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4)

2018-12-17 16:59

? (1)侵犯著作权人某些财产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

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 ? (2)侵犯图书出版者专有权的行为(盗版行为)。 ? (3)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

? (4)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行为。 ? (5)侵犯广播组织权的行为。

? (6)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的行为。加密-解密-复制等。

? (7)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登记号、警告、声明、商标等。 ? (8)侵犯他人免受作品之虚假署名的行为。 ? 3、著作权救济措施 ? (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可计算的的;难以

计算的,按违法所得;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50万元以下。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物品,没收销毁侵权材料、工具、设备,行政拘役。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二、著作权的限制 ? 1、概念

? 著作权限制就是对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权或者获得报酬权给予适当的限制,以

便于著作权人之外的其他人对其版权作品或受相关权保护的对象的使用,让人们分享由该作品带来的精神利益和文化利益。这也是“利益平衡原则”在著作权法上的具体体现。

? 2、著作权限制的种类

? 著作权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强制许可和公共秩序保

留等(国际)。

? 在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限制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公共秩序保留。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3、合理使用

? (1)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

? *合理使用人的不确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的作品。 ? *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 ? *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 *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使用者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

权人的其他权利。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2)合理使用的种类

? 《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

?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 *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

引用已发表作品。

?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等媒体已发表

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

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某某美容美发学校”?

?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

馆收藏的作品(包括未发表的作品)。

? *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该表演组织者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但扶

贫义演、赈灾义演、慈善义演等不属于。

? *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但不得擅

自发表。

?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

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但外国人不能。 ? *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4、法定许可

?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 (1)法定许可的标准

? *使用者以营利为目地使用作品。

? *使用者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 ? *使用者使用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2)法定许可使用的种类

? *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教材的编写者的法定许可使用。 ? *报刊社转载、摘编其他报刊的作品作为文摘、资料刊登的。 ?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的,为了录制音乐制品的。 ?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 ?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 5、公共秩序保留 ? 公共秩序保留,就是对损害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习惯的作品,

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制度。

?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

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 6、著作权穷竭

? 著作权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

人许可,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而不构成侵权。

? 著作权穷竭涉及以下问题(1)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是合法制作的。;(2)作品原件或

复制件第一次被合法地投入市场。;(3)著作权人因此而丧失对该作品复制件的再销售控制权,即发行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 对著作权穷竭的限制(1)追续权。是作家或艺术家的文学艺术作品原件或原稿,在

第一次转让后,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的分享该原作或原稿转售利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该项权利。(2)出租权。我国有。(3)公共借阅权。图书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公共部门向不特定的读者出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适当版税。我国没有。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四、著作权的利用

著作权利用,是指著作权人自己利用或者授权他人利用其版权作品以获得相应报酬或者收益的法律行为。

常见的著作权利用形式有: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质押等。 1、著作权的转让与合同

(1)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通过转让合同,将其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详细的著作财产权,其中每一项具体的权利都可以独立地作为转让客体。

由于著作权具有地域性,故驻足财产权可以在不同地域进行转让。但著作权不能卖绝。

(2)著作权转让合同。

转让著作财产权,应签订转让书面合同,并经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财产权转让合同包括下面主要内容:

*作品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的价格;*支付转让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通过使用合同授权他人在某个地域内以某种方式利用其作品的制度。与转让相比,被许可人所获得的只是对作品的使用权。 (2)著作权许可使用,应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其内容包括: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力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限。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3、著作权的质押 (1)质押。是指担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根据合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能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质押有两种:一是动产质押;二是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第79条规定: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出质,即可质押。

(2)著作权质押应签订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著作财产权出质后,非经质权人同意,作为质物的著作财产权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更不得自行转让作为出质物的作品。

(4)质权的实现。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可将质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超出的归出质人,不足的由债务人清偿。 (5)质押关系的终止。其一,被担保的债权,到期已偿还的;其二,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将许可费用于提前偿还被担保债权的;其三,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或第三人以其他质物替代,或以其他担保形式替代的;其四,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形式的终止。 第三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制度概述 一、基本概念 1、专利

