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城市群规划修改(2009-2030年)公示稿(2)

2018-12-23 22:59

(1)立足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发展思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立足滇中发展和云南省情,基于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开放竞争格局,结合世界各地及我国城市群建设的经验,高度重视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确定发展思路。

(2)构建和谐,力促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促进滇中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滇中城市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利益。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现阶段滇中城市群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4)重点突破,以重点目标和重点问题为研究导向。切实面对城市群区域内外要素流动快速而又纷繁复杂的情况,在有限的规划期内,通过通过设定有限的规划目标,针对主要的问题和矛盾,提出相应发展战略。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与指导,得到了省直有关部门、滇中各城市、省内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滇中城市群规划》工作组

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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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滇中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滇中区域整体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等,结合滇中城市群的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指导滇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是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规划所称滇中城市群,包括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辖区范围,总规划面积9.6万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09~2015年。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五条 滇中城市群发展总目标

滇中城市群是带动云南省发展的增长区域,是中国西部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门户城市群,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核心区域。

第六条 战略目标一:带动云南省全面发展的战略核心区域

滇中具有云南省重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结构优势、基础条件优势、城市规模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等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潜力巨大。通过统筹规划,四城市合理分工协作,形成以昆明特大城市组合体和曲靖大城市为龙头,具有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合理聚集特点的新城市群,促进滇中城市群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强化滇中在云南的中心和带动作用。

第七条 战略目标二:中国西部具有较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色城市群。

充分发挥滇中在交通枢纽方面的优势与特色,通过推进滇中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建设,实现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有效提升,将滇中建设成为我国对外物资集散的陆路、航运枢纽和我国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城市群。

滇中作为云南的核心和代表区域,气候宜人四季如春,具有奇特多样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鲜明的文化特色将使滇中城市群在全国独树一帜。同时,滇中总体来看生态环境本底依然良好,通过切实可行的空间管制保护好滇中良好的生态环境,逐步将滇中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环境友好型城市群。

第八条 战略目标三:中国面向西南的桥头堡,中国、东南亚、南亚结合地带的区域中心。 充分发挥昆明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商业金融基础优势、气候优势、旅游资源优势,依托航空、铁路、公路交通条件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将滇中建成面向西南的交通枢纽、物资集散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成为辐射力强大的服务中心和流通中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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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九条 人口规模

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滇中2030年末总人口规模约为2400万人,其中近期总人口规模约为1900万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预测规模基础上放大20~25%,按2800万人预留,其中近期预测规模按2000万人预留。

第十条 人口空间发展引导一:人口高度密集的迁入区

包括昆明半小时通勤圈及曲靖、玉溪、楚雄中心城区,这一地区是人口的主要承载区,包括昆明、呈贡、安宁、麒麟区(马龙、沾益并入麒麟区)、红塔区(峨山并入红塔区)、楚雄(南华并入红塔区)等中心城区,应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人口向城市集中,降低农业人口比重,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第十一条 人口空间发展引导二:人口相对密集的迁入区

昆明一小时通勤圈及曲、玉、楚半小时通勤圈,这一地区产业连绵发展,是人口集聚的次级区域,也是承接昆明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主要包括晋宁、富民、宜良、石林、嵩明、武定-禄劝、陆良、富源、通海、禄丰等中心城区,应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各类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投入,加大产业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发展,鼓励人口向中、小城市集中,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第十二条 人口空间发展引导三:人口低密度的生态控制地区

包括滇中范围内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的水源保护地等。该区应控制并削减人口增长,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及农业文化,严格控制第二产业尤其是污染型产业的发展。鼓励人口向其他地区以及本地区内建制镇以上城镇转移,促进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第十三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滇中城市群规划近期末城镇化水平为48%,远期城镇化水平为70%。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发展战略

城镇群发展总体战略

整合区域产业、人口和环境资源,建设强大的区域基础设施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全方位拓展与东南亚地区、“泛珠三角”等西南区域的交流合作,通过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保护性利用区域资源,优化人居环境,增强滇中城市群整体活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滇中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有高度适应性和开放性的空间载体,支持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 战略一:区域协同重构,强化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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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升昆明城市发展定位,构建曲靖、玉溪、楚雄协力共同发展的格局。从产业选择、空间布局、设施共建、城乡统筹、要素共享等方面予以重构和响应,实现区域全方位、多领域、各层次的联动和互动,提升滇中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和活力。

