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创新基金支持范围和原则 1、创新基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本公司科技人员在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生理生化、作物栽培、育种材料创新以及与上述研究领域相关的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立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相当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特别是结合当前农业科学发展和生产实践中急待解决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2)学术思想新颖,理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3)研究目标明确,工作步骤可靠,五年内能取得明确结果。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5年。
已承担有国家、省、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创新基金项目不得与之相冲突,不得妨碍已承担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每位科技人员最多可同时申报(承担)的创新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二项。因为本单位条件所限,申请项目中部分研究内容需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的,应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单位研究人员不得成为本项目的承担人员。
项目主持人必须亲自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挂名。 2、组织管理
公司学术委员会负责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批、进展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具体事务由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3、申请与评审
(1)创新基金实行随时申请,定期评审制度。一般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六月底截止受理当年申请,十二月底完成评审。申请创新基金,须填写《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申请书一式五份。所在研究室要进行认真审查,对项目的必要性、学术价值和理论水平、技术路线,实施方案、经费概算等做出评价,写出明确推荐意见,提交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3)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送公司学术委员会。公司学术委员会组织部分或全部学术委员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价。必要时,亦可邀请2—3名同行专家作为评审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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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得票数达到到会委员2/3以上的项目方可列入立项对象。学术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写出评审结论。最后由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董事长批准、立项。
(5)经审批后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正式通知申请人所在的研究室,并由研究室组织实施。
(6)参加评审的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审。在评审讨论过程中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向外扩散。
4、经 费
(1)创新基金项目经费在所创新基金中列支。单个项目经费一般控制在3—10万元,最多不超过50万元。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划拨。纳入正常项目经费管理渠道管理。项目级别可视为市级科研项目。
(2)经费开支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只作项目必要的直接支出。经批准,可购臵必要的仪器设备、外出考察、参加学术活动等。不得用于与本项目关系不密切的其他支出。
5、监督检查
(1)创新基金项目纳入公司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其执行与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研究室和科技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2)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每年年底应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等。无故不交总结报告的,将终止项目经费。
(3)项目必须严格按计划实施。确因特殊原因需对研究内容或方案进行调整的,须书面报告创新基金评审办公室,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大的调整须经公司学术委员会讨论。
(4)创新基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又得到国家立项支持,或其他渠道资助的,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立项与资助。
(5)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纳入相应研究室管理,其实施进度、质量等检查由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6、结题 验收 奖励
(1)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技术资料、图片、数据、论文等的收集、整理、保存,并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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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完成后,应进行认真地总结。写出结题报告提交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提交公司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
(3)对完成项目成绩突出的,公司给予奖励、表彰。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第二条 科技创新奖励的暂行办法
1、申报植物新品种权的奖励
每获得一项品种权授权的当年,给相关研究室一次性奖励8000元。以鼓励积极申报并获品种权的研究人员。由该研究室按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对产生了实际经济效益的品种另行重奖。
2、科技成果奖励
(1)科技成果指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不含丰收奖、工作奖及其它奖励。
(2)获奖科技成果的奖金分配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3)凡公司主研的各级科技成果,按照上级实发奖金,主要完成人员(获得荣誉证书的人员)和主要参加人员所得奖金占奖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从事管理的人员占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4)对公司主研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公司奖给奖金总额20%的同时,再予以嘉奖。每项成果的嘉奖标准(元)为: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特等 10000 5000 2000
一等 8000 4000 1500
二等 6000 3000 1000
三等 4000 2000 500
(5)对公司协作完成的科技成果,按照上述嘉奖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计发奖金。计算公式为:
计发奖金=嘉奖标准÷主要完成人员数 ×公司获得荣誉证书人员数 3、对争取科研项目奖励
对争取到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奖励。 (1)科研项目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实施奖励的科研项目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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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级项目(含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后补助、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跨越计划、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等)。
②省级项目(含省攻关、省后补助、省青年基金、省应用基础研究、联合育种攻关、省联试等)
③市级项目
(2)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奖励标准
国家级项目提取项目到位经费的6%,省级项目提取到位经费的4%,市级项目提取到位经费的2%。操作上按合同任务和进度分年提取。
(3)公司自立项目、所重奖各研究室的科研经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提奖的项目不再纳入争取科研项目提奖。
(4)科研项目不含各级建设项目及自筹资金。对争取的各级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单提单奖。具体实施办法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5)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奖励分配上要向争取项目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倾斜,参加分配人员必须是当年在相关研究室工作6个月以上,并按贡献大小和当年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分配。
4、承担科研项目奖励 执行标准 承担项目 级别 国家省级 市级 所级 (2)计算方法
按各研究室承担项目数量、级别求其总和即为每位科技人员每年承担项目的奖励金额。计算起止期限为项目下达年1月1日起,项目结题验收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为准)。
主持人员 (元/人/项/年) 600.00 360.00 120.00 120.00 参加人员 (元/人/项/年) 300.00 180.00 60.00 60.00 科辅工 (元/人/项/年) 150.00 90.00 30.00 30.00 34
承担科研项目奖励人员必须是当年在相关研究室工作6个月以上,并按贡献大小和当年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分配。
5、科研论文奖励
(1)科研论文是指全文公开发表在国外、国内学术刊物上的研究和综述报告,符合论文的几大要素。不含二次文献发表和摘要发表。
(2)论文以篇为奖励单位,专著一万字计为一篇,品种介绍、简讯、科普文章等都按百分之二十折算。
(3)论文实行分等级(级别)奖励。本办法暂分为两级各三类。 ①国家级
一类:国家级学报和综合类期刊。如《Science》、《Nature》、《Croup science》、《中国科学》、《中国农业科学》、《作物学报》、《生态学报》、《植物病理学报》、《土壤学报》、《植物学报》、《遗传工程学报》、《生物技术学报》等。
二类:国家级专业性期刊。如《党建》、《半月谈》、《遗传》、《杂交水稻》、《麦类作物学报》、《中国甘薯》、《农业科技管理》、《计算机应用》、《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中国农学通报》、《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英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文)、《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英文)。
三类:国家级普及性技术期刊。如《农业科技通讯》、《中国农技推广》、《作物品种资源》、《农业实用技术》、《科技开发动态》、《作物杂志》、《档案学通讯》、《中国稻米》、《中国农村科技》、《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中文)等。
②省级
一类:省级学报和大学学报类。如《四川党的建设》、《西南农业学报》、《江苏农学报》、《北京农业大学学报》、《西南农业大学学报》、《四川农业大学学报》、《西南科技大学学报》等各类综合大学学报。
二类:省级专业性期刊和大专学报类。如《种子》、《天津农业科学》、《种子世界》、《耕作与栽培》、《四川农业科技》、《玉米科学》、《饲料与畜牧》、《四川畜禽》、《麦类作物》、《小麦研究》、《杂粮作物》、《四川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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