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
二、 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三、 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四、 尺铊或检水尺接底时,应静置3~5秒钟后提尺。
五、 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六、 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本条二至五款程序测量。 七、 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八、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十三条 油品温度测量
一、 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二、 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三、 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秒钟。 四、 提取温度计量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钟;读数量应使温度计垂直,
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五、 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六、 每次测量的后结果应放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十四条 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一、 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二、 将干燥的密度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 最小分度值。
三、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同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克/厘米3。 四、 样的温度。同第三十三条三至五款。
五、 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六、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第三章 加油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准备
一、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二、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油箱盖板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一再行打开)。
三、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第三十六条 加油
一、 定量加油(微机加油)
(一)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二)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三)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四)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二、 非定量加油
(一)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
收回油枪;
(二)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第三十七条 结算
一、 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 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二、 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三、 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帐(单)。 第三十八条 清理
一、 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二、 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三、 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
(一)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交银台。 (二)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第四章 开票规程
第三十九条 销售
一、 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二、 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三、 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核数量。 四、 记帐卡(单)销售
(一)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
(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
(三)建立记帐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 (四)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第四十条 收款
一、 收取现金按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操作。
二、 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
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第四十一条 开发票
一、 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二、 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三、 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 四、 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五、 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第四十二条 结帐
一、 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发票总额相核对。
二、 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三、 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其它石油产品及其它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四、 补开未开发票的汽油、柴油销售额的发票。
五、 依据发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表及其它商品日报表。
第五章 记帐规程
第四十三条 进货记帐 一、 散装油品
(一)依据购时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二)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三)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帐和收、发、存日记帐。 二、 整装油品及其它商品
(一)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帐。 (二)依据整装油品进货单,核对商品品种、数量,填写入库单。 (三)依据入库单登记整装油品分类保管帐、其它商品明细帐。 第四十四条 销售记帐 一、 散装油品
(一)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二)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发油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二、整装油品
(一)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一) 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它商品销售量,登记其它商品明细帐。
第六章 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第四十五条 跑、冒油
一、当向贮存罐卸油时发生跑、冒油,应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并向站(班)长汇报。
二、站(班)长及时性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外人员,推出站内车辆,准备消防器材。
三、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毛巾、拖把等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器皿进行回收。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面,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四、检查所有井口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它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五、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做好记录台帐。 六、检查确认无其它危险隐患后继续营业。 七、分析跑、冒油原因,书面报告主管公司。
八、当向车辆加油时,发生跑、冒油,应及时关闭油枪,清理现场。 第四十六条 接卸混油
一、当向贮存罐卸油时发生混油,应立即关闭罐车卸油腔滑调阀,停止卸油;同时关闭相应的加油机,停止加油,并向站(班)长汇报。
二、分析原因和责任,按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性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三、若柴油、汽油相混,则需清罐,并将混合油运出站外处理。
四、清除管线内和加油机混合油,确认无误后开启加油机加油。 第四十七条 加错油品
一、油员发现加错油时,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同时向站(班)长汇报。
二、(班)长征求顾客同意后抽出混合油,加入合格油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顾客经济损失,礼貌送客。 三、认损失,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第四十八条 加油机乱码
一、加油员发现加错油时,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同时向站(班)长拒报。
二、与顾客协商确定已加油数量,并根据协商意见,补足数量。
三、停止使用该加油机,记录同罐其它加工厂油机的字码数,对油罐进行计量,并对当事加油员进行结帐,同时通知维修部门修理加油机。 四、当班营业终了,核实损失,报站长处理。 第四十九条 大亏、大盈
一、每日发油超耗或溢余量超过定额损耗一倍以上为大亏、大盈。 二、出现大亏、大盈后,应及时复核数量和重新计量,认真查找原因。 三、采用标准计量器核对加油机的精度,发现有误,应及时检定维修。 四、检查油罐及输油管线是否存在渗漏,如有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公司处理。 第五十条 水患
一、当发生水患时加油站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停止营业,同时密封油罐量油孔,防止油品外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水患过后及时组织排水,测试油罐底水高,检查设计,检查设备,排除隐患,确认无误后,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