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化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更加有力。形成适应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结构合理、服务有力、科学完善、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附表 教育事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项目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毛入学率(%)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研究生(万人) 毛入学率(%)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人力资源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2009年 山西 64.29 75.0 66.0 51.1 478.96 90.85 152.29 85.0 71.72 27.74 81.89 56.90 2.16 26.5 594.0 216.0 9.37 2012年 山西 68.0 80.0 70.0 60.0 420.0 93.0 154.0 88.0 74.0 31.0 92.0 64.0 3.0 32.0 800.0 300.0 9.40 2015年 山西 74.0 90.0 75.0 65.0 390.0 95.0 156.0 93.0 75.0 33.0 98.0 69.0 4.0 38.0 1000.0 390.0 10.5 1200.0 550.0 11.2 103.0 81.0 6.0 45.0 56.0 38.0 116.0 95.0 390.0 98.0 91.0 98.0 90.0 80.0 2020年 山西 - 11 -
二 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时代精神、公民意识、革命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建立大、中、小学教育内容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改革德育工作途径和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省级培训研修基地,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建设省级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每个城区、县(市)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逐步完善校外活动场所与学校德育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根据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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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基础教育要继续深化课程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良好习惯。职业教育要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增强教学的选择性和开放性。高等教育要注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坚持健康第一,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加强劳动和实践教育,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加强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教学,切实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3、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把工作重点放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来。坚决扭转和纠正单纯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教育的倾向,坚决制止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按升学率进行奖惩的错误做法。
(二)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要全面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问题。
1、明确政府责任。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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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到2020年所有乡、镇建起标准化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快推进城市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工作。
2、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制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坚持实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培养培训机制。
(三)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要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
1、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应市域城镇化发展需要,超前规划学校布点,进一步调整优化布局,加快推进城镇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规模较小的山区乡镇办好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坚持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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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格标准,配齐学科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机制。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任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学设备、图书、仪器和师资等,推动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协作机制,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延伸,鼓励优质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方式与其它学校联合办学。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省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师配置均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基本消除择校现象。省人民政府建立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通报和奖惩制度。
3、严格规范义务教育管理。严格教育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办学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学校。依法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补课和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建立覆盖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的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
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和家长的作用,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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