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与产业结构优化
激烈的国际竞争,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投资环境已得到较大改善,且由于经济增长,我国的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市场的潜力巨大,因此,当前我国适当淡化涉外税收优惠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表22 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单位:亿美元 时间 利用外资 1991 43.66 1992 110.07 1993 275.15 1994 337.67 1995 375.21 1996 417.25 1997 452.57 1998 454.63 1999 403.19 2000 407.15 2001 468.78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第629页。
其次,我国的税收政策对于提高国内资本数量同时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影响。第一,如前所述,我国未开征社会保险税、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有限等客观上对提高储蓄率有正面作用。第二,我国的税收政策不利于提高储蓄投资转化率。高储蓄率并不一定意味着高投资率,储蓄与投资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环节,而我国的部分税收政策对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较高,较高的宏观税负水平就意味着较低的投资收益率,而储蓄是否转化为投资,投资收益率的高低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较高的宏观税负水平会抑制投资。另一方面,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不仅需要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还需要较便利的转化途径,而我国的税收政策在鼓励投资途径多样化方面尚显不足。如,我国的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鼓励存在欠缺。中小企业虽然单位规模较小,但其数量和总规模在各国经济中都占非常高的比重,在欧盟国家中,微型和小型企业的图3 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单位:亿美元 500450400350300250200150100500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44%,第三产业微、小型企业的比重更高,流通业高达99.72%,除流通业外的其他服务业也达99.56%。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限制,其将承受与融资、技术和市场支持相关的信息及其他市场失灵的影响,为了矫正这种影响,各国政府均对中小企业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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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1994。转引自:Petrakos, George C, 1997,‘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the European Union’,Eastern European Economics, vol.35, no.2, pp.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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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第6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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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鼓励措施,以促进其发展。我国的税收政策虽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优惠(如对微利企业实行18%或27%的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但优惠力度不够,甚至对中小企业存在某些税收歧视。如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优惠不足,限制了其投资来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课税规定导致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偏重,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盈利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过高导致其所得税税负偏重,税费并存局面导致中小企业负担过重的准税收负担等会降低中小企业的收益率水平。税收政策的这些不足均会抑制中小企业投资规模,从而不利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再次,我国的税收政策在促进私人收入向投资的直接转变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我国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使得投资国债具有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从而大大提高了私人购买国债的偏好,使得近年来在我国国债规模迅速膨胀的背景下,需求仍很强劲。而我国的国债资金大多用于政府投资,因而国债利息的免税政策对于增加我国的资本数量具有正面影响。同时,我国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鼓励了私人收入对资本市场的进入。
(2) 我国的税收政策通过对资本投资方向的影响对产业结构的作用
我国的税收政策因客观上赋予不同产业不同的税收负担,改变了不同行业的收益率,从而对资本投向具有引导作用,最终影响了产业结构。如前所述(见表18),我国6大产业1997年的税收负担差异很大,其中商业饮食业和工业的税收负担水平较重,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和农业的税收负担较轻。建筑业和运输邮电业的税收负担较轻符合我国的产业结构政策,但农业的低税收负担则应当进行深入分析。我国的农业税税收负担虽然较轻,但如前所述,由于我国的税收体系不完善,导致一方面地方税收入较少,另一方面中央由于税收收入有限,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严重不足(相对于地方的事权而言),因此基层政府的财政状况很差,造成针对农民的收费泛滥,使农业较其他产业承担了更重的“费负”,因此,农业的低税负实际并不能准确反映农业的税费负担。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虽然试图严格限制税外收费,但是由于地方税体系的缺陷和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合理,长期杜绝税外收费恐难做到。农业的投资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农业自身的积累和其他产业的资金投入,由于我国农业的低效率和较高的税费负担,农业自身积累较少;而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质,只有其税收负担低于其他产业相当水平,才能吸引其他产业投资的进入,因此,我国农业的高税费负担和低收益也将大量的其他产业资金拒之门外。
若再做进一步的细致分析,税收政策在6大产业内部对各明细产业施加的税负也存在较大差异。第一,1997年我国社会服务业的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为8.66%,相对较低,由于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因此,社会服务业的低税收负担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但是,社会服务业内部各明细产业的税收负担并不相同,居民服务业为11.20%,低于全部产业13.53%的平均水平,针对我国当前大量低教育水平劳动力失业,且居民服务业欠发达的情况,居民服务业的低税收负担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变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包括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软件开发服务业、数据处理业、数据库服务业、计算机设备维护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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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业)等我国急待发展的新兴服务业在内的其他社会服务业的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却高达17.91%,高于平均水平近4.4个百分点,则不利于我国服务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二,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保险业,1997年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高达37.87%,为全部产业平均税收负担的2.8倍,其中金融业为39.83%,保险业为19.35%,虽然自1997年至今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有所改变,税收负担有所降低,但相对国内其他非物质部门和国外的金融保险业,其税收负担仍然较高。由于我国的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本已相当滞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加入WTO后,面临外国金融保险业的强烈冲击,因此,如此之高的税收负担水平,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阻碍作用。第三,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元器件制造业1997年的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为9.52%,对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具有促进作用,但我国电子计算机制造业的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却高达20.43%,则不利于该产业的发展。第四,我国汽车制造业的生产税净额占增加值比重为21.44%,为全部产业平均税收负担的1.58倍,由于我国汽车制造业的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均较高,因此属于具有较大战略意义的产业,可以充当我国的主导产业,政府应当持适当的鼓励政策,而过高的税收负担水平却正好与此相悖。
