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6)

2020-12-30 00:21

3、本地经济比较发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较多、食品质量检验能力较完备的县级检验机构,可以提出承担食品委托检验工作的申请,经市(地)局推荐、省局审批后,在批准范围内承担食品委托检验工作;

4、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的制定和公布

(一)国家质检总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食品制定《目录》,分期分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2、对人身安全、健康可能构成的危害程度较高;

3、存在较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

4、有必要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不锈钢焊条型号选择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