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5)

2018-12-11 23:13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第二节 生态系统空间结构

以长沙市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建设湘江、浏阳河、沩水河等5条江河生态廊道以及京珠高速、319国道、209国道、107国道等11条交通主干线防护带,完善和优化包括风景区、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斑块,加强深入中心城市的楔形生态绿地的规划建设,努力构建完整的综合生态空间体系。

第三节 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域

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中,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公益林地以及集中居民区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根据长沙市山、水、洲、城一体化的特色,建设成青山、森林、绿岛、碧水相连的环形生态景观带。按照“防汛休闲,双重利用”的原则,重点建设长沙市六条江河风光带,尤其要高度重视湘江、浏阳河、沩水河等流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重建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治理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建设。生态隔离带建设要以森林资源为依托,根据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建立多主题功能的生态林带。加大重要湿地的保护,禁止造成湿地污染的一切排污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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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第一节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与总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9108.95公顷以内,建设用地增加规模控制在44042.16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28102.68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减少规模不少于15532.51公顷,新增独立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168.35公顷之内。

第二节 稳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和时序,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加大对城镇内闲散、低效用地的整合和深度开发,加快利用现已查明的城镇存量用地。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城市生态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开发区要积极推广高层标准厂房,禁止圈占土地建低密度“花园式”工厂;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工业项目进入园区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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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做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和设计,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重点保障农业生产、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加大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力度,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居民住宅小区,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稳步增加能源建设用地供应,统筹整合交通用地,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严格项目用地管理。规划设计时,将占用耕地情况作为论证重点。规划审批时,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防止超过实际需要的用地浪费。

推进农业规模化,形成规模效益,合理安排优质水稻、优质水产、花卉苗木、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的用地;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机械化率,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逐步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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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乡用地布局

第一节 构建现代新长沙城镇格局

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参考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长沙市城镇发展将形成五个等级结构的城镇体系格局。

五个等级结构是指市域中心城市、市域次中心城市、中心镇镇区、次中心镇镇区、一般建制镇与乡集镇镇区。

第一级-市域中心城市:即长沙市中心城市,包括长沙市市区(雨花区、天心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长沙县县城和望城县县城。

第二级-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宁乡县县城、浏阳市市区。 第三级-中心镇镇区(共14个):包括长沙县福临镇、金井镇、江背镇,望城县莲花镇、铜官镇、桥驿镇,宁乡县横市镇、双凫铺镇、花明楼镇,浏阳市永安镇、镇头镇、大瑶镇、官渡镇、社港镇。

第四级-次中心镇镇区(共11个):包括长沙县青山铺镇、路口镇,望城县靖港镇,宁乡县煤炭坝镇、黄材镇、灰汤镇、流沙河镇,浏阳市淳口镇、古港镇、大围山镇、文家市镇。

第五级-一般建制镇与乡集镇镇区(共24个):包括长沙县果园镇、高桥镇、北山镇、双江镇、开慧乡乡集镇、白沙乡乡集镇,望城县乔口镇、茶亭镇、乌山镇、雨敞坪镇、白箬铺镇,宁乡县道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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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口镇、坝塘镇、全民镇、回龙铺镇、巷子口镇、老粮仓镇,浏阳市张坊镇、高坪镇、沙市镇、普迹镇、太平桥镇、永和镇。

第二节 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长沙市城乡用地的空间布局以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依据,并适当参考其它空间规划。

(1) 城镇用地空间布局

长沙市主要城镇用地空间安排的整体构想是“内融翼优”,即市区、长沙县县城、望城县县城融为一体,宁乡县县城、浏阳市市区作为东西两翼的发展中心。

规划中将现有市区、长沙县县城、望城县县城视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中心城市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东部以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做大长沙县县城;城镇用地布局集中在捞刀河、浏阳河之间的地区,围绕黄花机场,在黄花镇、榔梨镇、黄兴镇及干衫乡合理安排城镇用地,构建长沙市大航空城。中部以长沙市市区为中心,城镇用地向南北两端扩展。西部地区形成南北两大组团,北部组团包括丁字镇、星城镇和高塘岭镇,是望城县的经济中心,发展交通、物流、商贸服务业;南部组团包括含浦镇和坪塘镇,是望城县新兴的经济次中心,发展科技、商贸服务业。

宁乡、浏阳两个卫星城市,适度扩大城市用地范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建成功能完善、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的中等城市。宁乡县城镇用地主要安排在县城区及金洲新区:县城以老城区为依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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