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7)

2020-12-30 00:21

(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定期公布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目录》。

(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于每年年底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纳入《目录》食品的建议。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调查登记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登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调查登记工作。填写统一的《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表》(附件1),并按照统一的计算机管理软件,汇总调查情况,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

四、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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