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管理制度汇编
共青团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委员会
目 录
1.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委工作制度 2.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委组织管理系统图 4.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5.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干管理条例 6.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支部建设细则 7.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支部工作制度 8.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员管理条例
9.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0.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徽佩戴、团员证注册、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11.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费收缴及管理使用制度 12.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支部考核与奖励制度 13.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总支考核与奖励制度 14.株洲市第十八中学业余团校管理制度 15.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6.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青年学生维权工作制度 17.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青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18.株洲市第十八中学青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委工作制度
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她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我校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使之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学校、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代表大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我校团代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按照《团章》及团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上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团委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3、选举产生新的团的委员会。 二、团代会的代表
团代表占所在支部团员人数的10%。 团代表必须经各支部民主选举产生。
3、团代表必须是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本校团员。能代表本支部团员的意志,在各方面表现均好,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团代会列席代表
1、团代会召开期间,根据需要适当邀请一些优秀少先队员为非正式代表。 2、到席代表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选举办法
1、团代会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
2、团代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80%以上选举才有效。
3、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O”,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X”,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5、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代表中产生)。
6、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会议,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反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