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执行“凭证”|“查询凭证”命令,打开“凭证查询”对话框。
选择输入查询条件,单击“辅助条件”按扭,可输入更多查询条件。 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查询凭证”窗口。 双击某一凭证行,则屏幕可显示出此张凭证。
修改凭证(可选做)
1. 执行“凭证”|“填制凭证”命令,进入“填制凭证”窗口。 2. 单击“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修改的凭证。
3. 对于凭证的一般信息,将光标放在要修改的地方,直接修改;如果要修改凭证的辅
助项信息,首先选中辅助核算科目行,然后将光标置于备注栏辅助项,待鼠标变形时双击,弹出“辅助项”对话框,在对话框中修改相关信息。 4.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相关信息。 注意:
? 未经审核的错误凭证可通过“填制凭证”功能直接修改;已审核的凭证应先取消审核后,再进行修改。
? 若已采用制单序时控制,则在修改制单日期时,不能在上一张凭证的制单日期之前。 ? 若选择“不允许修改或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权限控制,则不能修改或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
? 如果涉及银行科目的分录已录入支票信息,并对该支票做过报销处理,修改操作将不影响“支票登记簿”中的内容。
? 外部系统传过来的凭证不能在总账系统中进行修改,只能在生成该凭证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冲销凭证(可选做)
1. 在“填制凭证”窗口,执行“制单”|“冲销凭证”命令,打开“冲销凭证”对话框。 2. 输入条件:选择“月份”、“凭证类别”;输入“凭证号”等信息。 3. 单击“确定”按扭,系统自动生成一张红字冲销凭证。 注意:
? 通过红字冲销法增加的凭证,应视同正常凭证进行保存和管理。
? 制作红字冲销凭证将错误凭证冲销后,需要再编制正确的兰字凭证进行补充。 删除凭证(可选做)
作废凭证 1. 先查询到要作废的凭证。
2. 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作废/恢复”命令。 3. 凭证的左上角显示“作废”,表示该凭证已作废。 注意:
? 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编号,只显示“作废”字样。 ? 作废凭证不能修改,不能审核。
? 在记账时,已作废的凭证应参与记账,否则月末无法结账,但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相当于一张空凭证。
? 账簿查询时,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 若当前凭证已作废,可执行“编辑”|“作废/恢复”命令,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整理凭证 1. 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凭证删除/整理”命令,打开“选择凭证期
间”对话框。
2. 选择要整理的“月份”。
3. 单击“确定”按钮,打开“作废凭证表”对话框。 4. 选择真正要删除的作废凭证。
5. 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这些凭证从数据库中删除并对剩下凭证重新排号。 注意:
? 如果作废凭证不想保留时,则可以通过“凭证删除/整理”功能,将其彻底删除,并对未记账凭证重新编号。
? 只能对未记账凭证作凭证整理。
? 已记账凭证作凭证整理,应先恢复本月月初的记账前状态,再作凭证整理。 出纳签字 更换操作员
1. 在“总账系统”的初始窗口,执行“系统”|“重新注册”命令,进入“注册总账”
窗口。
2. 以“陈亮”的身份重新注册总账系统,单击“确定”按钮。 注意:
? 凭证填制人和出纳签字人可以为不同的人,也可以为同一个人。 ?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 在进行出纳签字和审核之前,通常需先更换操作员。 出纳签字
1. 2. 3. 4. 5. 6.
执行“凭证”|“出纳签字”命令,打开“出纳签字”查询条件对话框。 输入查询条件:单击“全部”单选按钮,输入月份“2006.01”。 单击“确认”按钮,进入“出纳签字”的凭证列表窗口。
双击某一要签字的凭证或者单击“确定”按钮,进入“出纳签字”的签字窗口。 单击“签字”按钮,凭证底部的“出纳”处自动签上出纳人姓名。 单击“下张”按钮,对其他凭证签字,最后单击“退出”按钮。
注意:
? 涉及指定为现金科目和银行科目的凭证才需出纳签字。
? 凭证一经签字,就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取消签字后才可以修改或删除,取消签字只能由出纳人自己进行。
? 凭证签字并非审核凭证的必要步骤。若在设置总账参数时,不选择“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则可以不执行“出纳签字”功能。
? 可以执行“签字”|“成批出纳签字”功能对所有凭证进行出纳签字。 审核凭证
以“汪刚”的身份重新注册总账系统。
1. 2. 3. 4.
