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南城镇群规划(2012-2030)文本
重点城镇,则根据城镇的社会经济情况、固体废物的排放方式、对临近水域的污染程度规划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并配套完善收运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包括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澜沧江流域城市、南汀河流域城市。通过这些工程措施,使得滇西南城镇群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目标值。垃圾处理工艺主要考虑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综合处理等方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滇西南城镇群共规划建设4个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要收集处理普洱市思茅区、景洪市、临沧市临翔区等人口较为密集、医疗卫生设施较多且齐全、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城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收集清运系统、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污水处理站、配套安全填埋场等。
第八节 社会设施规划导引 第四十条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发展导引 严格按照《文物单位保护条例》和《紫线管理办法》,实施对各级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实施保护和建设;
加强无形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加强对茶文化,茶马古道历史文化,傣族、佤乡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等多元文化的保护和研究。 第四十一条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导引
建立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逐步引导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向区域协调、共享的建设机制转变; 经营性质的服务设施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调节;非经营性设施,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当超前发展。
高标准和高端需求的公共服务以市场为主导,通过市场调节供需关系;满足居民基本需求和低端的公共服务应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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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教育科研事业发展导引
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比例,引进高级教育人才,提升办学水平;并利用相对缅甸、老挝、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优越的教育水平,将普洱城市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的门户型教育基地,成为滇西南知识经济发展的人才库,知识库、思想库,产业孵化器。 第四十三条 文化设施及产业发展导引
1、整合区域资源,建设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全区域的文化设施网络。
2、全面推广社区文化站网点规划和建设。以社区内学校为依托,建设社区文化教育中心。
3、重视城镇和外来劳动力集中地区的大众文化设施建设,并积极探索文化设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路子。 第四十四条 体育事业发展导引 1、加强体育设施经营管理,保证体育设施的充分有效利用; 2、企事业单位各类体育设施应积极创造条件对外开放,实现社会化经营;
3、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和各类开放性公共广场、街头游园的配套体育设施建设。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导引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率先落实国家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四项基本制度: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和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2、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能力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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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普及并做强高端医疗服务。
第四十六条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导引
1、构建和谐社会,关爱弱势人群,建立健全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 2、按低、中、高不同档次配置养老设施,近期滇西南每万人拥有的社会养老床位将不低于35床,远期每万人拥有的社会养老床位将不低于60床。
3、利用滇西南优越的景观资源和气候条件,将老年产业作为滇西南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加以培育,将滇西南打造成为老年养生养老基地和老年旅游目的地。
第四十七条 旅游文化发展导引
规划形成“一个中心,四大板块,2+1精品旅游线路”的旅游发展格局。
1、一个中心
以景洪市作为区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区,以旅游接待、综合服务为主要职能,同时开发民族文化体验、温泉度假、休闲养生度假等区内旅游景点项目。
2、四大板块
以普洱为中心形成自然风光生态旅游区,以凤庆为中心形成历史人文景观旅游区,以沿边口岸、城镇形成的沿边异域风情旅游带,以沧源、西双版纳为中心形成的佤族原生态民族旅游区和傣族民俗风情旅游区。
3、2+1精品旅游线路
两条精品旅游线:分别以昆孟大通道、昆曼大通道形成的两条跨境精品旅游线。
一条大环线:融入滇西大旅游环境,围绕大交通环线以及滇西、滇西北方向旅游片区打造富有特色的滇西南旅游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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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对策
1、实施长期、严格的污染防治战略,提升环境承载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2、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滇西南城镇群城镇、产业空间布局 3、根据不同区域大气和水环境的容量分布空间,优化产业布局 4、加强城镇化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 5、大力开展生态县、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活动 6、实施区域发展、环境优先的战略
7、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节水和污水资源化战略 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9、强化生态监管,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管、环保设施共享机制 第四十九条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主要城镇重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2、城镇(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4、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5、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第六章 空间管制规划
第五十条
禁建区
禁建区是指区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确定的需特殊保护的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重要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及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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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保护区
生态环境保护区是切关滇西南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品质的重要区域,包括滇西南范围内明确划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城市水源地、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的部分重要区域。
2、基础设施保护区
是切关滇西南未来区域交通安全的重要区域。包括现状及规划中的铁路、城际轨道和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地区,以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通道地区包括铁路通道、城际轨道通道和高速公路通道地区。
第五十一条 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国家级及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二级及三级保护区、农林生产保护区、河湖谷地生态产业聚集区、以矿藏资源开采和工矿发展为主的定向定点限制建设区、村庄聚集发展区等。 1、农林生产保护区
农林生产保护区是空间管制中面积最广的区域,主要指现状生态环境相对比较好,允许以农林生产为主的广阔林地、田园、山野,严禁具有城镇功能的大规模开发。在不影响景观和环境生态的条件下,允许建设一定的农、林、牧业生产和服务配套设施。 2、生态产业聚集区
控制原则与农林生产保护区一致,严禁大规模建设,严禁具有城镇功能的用地开发,在不影响景观和环境生态的条件下,允许建设一定的农、林、牧业生产和服务配套设施。
3、定向、定点限制建设区
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为交通枢纽地区,为确保点滇西南交通系统发展,指定部分区域定向建设交通枢纽,包括铁路客货运枢纽、航空枢纽、港口;第二类为能源、化工、冶金产业聚集区,这些地区是滇西南实现产业结构重型化、多元化战略调整的重要地区,也是区域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地区,但受资源分布面广、开发利用点分布相对分散、有采空塌陷隐患、需与城镇隔离发展等因素限制,只能采取在特殊区域特殊地点定向发展的模式;第三类为旅游、体育等文化产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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