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总经理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9、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10、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1、公司的资金运用,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实施。
12、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职责
1、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2、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议; 3、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4、列席公司有关会议;
5、向股东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6、负责主持监事会日常工作: 7、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公司财务;
8、对董事、经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9、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1、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监事代行职务。 12、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副总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承担分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的实施管理; 2、组织公司工作的计划部署、决策研究、质量捡查; 3、协助总经理全面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和顺利开展; 4、接受总经理授权,代理总经理行使职权。
第二章 部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全面掌握业务工作情况,定期地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
11
4、不断探索工作途径,总结业务开展的经验,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或关键技术的有效方法。
5、重视本部门的宣传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6、加强工作的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确保部门之间工作相互支持和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
第三章 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生产基地人员岗位职责 1、基地负责人
(1)对未完成或正确履行基地生产技术工作负责。 (2)组织技术措施、安排新品种试制、落实技改任务负责。 (3)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对由于计划不周、管理不善,影响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5)对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负责。 (6)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未达到规定的质量和产量负责。
2、基地技术员
(1)对参与新品种试制、资料记载、技改措施负责。 (2)对技术措施的贯彻和产量水平的提高负责。 (3)对执行日常的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
(4)对隔离区域的规划、技术落实、督促整改及检查负责。 (5)组织村社干部进行去杂去劣工作,按质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第二条 销售片区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2、负责所属片区销售型分公司的日产监督、管理工作。 3、做好所属片区市场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4、协助所属片区销售型分公司搞好产品宣传、广告、促销活动以及网络的拓展和规范。
5、收集客户的意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回收所属片区的销售货款。
12
7、负责所属片区销售型分公司的销售网络的资料登记、归档工作。
8、负责所属区域分公司对总公司对分公司制定的制度相关文件,销售价格等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第三条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2、负责物资入库的质量、数量的控制管理,及其通知质检部门对入库物资的抽样。
3、搞好物资、种子入库前的仓库库位安排,在库物资的存放、堆码工作以及在库物资防鼠、防盗、防潮等安全管理工作,特殊物资要加大管理力度。
4、搞好种子的加工整理,物资、种子的发放工作。
5、做好每间仓库的在库物资及其流动的登记,搞好库存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按时制定物资报表,上报财务部门及供销公司。
6、做好仓库临时用工的登记,并按规定计酬。 7、做好种子越夏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滞料、滞成品和有价值的废品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 物流管理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2、根据销售计划安排及时申报货物发运计划,按照客户要求及时发运。
3、及时提取公司采购物资。 4、负责基地物资的配送工作。 5、负责物资发运的费用结算。 6、负责客户对物流的咨询的回复。 7、负责物流中物资损毁的索赔工作。 8、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设备管理维修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2、负责正在使用的设备的监控,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异常情况、事故的发生。
13
3、负责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设备台帐,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有关的文件)。
4、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负责设备的验收。 5、负责设备的维修和定期保养工作。 6、制定设备的易损件的需求计划上报公司。 7、对于需外协大修的设备提出申请报告。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其他人员岗位职责
其他人员岗位职责由所在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篇 管理制度
第一章 行政与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程序化管理制度
(一) 公司主要会议程序 1、主持人提出会议主题。 2、拟定会议议程。
3、召开筹备工作会议,成立会务组,落实会议保障工作。 4、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人员、行程及文件准备。 5、实施会议议程。
6、会议纪要、记录、资料或决议存档。 (二) 公司工作决策程序
凡涉及公司长期性、大局性、阶段性、突发性的人财物资源配臵、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处理,都要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1、决策内容的搜集整理; 2、决策主题的提请报告;
3、确定决策主题、方式及会议地点、时间、人员; 4、决策按报告内容、深入讨论、集中意见、协商酝酿、决策表决、宣布结果、形成决定的步骤进行;
14
5、明确决策执行责任人、制定决策实施方案、记录决策实施结果并存档。
第二条 公司例会制度
(一) 股东大会(代表)
1、股东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持有公司出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股东请求时;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股东代表团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代表大会不对通知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3、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代表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4、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代表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股东代表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代表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十年。
6、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否则,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7、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内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有关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