专利源于英文“patent”,是指由国王签署的带有御玺印签的独占权利证书。现在所说的“专利”,有更广泛的使用,可以是“技术方案”,也可以是“专利文献”,还可以是“专利权”。所以,“专利”一词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指“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人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它具有“垄断”和“公开”两大基本特征。 2、专利法

专利法是指调整因发明创造的产生、利用与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定义说明,专利法是通过针对以下内容(对象)来实现社会关系的调整: (1)确认发明创造归属;(2)授予专利权;(3)保护专利权;(4)利用专利权。 故专利法的构成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第一节专利权概述 3、专利权

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根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性,分别是: (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专利法的基本理论 1、自然权利论

自然权利论,是专利法产生初期占统治地位的一种观点。其主要观点是:人的创造性思想是一种精神财产,人们应对自己的这种思想、知识享有产权,这是作为人当然获得而不可剥夺的权利。因为技术创新是发明人精神、智慧创造出来的成果。既然所有新颖的独创的构思属于创造这种思想的人所有,则它的存在不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承认,国家权力只应保障这种权力不受第三人的侵犯。 第一节专利权概述 2、非物质财产论

非物质财产论认为:发明作为精神产品,是一种非物质性的无形财产,他人对此发明的任何侵犯都应视为对发明这个人权力的侵犯。非物质财产理论更强调发明劳动成果的思想性质和发明人权利的本质特征,从而区别了发明人的权利和成果所有人的权利,即将发明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清楚地划分开来,财产权可转移,而人身权同发明人不可分割。 3、专利契约论

契约论的实质是:思想是发明人的财产,但是单独地占有思想,对发明人来说是不够的,他应当能利用思想。然而思想不是物,如果将它公开,它可能被各种人利用。为了使发明人能一个人利用它,发明人应当得到禁止他人利用其思想的权利。为此发明人可与社会签订一项契约,该契约是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创造的技术为对价,换取社会给予的一定时期独占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以补偿在发明创造中支出的劳动和费用,社会对发明人权力的保护换取社会技术的增加。 第一节专利权概论 4、利益平衡论

? 利益平衡论认为:专利法本身是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作

出的制度设计,旨在谋求激励发明创造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理想平衡。

? 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利益平衡,是专利法律制度的基石,通过

专利法的规定既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又相对满足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从而实现其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 5、产业政策论

? 产业政策论认为: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和经济进步的手段,它强调专利权的首要目

的不是保护发明人的私有财产,而是为了实现公众和社会利益。专利法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在与鼓励从事发明创造,鼓励公开技术与传播技术。 ? 6、防止不正当竞争论(略) ? 三、专利制度的作用

? 1、极力创造,推动科技进步;2、创造无形财产,提升利益资源; ? 3、利用专利文献,提高创新起点;4、保护投资,提升市场竞争力。 ? 5、先入为主,防御竞争对手。 ?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 一、专利权的客体

? 给技术发明人以专利权,首先要明确专利保护的对象,即专利权的客体。就我国《专

利法》而言,所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1、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从该定义可知,发

明专利分为两类:

? (1)产品发明。如机器、设备、仪表等。产品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产品专利。产

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但产品专利可以排斥他人用不同的方法生产同样的产品。 ? (2)方法专利。是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具有特性的

方法和手段。如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及工艺规定的顺序等。方法发明取得后称为方法专利,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用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 从另一个角度对发明进行分类,有:

? (1)首创发明。或称开拓性发明。如指南针、白炽灯、电话等。 ? (2)改进发明。性能或功能的改变。如日光灯——霓虹灯。 ? (3)组合发明。如发动机、轮胎、方向盘、车厢——汽车。

? (4)应用发明。一种技术应用于另一新的领域。如用于测量树木年龄、以及病虫害

的听诊器等。

? (5)选择发明。如温度的选择。50度-100度——75度。 ?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 2、实用新型专利 ?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应具备两个特征:

? (1)它必须是一种产品。

? (2)它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 3、外观设计专利

?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奥鹏南开12秋《组织行为学》在线作业答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