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与产业结构优化
度。应将产业差别作为确定税式支出政策的主要取向,目前应主要对高技术产业、具有支柱作用的产业、急待发展的新兴服务业、能够为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产业、能够有效提高投资率的中小企业等给以重点优惠,对于其他产业及企业则不论其处于哪个地区、不论其所有制如何,均应慎重提供优惠机会。
2、 加大税式支出力度
虽然并非优惠越多越好,但我国当前的产业税收优惠力度过小。因此,当前首先应当适当扩大优惠范围,放宽对优惠对象的条件限制,使得不同所有制、不同盈利状况的企业均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其次,应尽量简化优惠的审批手续,以在降低纳税人成本的同时,促进税收优惠的尽快落实。
3、 优化税式支出方式
税式支出作为国家税收利益的放弃,同财政支出一样,也应当考虑成本效益问题。由于加速折旧、税收抵免、费用扣除、优惠退税、准备金制度等间接税式支出方式的针对性较强,使用较灵活,因而其成本收益比较大,效率较高。我国应改变目前过多使用实施较简便但针对性和灵活性较差的减免税和低税率方式的现状,结合产业政策,较多地采用间接税式支出方式。
主要参考资料:
(1) 杨治:《产业经济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2) 周振华:《现代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效应》,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 苏东水主编:《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4) 龚仰军:《产业结构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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