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通讯设备制造产业、环保产品制造、生物医药加工和都市型工业;小淀组团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双街组团重点发展服务于中心城区的物流等产业;青光—双口组团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工业;大寺组团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工业;大毕庄组团重点发展商贸型物流加工业;双港、新立组团重点发展都市工业。 第三十三条 主城区仓储用地
中心城区适当保留占地少、运量小、无污染、无干扰的仓储用地,逐步迁出储备性、中转性仓库和危险品仓库;新增仓储用地主要布置在中心城区外围地区。 第三十四条 外围城镇组团
2020年,外围城镇组团人口规划控制在21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4平方千米以内。
外围城镇组团承担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疏散的职能,结合不同的特点和发展条件,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职能分工明确、城市功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的城镇组团,带动中心城区外围地区发展,促进本地就业。
结合快速交通系统建设,在外围城镇组团内新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大型居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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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滨海新区用地布局
第三十五条 滨海新区总体布局
滨海新区由滨海新区核心区、汉沽新城、大港新城、海河下游城镇和功能区构成组团式的布局结构。 第三十六条 滨海新区居住用地
滨海新区依托轻轨站点和快速路,结合大型购物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居住社区,新建居住用地布局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和化工产业布局的影响,避开环境易受污染影响的地区,现有居住区以完善现有生活配套设施为主。
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的居住社区,应提升居住配套设施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
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的居住用地布局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和化工产业布局的影响,以完善现有生活配套设施为主。
海河下游城镇和功能区,应依托轻轨站点和快速路,结合大型购物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居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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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滨海新区公共设施用地
1.商业金融设施
在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塘沽解放路市级商业副中心。以塘沽解放路商业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商贸区为基础,建设滨海新区的金融、商贸中心。
2.文化娱乐设施
在滨海新区核心区海河两岸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布置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3.体育设施
在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大型体育设施。 4.医疗卫生设施
整合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综合性医疗卫生中心,完善市级、社区级两级卫生体系。
5.教育科研设施
重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规划以技术创新为主的研发基地,预留高新技术产业和科研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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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滨海新区工业用地
滨海新区核心区重点发展以进出口为主的外向型高科技工业,主要工业用地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工业区等。
汉沽新城应对现有化工区进行控制,适时调整改造,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大港新城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适度发展电力工业,建成国家级石化基地。主要工业用地包括港城西部石化工业区、港城南部“三角地”石化工业区和千米桥以南大港油田石化工业区。
海河下游城镇和功能区,主要工业用地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海河下游现代冶金产业区和空港加工区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制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高新技术产业;海河下游现代冶金产业区重点发展无缝钢管和高档金属制品;空港加工区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
第三十九条 滨海新区仓储用地
在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北部、南部、西部,结合工业区和大型交通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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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规划仓储物流基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新增仓储用地,为货运站及开发区工业配套服务。天津港保税区完善现有仓储设施。天津港北疆港区重点建设集装箱物流中心;南疆港区规划煤炭、液体化工品、石油等存储用地;海防路以西、大沽排污河以南地区重点建设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
大港新城在万家码头车站以南设置仓储物流加工区,在津歧公路和海滨大道之间规划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
海河下游城镇和功能区,重点规划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物流区、空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园区和海河下游现代冶金产业区等仓储用地。 第四十条 岸线利用原则
综合利用岸线资源,增加生活和旅游岸线,合理划分港口、工业、生活、渔业、旅游和生态保护岸线,避免生产性岸线和非生产性岸线之间的相互干扰。
第四十一条 岸线利用规划
陆域津冀北界线至大神堂岸线为生态保护与渔业养殖岸线,重点发展生态护岸和绿化工程,合理发展海产品养殖,注意潮间带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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