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辆乘务作业程序标准
1 作业前配合准备的程序标准
1.1 接触网工区使用轨道车施工时必须指定当日工作领导人担任施工安全负责人。
1.2 各工区使用轨道车作业时,应在每日18点前由次日工作领导人向轨道车司机递交第二天的派车单,派车单中应根据作业特点,作业内容,人员情况写明对轨道车的有关安全运行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写明要求出车区段、需要使用轨道车的哪些设备,是否带平板车,要求出车时间,作业时间 、装车、上、下人地点,停车次数,位置,等候地点,解体连挂方式,返回车站的时间,联系方式等。
1.3 车间、班组要合理安排司乘人员休息,确保司乘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1.4 值乘司机必须参加工区当日作业分工会。 2 作业中的盯控规定标准
2.1 单机或单机挂平车时,由当日工作领导人进行检查盯控。
2.2 两台及以上轨道车作业,原则上由车间指导司机到场盯控,确实无法到位时,车间派干部到场盯控。
2.3 有计划与外单位车辆连挂在管内运行,车间干部必须盯控。 3 库内出车前轨道车的整备程序标准
3.1 司乘人员必须在工区早上点名后1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由当日工作领导人或工区负责人(无天窗)对照《轨道车运行检查记录》及《轨道车安全作业重点卡控流程图》的要求盯控落实,并签字。
3.2 轨道车、轨道平车技术检查作业实行绕车检查制。车辆检查时,做到两人检查制度,驾驶室内及室外,作业平台由副司机提问,司机检查,两人同时确认。底盘部分及平车检查由司机提问,副司机检查,二人同时确认。中间站等会及收车后检车过程中必须使用手持测温仪及检车捶,根据检车部位及光线情况使用手电筒。
3.3 静态检查(主要以眼看、手摸、锤敲为主),佩带“司机”、“副司机”胸章标志。检查内容: 3.3.1 车辆备品、以及各种证件。
3.3.2 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以及润滑系、冷却系、燃料供给系、液压系统的各连接管及油量是否符合规定。
3.4 动态检查(主要以眼看、手动、耳听为主) 3.4.1 接通电源。 3.4.2 起动车辆。
3.4.3 观察各仪表的显示情况。
3.4.4 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分离是否正常。变速箱有无异响。传动轴螺栓各部连接是否可靠。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有无渗漏和异响。
3.4.5 检查走行部分:用检车锤检查车轮、导框、轮轴标、前后桥吊架,减震器钢板弹簧等。检查制动部分各拉杆连接是否安全可靠,闸瓦、制动梁、安全托架、螺栓及销子是否良好。检查连接器连接情况及折角塞门的位置是否正确。
3.4.6 检查车辆“三项”设备是否齐全,工作性能是否良好。检查照明、喇叭、刮雨器是否良好。检查平车及器材装载是否稳固,不得超载,偏载或侵入限界。
3.4.7 试验自动制动机制动系统,在制动保压状态下列车制动主管的压力1分钟内漏泄不得超过20kPa。缓解时间一般不超过35秒。
3.4.8 在作业平台试验区域内,挂取力器,用升降、转换开关(钮)检查作业台的工作情况。 3.4.9 检查作业车的随车发电机工作情况。(每周六固定检查一次,其他时间根据当日使用发电机的情况进行检查)
3.5 司乘人员明确当天施工的具体作业方案、安全要求和配合方式。熟记施工地点(如:站场、区间、公里标、支柱号、股道号等)。了解施工配合的慢行区段,并根据当天的任务,结合天气、运行条件和施工的区段,开展安全预想,提醒作业组成员加强联系,确保安全。 3.6 司乘人员根据作业具体内容向工作领导人提出行车及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3.7 司乘人员按照要求把检查、保养车辆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填记在《轨道车工作日志》、《轨道车运行检查记录》。
3.8 工作领导人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写《轨道车安全作业重点卡控流程图》。 4 库内轨道车的连挂程序标准
4.1 启动发动机,待风压达到规定值,司机对制动系统进行试验。
4.2 副司机确认制动缸活塞行程及各部件的连动情况。 4.3 副司机取掉铁鞋,松开轨道车及需挂平车的手制动。
4.4 由司机操纵机车,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执行十、五、三车限制速度,距被挂车2米前一度停车;遇有天气不良等情况,应再降低速度;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米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副司机须下车指挥,严格控制速度。
4.5 由副司机负责连接,检查车钩的三态,昼间用信号旗(夜间及隧道内用信号灯)显示连结手信号,严禁在动态中调整钩位。
4.6 副司机连接好风管、打开折角塞门后,向司机显示试风信号。 5 出库及站场转线程序标准
