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杭州东站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一架子队 施工安全防护方案
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行车故障外,须立即命令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和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车站值班员暂不放行列车。
5、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立即清除防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工点负责人确认安全后,通知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
6、既有涵洞接长基坑开挖、既有线与线路搭接地段既有路基开 挖施工前,对既有路基或桥涵基础之间地表打设钢轨桩,进行预加固处理。开挖时,备足支挡材料,及时进行支挡,基础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夯实,确保既有线路基稳定。
7、积极与铁路运营部门取得联系,时刻掌握列车通过时间。备足专用通讯器材,时刻保持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络,出现危情及时通知车站值班人员。
6.9 线路拨接
6.9.1 要点封锁拨接施工与运输部门的配合
严禁按照上铁运发【2008】316号文要求办理,要点封锁施工程序,预先报送拨移施工方案和申请要点封锁计划,待路局运输部门审查批准后并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积极作好拨移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邀请运输部门派人来现场指导。在要点施工前5天向路局调度所发出施工的电报,经批准后按规定的内容作好准备工作。拨接的当天由驻站联络员按照路局施工命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车站行车室登记好(运统-46),并按调度命令慢行限速地点、起止时间,限速条件设好防护、组织施工,确保在批准时间内完成,点毕及时办理登销记。
6.9.2 拨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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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点前一星期将拨接线路扣件涂油试拧,点前慢行按规定限速公里数设置防护,施工准备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施工准备不超范围,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②销点后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实施,进行慢行限速,并设置好限速牌,同时应积极配合设备有关单位对线路的整修养护工作,正线按规定进行交验,交验后并办理线路移交程序。
6.9.3 拨移施工与通信、信号工程等的协调
1)施工前3天应与设计单位和运营有关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情况,分布施工方案,共同到现场明确拨移施工影响范围内其地上地下的管线、光电缆设施的准确位置及既有设备状况。
2)影响拨移施工需改迁既有管、线、光电缆设施和既有设备时由土建施工单位与有关改迁单位派员现场共同确认改迁施工方案,明确责任划分。
3)拨移施工前,与通信、信号施工或配合方及时沟通情况,明确各自分工及配合事宜,必要时签订配合协议。
4)拨移施工严格按照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方案和制定的安全 措施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延长施工时间和增加慢行距离。
6.9.4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为确保改造段拨移地段的行车和人身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1)改造段拨移方案要经反复讨论成熟后定稿,并必须经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执行。
2)根据审批的方案,积极充分的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并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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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部门派人亲临现场检查指导。
3)对施工人员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动员,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格按有关要点程序报点、请点、销点,并积极寻求运营部门和有关站段的密切配合。
5)施工现场要配置足够的机具、道碴,以保证拨移的顺利实施。 6)施工现场要有架子队以上领导担任施工负责人,并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巡查人员,安全防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拨移地段和新铺线路均达到要求后,方可申请销记开通线路,由专门的接车人员接进第一趟慢行列车,待列车通过后严格测量轨距、水平和中心并及时进行整道,并在第二列慢行通过后再整道,以保证能逐步进入正常运行状况。
6.9.5 施工要点程序安排 施工要点程序安排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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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措施 检查准备工作 要点计划批复 施工准备 申报要点计划 点前准备 制定详细施工计划 检查工程、调度指挥 施工防护 封锁线路施工 联络员登记 驻站 线路细整 配合电务试道岔 检查线路情况 达到开通条件 销点、开通线路
6.10 既有线改建轨道铺设安全措施
(1)施工影响既有线的通信、信号设备时.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明确各自的施工安全职责、联络方法、联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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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及专职配合人员。
(2)既有线上铺架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i)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并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ii)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道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3)既有线上破底清筛道床时,必须封锁线路。严禁扩大封锁前的准备工作范围。
(4)在与既有线并行地段增建第二线轨道施工时,施工机械不得侵入邻线,必要时应封邻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5)既有线拆铺线路和道岔,应符合下列规定:
i)线路和道岔拆铺后,经核查,确认已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并作好记录,方可开通线路。
ii)开通后的线路,应控制列车运行速度,以后根据线路质量,逐步提高限速。
(6)在既有线上换铺无缝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i)无缝线路换铺作业必须在封锁线路的条件下进行; ii)长轨条装运应使用专列车组,长轨列车在运输途中不应采取紧急制动。
iii)卸长轨条时,长轨列车走行速度不得大于5 km/h;邻线来车时,应停止卸车。
iv)换铺无缝线路的作业条件应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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