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获得荣誉的,要在取得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的当月报考核者审核,考核者可直接给予被考核者加分:
1、区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5分/项; 2、区政府或市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8分/项; 3、市政府或省部委局颁发的,加1分/项; 4、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加1.5分/项; 5、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上一级颁发的,加2分/项。 第十五条 关联考核项 (一)二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矿长考核分管副矿长、总工、副总工;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按集团公司考核矿长分值月度计划考核(重点工作)按1:1比例考核,年度任务目标考核按1:1比例考核,列入副职、副总工机动考核。
(二)后勤职能科室关联考核
后勤职能科室均与安全生产进行关联考核,同时,后勤科室与经营指标进行关联考核。
(三)三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考核部门负责人分值,其部门负责人须按业务分工不同1:1比例考核副职,列入副职机动考核。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六条 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一)工作计划的形成。被考核人根据矿年度工作任务、文件要求、个人岗位职责及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申报。
1、二级管理人员次月工作计划要在月末26日前、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递交矿长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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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负责人工作计划(含分管领导追加的重点工作)要在每月1日前,工作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以电子版通过COA系统递交分管领导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三)认定要求。月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对应月初计划制定时的内容,分别按顺序逐项加以介绍和说明;需要提供资料原件的,在单项工作计划备注栏说明资料的备查地点。对单项工作的落实未介绍和说明,又未注明资料核实地点的,视为未完成。因月初制定计划时不可预见,而发生的新增工作和重要工作要在申报工作完成情况时加以说明。
第十七条 数据提供要求
(一)提供数据部门对所提供的数据和依据准确性负责,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挂钩。
1、生产技术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技术例会召开情况、生产计划、技术规程和措施、技术方案审批及时性等)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工伤鉴定情况、月度出勤情况、全员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科负责; 3、发生被盗事件、打架、酗酒闹事等治安管理情况由保卫科负责; 4、当月各单位生产完成情况(包括当月全矿采掘完成情况汇总表、影响时间、下井带班时间情况、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
5、发生投诉(上访)、效能建设、员工违规违纪及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由效能监察科负责;
6、生产安全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安全例会、工伤事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上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煤质管理等情况)由安全科负责;
7、矿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追加计划统计、产销率、成本、净利润、公务费用使用、提供数据准确性、经济分析会召开、材料消耗等情况)由运营管理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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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电例会召开情况、机电设备三率、设备综合考核及机电检查情况等由机电科负责;
9、矿各类会议、学习及活动组织参加情况由党群办公室负责; 10、后勤卫生检查管理(含工区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管理、食品卫生及后勤例会召开情况等由综合管理科负责。
(二)数据和依据要在次月5日17:00前(其中每天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于每日调度会结束后)以电子版格式通过COA系统递交到各位矿长及效能监察科 (“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第十八条 考核成绩兑现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落实考核结果的监督核查工作,监督检查与各层级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每月监督与核查情况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二)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的当期绩效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主管矿长批准后,递交人力资源科兑现。
(三)部门副职、班(队)长、员工当月考核结果由单位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每月7日前递效能监察科备案,人力资源科兑现。
第十九条 申诉处理及其他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对申诉人确认,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形成处理建议报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降直线考核者当期考核结果的5%,列入机动奖惩其他项,每成立一件,处罚一次:
1、考核申诉是因为直线考核者的原因;
2、虽未发生申诉事项,但经过检查发现应该落实考核而未考核的; 3、考核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个人臆断或发生错考、漏考的; 4、提供考核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的;
5、不配合绩效考核办公室监督检查或态度不端正的。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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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期间,如遇人事调整、岗位变动,则考核其离岗前和新岗位实际承担的任务目标,绩效结果采取加权平均法取值。
2、各部门组织对员工考核时,要与矿绩效考核安排档期一致,保证矿绩效考核体系的协调运行。
3、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矿安排的重点工作或计划任务的,须经主管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减免考核。
第二十条 计算公式
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机动奖惩-通用指标考核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员工月度薪酬分配挂钩;
月度薪酬发放额=月度应发薪酬基数×月度绩效考核分数/100 (二)与年度效益奖分配挂钩,执行集团公司及矿相关文件; (三)作为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需要参考的事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以往规定相悖的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26日起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另作补充下发。
附: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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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经营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指标类型 绩效目标 考核计分标准 分管部门发生轻伤事故,每起扣5分;全矿其它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起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班组建设工作的,每次扣2分。 生产计划、净利润、完全成本、销售完成情况等按季度与年度任务目标同公司同步考核。 1.物资采购或供货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每次扣2分; 2.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每批次扣2分; 3.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4.因合同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扣5分; 5.销售管理出现失误造成损失的,每次扣3分。 数据来源 协助搞好安全管安全目标 理 控制经营目标 经营目标 完成销售任务 安全科 公司运营部 抓好供应和销售供应销售物流管理,合同物流管理 管理,避免经济损失。 运营科 供销科 1.特殊情况除外,下井指标未完成每少一个扣2分,带班每少一个扣3分;未执行汇报制度每缺一次扣1分; 上级部门 加强内部管理,2.直接管理部门或人员被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安全科 内部管理 提升工作效能。 每起扣3分; 调度室 3.因违反国家财税等经济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受到上级处罚效能监察科 的,每次扣3分。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经济分析会经营分析 议,做好节能降耗等各类活动开展。 制定经营策略,抓好运营监控,运营监控 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按时组织召开矿及上级安排的各会议管理 类会议,做好会议管理工作。 提升执行力,按时完成上级及矿重要工作 长办公会议交付的重要及临时工作。
不按时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每次扣3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按精细化管理、节能降耗等活动文件开展工作的扣3分。 1.未制定、落实年度经营管理规划的扣2分; 2.运营监控不善,导致经济损失的,每次扣5分; 3.未按规定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的,每次扣2分; 4.资金管控工作不力,造成收支不平衡的,每次扣2分。 未按时组织会议或会议准备不及时,每次扣3分。 运营科 运营科 供销科 矿长 效能监察科 1.按时完成上级及矿长办公会议安排和督办的工作任务,并督促跟进下级工作;未按时完成,每项扣2分。 2. 每月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工作总结例会不少于2次,不召开扣3分,会议未记录或无会议纪要的扣2分。 效能监察科 党群办公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