5.1 司机与工作领导人共同确认人员全部上车,机具装载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工作领导人或指定施工人员挂安全防护铁链,并关好车门。工作领导人与司乘人员实行互换应答。
工作领导人: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副司机(车外确认):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司机:人员(机具)上下完毕,可以动车。
5.2 按车站值班员命令准时出段(停车线)。在规定地点停车要道,二人同时确认信号、道岔标志及前方线路。
5.3 按规定转入站内后,乘务人员主动向车站值班员联系,听取有关行车命令要求及其它的安全注意事项。
5.4 如两组轨道车连挂时,连结前一度停车,由担当本务轨道车的乘务人员连接两组之间的风管,检查联挂状态。后车重联塞门或制动阀手柄放保压位,由本务乘务人员确认并检查制动效能。 5.5 出库及站场转线程序的呼唤应答标准: 5.5.1 出库(呼唤应答)
副司机:出库准备 司机:准备好了 副司机:准备好了
5.5.2 布置计划,由车站使用通信记录装置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司机传达、布置调车计划,司机对计划复诵无误。
5.5.3 进入到发线(呼唤应答)
a) 无脱轨器时 副司机:脱轨器注意 司机:没有脱轨器 副司机:没有脱轨器 b) 有脱轨器时 副司机:有脱轨器停车 司机:有脱轨器停车 副司机:有脱轨器停车 5.5.4 调车信号确认(呼唤应答)
副司机:调车信号
司机:白灯(蓝灯、红灯停车) 副司机:白灯(蓝灯、红灯停车) 5.5.5 道岔确认(呼唤应答)
副司机:道岔注意 司机:道岔正(反)位好了 副司机:道岔正(反)位好了
5.6 调车作业时,副司机站立,确认进路,司乘人员逐组确认每组道岔。
5.7 车辆需要推行时,由副司机带好安全帽用无线对讲机及手信号旗位于推行车辆运行前端引导,车辆按规定速度运行,引导人员在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要注意运行前方、邻线情况及人身安全,随时与司机联络,以便及时停车。
5.8 往复多次调车转线时监控装置在调车或出入库模式作业状态下,司机、副司机都必须在运行端操纵车辆。
5.9 司乘人员做到钩钩联控,并向值班员通报过标情况。
5.10 轨道车进入站内股道后,应停在运转室门口或外勤值班室门前,以便于联系。当车站因运输组织需要,要求在其他地点停车时,应及时按要求执行。
5.11 车辆停留时采取保压位停车,严禁缓解,正、副司机不得同时离开轨道车,如需要和车站
协调联系时,可派副司机前往办理。 6 站内施工配合的程序标准
6.1 重型轨道(作业)车在站区配合接触网施工《派车单》中有关安全措施办理。在“天窗“点外,需动车时:
司 机:“**站, **次(**接触网工区轨道车)须在*向*方向移动*米+(动车原因)。 司乘人员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控同意后方可动车。
6.2 接到转线调车示意图后,司机、副司机必须确认走行线路。
6.3 动车前,必须确认各风表压力正常。如长时间停车后再转线,必须实施制动试验,确认状态良好后方准动车。作业中如需换向操纵时,应认真检查操纵端制动阀的截断塞门状态。 6.4 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调车信号未开放时,或没有得到扳道员股道号码信号时,距调车信号机或警冲标五十米必须停车,不足五十米不准动车。
6.5 推进转线作业时,两端操纵的轨道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操纵。副司机持信号在前方引导。推进运行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6.6 轨道车调头转线作业,需摘开所挂平车时,必须对平车做好防溜措施。 7 站内发车的程序标准
7.1 监控装置在运行状态下,司机、副司机同时确认状态良好。
7.2 司机、副司机应共同确认行车凭证(调度命令),高声朗读命令内容,当日工作领导人同时确认,做好监控。
7.3 司乘人员确认凭证正确后,与车站值班员联控请求发车。
7.4 发车前乘务人员应做到确认出站信号(凭证)、出站道岔,发车信号(或联控后),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后方可起动车辆。 8 途中运行的程序标准
8.1 认真执行“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十六字令。做到了望无误,声音清晰宏亮,手比正确。“彻底了望”要做到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确认信号”要做到听不清就问,看不清就停。“高声呼唤”要做到看准再喊,准确无误。“手比眼看”要做到呼唤为主,手比为辅。 8.2 运行中做到平稳操纵,按图行车,不臆测、不蛮干,不打盹睡觉,不超速运行,注意仪表显示,确保安全正点。遇有信号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