-2的规定采用。
拉杆尺寸及间距 表4.3.13-1 路面板厚 长度 直径 板宽 板宽 板宽 板宽 (cm) (cm) (mm) 3.00m 3.50m 3.75m 4.50m 21~24 25~30 31~34 35~40 65 75 80 90 16 18 20 22 100 95 90 80 间距(cm) 注:拉杆应采用螺纹钢筋。
传力杆尺寸及间距 表4.3.13.-2 路面板厚 (cm) 20~29 30~40 长度 (cm) 45 60 直径 (mm) 25 32 间距(cm) 缩缝 25~40 45~60 胀缝 20~30 35~50 注:①传力杆应采用光面圆钢筋。
②当路面板厚较大时,间距应采用上限;反之,间距应采用下限。 第四节 路面改建
第4.4.1条 路面改建(或补强),应搜集原有路面使用期间所积累的资料,并对原有道路进行下列内容的技术调查:
一、交通量及其组成、交通量发展变化和交通量与季节的关系;
二、气候、地质和水文情况;
三、路基、路面状况及使用情况;
四、不利季节的土基与路面整体强度;
五、材料供应情况。
第4.4.2条 柔性路面的改建,应根据改建要求、调查资料以及原有路面和土基的强度、稳定性等,采取相应的补强、翻修等措施。
一、原有路面强度符合改建要求,且稳定性良好,但路拱坡度或面层平整状况不符合要求时,可加铺平整层或采取其它措施;
二、原有路面强度不足,但稳定性良好时,应加铺补强层;
三、原有路面和土基的强度、稳定性均不符合改建要求,且发生过翻浆、拥包、沉陷、车辙等时,应翻修改建或采取其它措施;
四、在粒料路面上直接加铺沥青面层时,含土量过多的粒料路面磨耗层和面层,应予以翻松并掺入适量石灰或其它材料;如仅磨耗层含土量过多,应予以铲除。
第4.4.3条 柔性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规范及本章第三节中的要求。
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面层时,对原有路面板的接缝、裂缝、松动等处,应在加铺前采取相应的措施。沥青面层的厚度,可按设计要求确定。
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时,宜在清洗、打毛原有路面板后再予以加铺。但当原有路面板的裂缝较多时,应在加铺前设置隔离层(如沥青油毛毡等)。 第五节 人行道道面
第4.5.1条 人行道道面设计,应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采用道面结构。道面面层,应平整、稳定,晴天灰尘少、雨天不泥泞,行走安全方便。沿车行道设置的人行道的道面面层类型,应与车行道的路面面层类型相适应。
常用人行道道面结构组合类型及厚度,可参照附录六。
第4.5.2条 人行道道面的路缘石,宜采用普通粘土砖(标号不小于75号)、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条石或其它与道面材料相同的块料。路缘石可与道面齐平;亦可按绿化、美化的要求,高出道面。
第五章 桥涵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桥涵设计,应根据厂矿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和将来的发展需要,按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要求设计;必要时应进行方案比较,确定合理的方案。
桥涵型式的采用,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等情况,并符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和养护的原则。
桥涵设计,应适当考虑农田排灌的需要。对靠近村镇、城市、铁路、公路和水利设施的桥梁,应结合各有关方面的要求,适当考虑综合利用。
第5.1.2条 桥涵宜设计为永久性的。当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时,桥涵可设计为非永久性的。
第5.1.3条 标准设计或新建桥涵,当单孔跨径在60m以下时,应采用标准跨径。
桥涵标准跨径(m)规定为:
0.75、1、1.25、1.5、2、2.5、3、4、5、6、8、10、13、16、20、25、30、35、40、45、50、60。
注:①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涵,以两桥(涵)墩中线间的距离或桥(涵)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的距离为准;拱式桥涵、圆管涵、箱涵,以净跨径为准。
②在不致淤塞的情况下,厂外道路灌溉涵洞的跨径,可小于0.75m,但不宜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