之所以会出现税收政策的逆调节现象,主要原因为:第一,我国的税式支出政策有偏差。我国的税式支出政策体现了一定的产业取向,但是,体现更多的是所有制取向和地区取向,涉外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低于内资企业;发达地区由于本身存在税收地区优惠,同时涉外企业的比例也高于欠发达地区,因此税收负担相对较低,从而形成了我国所有制差别兼地区差别的税收负担状况,反而弱化了税式支出的产业取向。第二,我国部分税种的规定存在缺陷。首先,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造成固定资产占用较多的资本密集型和部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税收负担过高(详细分析见后文);其次,我国企业所得税中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使得职工素质较高因而人工费用不菲的咨询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因大量的人工费用无法扣除而承担过高的税收负担;再次,我国金融保险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较高,导致其税负较重。第三,我国的税收体系尤其是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导致税收缺位与收费越位现象并存。由于我国地方税税种不全、计税依据、税率、课税方法滞后,地方税的税收数量有限,导致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吃饭财政”甚至“要饭财政”屡见不鲜。而由于税收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同时又允许地方收费,因此,各种准税收性质的合规收费和违规收费就纷纷出台,使得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对财政资金的控制大大减弱,利用税收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包括产业结构调控)的能力也大大降低。
3、 我国的税收政策通过对技术进步的影响对产业结构的作用
我国产业的技术进步状况不容乐观,如前所述,我国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较差,R&D投入水平也很低(见表23、24),严重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产业内部的技术升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税收政策的相应缺陷就是其中之一(我国鼓励教育的税收政策的缺陷如前所述,此处不再赘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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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度中国投入产出表》第116、117、122、123、358、359、360、365、3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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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每百万人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及研究与发展技术人员数 单位:人 国家 中国 日本 韩国 白俄罗斯 保加利亚 加拿大 法国 德国 年份 每百万人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 年份 每百万人拥有技术人员数 1996 459 1997 4960 1999 2139 1996 2296 1999 1289 1995 3309 1998 2686 1997 2873 1996 187 1997 663 1997 524 1996 271 1999 466 1990 1004 1990 2980 1997 1362 资料来源:《国际统计年鉴(2002)》第336页。
表24 R&D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国家 1990 1995 1999 中国 日本 —— —— 0.6 0.8 2.9 韩国 1.9 2.5 美国 法国 —— 2.4 2.5 2.3 德国 —— 2.3 英国 2.2 2.0 2.8(1997年) 2.7(1997年) —— 2.2(1997年) 2.3(1998年) 1.8(1997年) 资料来源:《国际统计年鉴(2002)》第335页。
(1) 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对技术进步具有负面影响
一般而言,技术进步与固定资产的投入水平具有正向关系,而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却使固定资产比重大的产业和企业承担较高的增值税负。表25为2001年不同行业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与固定资产净值状况,为了分析增值税税负与固定资产数额之间的关系,设每10元销售收入占用固定资产净值为X,增值税税负为Y,建立对数——对数模型:
lnY=a+blnX (2)
由于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气、自来水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因此,为了相关分析的准确,需对煤炭采选业(1)、黑色金属矿采选业(3)、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非金属矿采选业(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36)、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37)的增值税税负进行调整,即在现有税负水平上,分别加上4%(即17%-13%),调整后上述行业的增值税税负分别变为12.17%、8.74%、7.10%、8.99%、7.26%和9.91%,调整后2001年不同行业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与固定资产净值状况的折线图见图4。将每10元销售收入占用固定资产净值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负按照模型(2)进行回归分析,得 lnY=-0.4394+0.478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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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294) (4.5463) r=0.3713 校正r=0.3533
回归结果虽说明增值税税负与每10元销售收入占用固定资产净值有一定相关关系,但拟合优度不够理想。
表25 不同行业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与固定资产净值状况(2001) 部门名称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产品销售收入 (亿本年应交增值税(亿每10元销售收入占用固定资产净值(1)/(2)*10 1.煤炭采选业 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非金属矿采选业 6.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7.食品加工业 8.食品制造业 9.饮料制造业 10.烟草加工业 11.纺织业 12.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13.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14.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15.家具制造业 16.造纸及纸制品业 17.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18.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9.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增值税税负 调整后 增值税税负 (%) (%) (3)/(2) (亿元) 元) (1) (2) 元)(3) 2072.13 1503.15 122.74 2978.75 2658.32 242.86 111.04 178.54 8.47 253.73 390.48 12.12 331.67 344.18 17.17 176.79 94.57 2.09 1200.87 3823.51 74.89 692.07 1519.02 71.31 1072.66 1727.21 108.81 623.23 1756.97 177.02 2394.28 5209.10 164.33 527.51 2415.97 66.47 13.79 11.20 6.22 6.50 9.64 18.69 3.14 4.56 6.21 3.55 4.60 2.18 8.17 9.14 4.74 3.10 4.99 2.21 1.96 4.69 6.30 10.08 3.15 2.75 12.17 9.14 8.74 7.10 8.99 2.21 1.96 4.69 6.30 10.08 3.15 2.75 280.90 1427.91 36.17 1.97 2.53 2.53 337.80 676.72 21.80 4.99 3.22 3.22 125.76 409.62 11.61 1179.21 1685.40 71.74 428.46 679.25 36.58 3.07 7.00 6.31 2.83 4.26 5.39 2.83 4.26 5.39 158.58 644.25 15.87 2158.36 4629.34 150.39 30
2.46 4.66 2.46 3.25 2.46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