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要向北,适当向东及向南面安排城镇用地;金洲新区以历经铺乡和夏铎铺镇镇区为依托,形成多组团、多片区的城镇用地布局。浏阳市城镇用地主要布局在浏阳河北岸,由集里办事处向关口办事处扩展。
(2) 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
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进行长沙市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和调整。城镇近期发展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禁止任何私宅建设行为,保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有序缩减;由政府统一领导农村居民点整理活动,统一建设安置小区。城镇远期发展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禁止私宅新建扩建行为,允许私宅改建置换,总体上要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不增加;由政府选取特定区域,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点。其它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农村居民点有序集中创造条件。
(3) 工业用地空间布局
长沙市工业用地布局以保护环境、保证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等为前提。
长沙市西部充分依托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厚的科教人才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内领先优势,立足先导区内的望城高科技食品工业园、沿金洲大道工业带和遥相呼应的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现有工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向雷锋镇、黄金乡拓展发展空间。长沙市东部工业带主要包括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黄花机场发展的空港产业集聚区及浏阳生物医药产业园,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型
23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医药、生物医药等产业。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榔梨镇扩展并且在黄花镇安排相关配套设施用地,浏阳生物医药产业园沿319国道在永安镇和洞阳乡建设浏阳工业新城。长沙市西南部以岳麓山大学城、含浦科教园为基础,重点建设大学科技园、职业教育园、文化创意园、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4) 重大区域基础建设项目空间布局
交通设施建设。规划期内长沙市将全力打造内外畅通、快速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通过长潭西线、长株等高速公路的建设、长沙市内轨道交通的建设、湘江防洪景观道路的建设、“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及三市对接地区道路网络、站场的建设,以及长沙火车南站、北站的外迁和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的建设,完善区内公路交通网络。在对外交通网络的建设上,重点抓好国省干线公路、武广铁路、沪昆铁路等项目,建设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加快黄花机场扩建等重大建设工程。
能源设施建设。规划期内长沙境内新建和扩建的电厂主要有长沙电厂、宁乡电厂和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新建长沙东变电站、长沙西变电站、长沙南变电站、星沙变电站、望城变电站等5座500KV输变电工程,新中、月塘等42座220KV输变电工程,106座110KV输变电工程以及长沙与岳阳交界处的1座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水资源利用。长沙市供水近期仍以湘江为水源,适当时期可考虑从附近水库引水,形成多水源供水系统。在长沙境内新增的水厂主要有长沙九水厂、长沙十水厂、长沙十一水厂。
24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水污染治理。长沙市区湘江以西,污水处理厂尽量集中在四水厂下游三叉矶一带和望城县城下游,沿江建设污水截流干管。湘江以东,在现有污水处理厂服务区以外的其它地段,污水处理厂尽量布置在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沿岸和湘江沿岸五水厂下游。
防洪设施建设。湘江贯穿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三市之间防洪工程的统一安排对“长株潭”的防洪且有重要的意义。长沙市市区在湘江以西形成洋湖垸(上段)、河西城区(中段)、联合垸(下段)3个防洪保护圈,在湘江以东形成解放垸、河东城区、捞霞区、苏托垸和非中心城市等防洪保护圈。规划期内,将加高加固堤防206.7公里;新建堤防7.6公里;新建涵闸22座,现有涵闸加高接长151座。
25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第八章 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中心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
中心城市指基础设施完善、建成连片、担负长沙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信息、交通、教育、科研等综合服务职能的城市核心区,是长沙市乃至湖南省的区域中心。
长沙市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横跨湘江两岸,融合望城县和长沙县县城,并依托周边暮云、捞霞、高星、含浦四个组团,构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的城市主体。中心城市将加快服务业与周边地区工农业的配套,逐步形成区域产业和商务的集中地,扩大其辐射功能,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加大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提升长沙作为山水名城的城市品质;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高新企业聚集的有利条件,充分挖掘深厚灿烂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挥日益凸现的文化优势,加快建设环境一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
第二节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05年中心城市人口315.20万人,用地人口301.92万人,中心城市规模41500.0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1810.00公顷(城市用地24013.34公顷,工业用地3198.17公顷,基础设施等其它建设用地4598.49公顷)。至2010年,中心城市人口407.86万人,用地人口381.78万人,中心城市范围扩展至51564.2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26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38647.25公顷。至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将达到540.70万,用地人口约为490.72万人,中心城市范围扩展至69060.5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9004.00公顷。
第三节 中心城市主要扩展方向
综合考虑长沙市中心城市发展现状、各区域发展速度、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防洪、耕地分布及各相关空间发展规划的影响,按照协调各业各区域用地、生态环境优良、尽量少占耕地等原则,在GIS技术和空间分析技术的支持下,确定长沙市中心城市主要向西、向西南和向东扩展,将突破现有市区的行政边界,合并捞霞、高星两组团,扩展河西、星马两翼,逐步与长沙县县城、望城县县城连成一体。
①向西,沿319国道和金洲大道,地势较为平坦,发展空间较为充裕,是长沙市中心城市扩展和中心城市产业向外转移的重要方向。
②向西南,含浦地区凭借大学城的科教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全面促进周边地区乃至长沙市的发展。
③向东,长沙县黎托镇及黄兴镇的部分将凭借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迅速发展为中心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节 中心城市用地布局
长沙市中心城市的用地安排以系统完善长沙市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以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前提,因地制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在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范围线内,全面整合传统工业区,搬迁改造现有污染企业,加快旧城改造,全面改善建成区环境和基础设施。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