第十六条 战略二:外延环境保护概念,确保可持续发展

自然生态环境平衡是人类持续发展的最基本保证,而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则是人类发展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扩大保护对象,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不仅仅局限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还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和民族文化环境。从政策措施上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和保护,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

第十七条 战略三:设施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筹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不仅让区域内居民平等享受铁路、公路、城际交通、给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电网设施、电信网设施等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同时注重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社会设施的统筹共建。一方面,加大对曲靖、玉溪、楚雄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以各类设施的分级统筹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让农民与市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到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沟通便捷化,运行高效化。

第十八条 战略四:融汇民族传统特色,弘扬云南地域特质

利用滇中区域丰富多样的民族、历史、生态、产业文化元素,不断继承、发展和创新,积极探索,通过民族文化建设、历史遗存保护、优美环境营造、特色经济培育等有效手段建设特色城镇,突出生态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滇中城市群发展布局规划

城镇群总体空间布局

在城镇群空间发展战略的引导下,滇中城市群将形成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核心,核心城市功能扩散地域为圈层,核心与国内、外主要节点(其它城市群或国家中心城市)的联系方向为放射轴的“核心圈层放射”空间结构,以昆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为核心,以圈层交通加强区域内昆-曲、昆-玉、昆-楚及其它城市联系,以多条主次联系轴提升对外联系度,优化滇中城市群城镇空间结构。

针对滇中范围内不同区域生态敏感性、工业基础、基础设施等条件,划分多个工业布局区域,整合并引导滇中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主导产业发展的横向联系,积极培育区域性产业集群,形成城镇、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发展。

第一节 发展结构体系

第二十条 “一核三极两环两轴”的空间结构体系

滇中城市群将形成“一核三极两环两轴”的空间结构。近、中期发展重点在于构建核心,形成“一核三极一环一轴”的空间结构,做强宣威-曲靖-嵩明-昆明-安宁-玉溪这条轴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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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昆明都市区环状交通联络,向昆明中心城区外围区域寻求城市和产业发展空间,并初步形成联络滇中南部区域主要城镇的交通半环。曲靖、玉溪、楚雄三城市应主动融入大昆明经济发展。

通过统筹规划,形成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 第二十一条 “一核”——区域发展“核心”

“一核”指昆明城区及其周边紧密发展的昆明都市区,是滇中发展的核心区域。构筑区域发展“核心”,聚合区域高端职能,提升城市高端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工业结构的高新化和扩散能力,建设国家级和区域性空港、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制定有利于核心城市各项功能成长的实施措施,强化昆明的区域主中心地位,将昆明打造成为面向西南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云南省省会,融“春城”、历史文化名城为一体的滇中核心城市。

第二十二条 “核心”地区发展导引

包括昆明市中心城区、呈贡新城、机场新区、海口、晋宁,这一区域是未来人口高度聚集的区域,应以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营造为首要目标,积极发展无污染、技术密集型的工业门类。

作为滇中核心城市,云南省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西南重要的铁路枢纽,“核心”应优化调整区域性高速公路、铁路布局,扩展昆明城市辐射能力和发展空间,构建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实现产业、人口与城市承载能力的和谐发展。加强安宁-晋宁-澄江-宜良-嵩明的交通联系,积极引导产业和人口适当向外围疏散,缓解中心城区和滇池的治理压力。远景重点在于逐步调整玉溪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形成“昆明-玉溪”“双核中心”,促进滇中的高端区域服务职能向“双核中心”区域集中,以提高核心区的综合辐射功能。

昆明不适宜发展的产业: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包括纺织行业以及类似的高耗水、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重化工以及类似的高污染、大运输量的产业。滇池1000m范围及汇水区,必须严格控制污染型项目的发展,现状部分产业应搬迁出中心城区范围。

昆明应慎重发展的产业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宜在主城发展,应布局在外围的宜良、晋宁等适宜区域;重化工向嵩明-寻甸-东川的特定区域转移,其它区域慎重发展。

昆明应引导发展的产业为:以物流、商贸、金融、教育、商务会展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金属冶炼及加工制造业、医药产业、光电子信息产业。

第二十三条 “三极”

“三极”指以曲靖、玉溪和楚雄中心城市及其周边紧密发展的三城市都市区范围,作为滇中次级中心重点发展。

曲靖是辐射川、滇、黔、桂交界区域的重要节点,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新型工业基地,滇中城市群次中心。曲靖将进一步重点发展重化工,并逐步培育在机械制造、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新材料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成长与发展,曲靖优势的农业生产资源和生产能力也使其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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