执行“凭证”|“审核凭证”命令,打开“凭证审核”查询条件对话框。 输入查询条件,单击“确认”按钮,进入“凭证审核”的凭证列表窗口。
双击要审核的凭证或单击“确定”按按钮,进入“凭证审核”的审核凭证窗口。 检查要审核的凭证,无误后,单击“审核”按钮,凭证底部的“审核”处自动签上审核人姓名。
5. 单击“下张”按钮,对其他凭证签字,最后单击“退出”按钮。 注意:
? 审核人必须具有审核权。当通过“凭证审核权限”设置了明细审核权限时,还需要有对制单人所制凭证的审核权。
? 作废凭证不能被审核,也不能被标错。
? 审核人和制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凭证一经审核,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取消审核签字后才可修改或删除,已标记作废的凭证不能被审核,需先取消作废标记后才能审核。 凭证记账
以“汪刚”的身份重新注册总账系统。 记账
1. 执行“凭证”|“记账”命令,进入“记账”窗口。
2. 第一步,单击“全选”按钮,选择所有要记账的凭证。单击“下一步”按钮。 3. 第二步显示记账报告,如果需要打印记账报告,可单击“打印”按钮。如果不打印
记账报告,单击“下一步”按钮。 (4) 第三步记账,单击“记账”按钮,打开“试算平衡表”对话框,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登录有关的总账和明细账、辅助账。登记完后,弹出“记账完毕”信息提示对话框。 (5) 单击“确定”,记账完毕。 注意:
? 第一次记账时,若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不能记账。 ? 上月未记账,本月不能记账。
? 未审核凭证不能记账,记账范围应小于等于已审核范围。 ? 作废凭证不需审核可直接记账。
? 记账过程一旦断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中断后,系统将自动调用“恢复记账前状态”恢复数据,然后再重新记账。 取消记账
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菜单 1. 在总账初始窗口,执行“期末”|“对账”命令,进入“对账”窗口。 2. 按Ctrl+H键,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已被激活”信息提示框。 3. 单击“确定”按钮,单击“退出”按钮。 注意:
? 如果退出系统后又重新进入系统或在“对账”中按“Ctrl+H”键将重新隐藏“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
取消记账 1. 执行“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打开“恢复记账前状态”对话框。 2. 单击“最近一次记账前状态”单选按钮。
3. 单击“确定”按钮,弹出“恢复记账完毕”信息提示对话框,单击“确定”按钮。 注意:
? 己结账月份地数据不能取消记账。 ? 取消记账后,一定要重新记账。 2.出纳管理
以“陈亮”的身份重新注册总账系统。 现金日记账
1. 执行“出纳”|“现金日记账”命令,打开“现金日记账查询条件”对话框。 2. 选择科目“1001现金”,默认月份“2006.01”,单击“确认”按钮,进入“现金日
记账”窗口。
3. 双击某行或将光标定在某行再单击“凭证”按钮,可查看相应的凭证。 4. 单击“总账”按钮,可查看此科目的三栏式总账,单击“退出”按钮。 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查询与现金日记账查询操作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银行存款日记账多一结算号栏,主要是对账时用。 资金日报表
1. 执行“出纳”|“资金日报”命令,打开“资金日报表查询条件”对话框。 2. 输入查询日期“2006.01.03”。选择“有余额无发生也显示”复选框。 3. 单击“确认”按钮,进入“资金日报表”窗口,单击“退出”按钮。 支票登记簿
1. 执行“出纳”|“支票登记簿”命令,打开“银行科目选择”对话框。
2. 选择科目:工行存款“100201”,单击“确定”按钮,进入支票登记窗口。 3. 单击“增加”按钮。
(4) 输入领用日期“2006.01.25”,领用部门“销售二部”,领用人“宋佳”,支票号“155”,预计金额“5 000”, 单击“保存”按钮, 单击“退出”按钮。 注意:
? 只有在结算方式设置中选择“票据管理标志”功能才能在此选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