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根据普查人口预测常住人口
? 常住人口发展潜力判断
规划区是惠州中心城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比较完善、居住条件较好、商业氛围浓厚,是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增长和集聚的重点地域。从市区发展战略来看,规划区在规划期内仍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点地域,相应地其常住人口仍会保持原来甚至更快的增长速度。
? 常住人口人口预测
由于规划区普查口增长态势比较平稳,我们用复合增长率法来预测常住人口。
1990-2005年,规划区普查人口的复合增长率为7.4%。我们判断,规划区未来15年内仍将保持这一速度。户籍人口预测结果:2010年——48.3万人;2020年——95.2万人。
? 常住人口预测结果 常住人口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6-4:常住人口预测结果
2010年 2020年 根据户籍人口预测常住人口 47.5 92 根据普查人口预测常住人口
48.3 95.2
2.4 常住人口发展控制规模
(1) 上层次规划常住人口规模控制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是惠阳区分区规划的上层次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给出的本次规划区的配套人口控制规模为:2010年——40万人;2020年——100万人。但是《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在计算配套人口时对于外来人口进行了一定的折算。 (2) 常住人口发展控制规模
根据规划区常住人口预测规模,遵照上层次规划的人口发展控制规模,考虑规划区因工业商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而带来的常住人口加速增长因素,以及充分吸取深圳、东莞等快速发展地区城市规划人口预测的经验教训,规划区常住人口控制规模为:2010年——50万人;2020年——110万人;远景规模控制在150万人左右。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3.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3.1 现状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统计,规划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5平方公里,现状城市人口为34.5万人,其人均城市
建设用地为101平方米,没有超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
3.2 建设用地发展控制规模
规划区2005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7平方米。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要求,按照“适度从紧”的用地原则,确定规划区2010年、2020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为110平方米、115平方米。按照这样的标准,规划区2010年、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5平方公里、127平方公里。
表6-5: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控制规模
指标 单位 2005年(现状) 2010年 2020年 常住人口 万人 34.5 50 110 城市建设用地 平方公里 35 55 127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平方米 101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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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空间管制规划
4.1 空间管制的目标
保全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区域生态“底线”的保障条件,防止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保护区域生态结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保护战略性资源——通过对具有整体战略意义的资源和交通发展空间的管制,防止战略性空间资源的破坏和低效利用,保障区域经济、产业和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条件,保持区域整体竞争力。 优化空间结构——通过空间分类管理,针对地区发展差异,通过制定标准、政策倾斜,基础设施引导等措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实现区域全面发展。
协调矛盾冲突-通过协调发展中的冲突和矛盾,保障区域整体利益,实现“双赢”和“多赢”。
4.2 管制空间区划
(1)区划原则
宏观性原则:空间区划主要是采取城市尺度对区域进行用途细分,空间划分相对粗略,而具体的土地开发控制由下一层次的规划加以深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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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作性原则:对空间的细分采取简要的分类,首先根据空间用途——建设和非建设属性的控制,将建设用途的空间分为城镇建设密集区、独立建设区及区域绿地三类。在三大类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控制与土地利用规划分类的控制,协调和弱化两者在用地分类、规划目标、控制手段等方面的差异和矛盾,以便于土地及规划建设的常规管理。另外,为了加强对区域交通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控制和文物及地方特色区域的保护,单独划分出“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文物保护区”两类(它可能位于其他三类分区中任何一种类别的空间范围之内)。
强化控制与协调引导原则:空间区划加强了对控制开发建设用地的分类,以有效地保护环境、引导集中发展。为了强化城乡协调发展,构筑市域总体空间结构,推动城市协调发展,引导城市空间管制实施,本规划对各次区域及镇区的空间协调提出了规划指引。
绿地划分中的功能优先原则:由于城乡协调的空间区划对于用地功能而言属于宏观层次上划分,在空间属性的分类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交叉与重叠。这种情况较多地出现在多类控制开发建设的用地中。比如,部分风景保护区、园地等绿地也可以纳入城镇隔离绿带之中,但由于它们具有一定的固定(或特殊)功能,而作为独立的绿地功能区加以划分认定。 (2)区划方案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的要求,以及惠州都市区的建设用地分析和城镇发展需求判断,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禁止建设区包括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区域、重要的保护绿地以及国道、省道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禁止建设区必须永久性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外,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类型的开发建设活动。惠阳分区内禁止建设区面积为166.78平方公里。 ?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者敏感区,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市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限制发展区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非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同意,不得在限制发展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开发。惠阳分区内限制建设区面积为43.56平方公里左右。 ?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为除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在保障生态资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本规划确定惠阳分区内适宜建设区面积为121.85平方公里。
本规划中所提出的各类空间管制区的范围的界定是指导性的,准确的界定有待在下一层次规划或城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市空间地理信息系统中得到具体落实。 (3)空间区划分类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与产业、交通发展的背景,结合对区域内不同类型城镇地区的发展控制设想,在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区”划分基础上,为了实现对区域内不同地区发展分类指导和实行分级区域空间管制的目标,把区域内生态环境、城镇与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发展地区划分为六类管理分区,以便提出不同的引导和控制要求。
惠阳分区内空间根据用途的性质分为六大类和十五中类,通过英文字母来编写空间代码。五大类分别是城镇建设密集区(T)、独立建设区(S)、区域绿地(O)、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U)、文物保护区(P)、战略性空间资源储备区(B)。 城镇建设密集区和独立建设区属于“三区”中的适宜建设区;文物保护区、区域绿地中的海岸绿地、河川绿地、风景绿地、缓冲绿地属于“三区”中的限制建设区;区域绿地中的生态保护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属于“三区”中的禁止建设区;战略性空间资源储备区在规划期内属于“三区”中的限制建设区。
城市绿线是指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次规划所划定的城市绿线,除上表所示的区域绿地和城镇隔离绿带以外,还包括:城镇建设密集区和独立建设区中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
城市蓝线是指本次规划确定的河流、水库、湖泊、湿地、水渠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界限。包括上表所示海岸绿地和河川绿地——淡水河、淡水河湿地和其他规划保留的水体及水岸边需要控制的陆域范围。具体包括:规划作为饮用水源水库的最高水位线向陆域纵深约100米、其他水库库区范围;西枝江两岸约80米、淡水河两岸约50米、其他规划保留河道两岸约5米范围,同时结合规划用地性质综合考虑。原则上东江、西枝江、淡水河两岸的绿地划入蓝线范围。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惠州市惠阳区紫线管理的范围包括:惠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叶挺纪念馆,以及如古井(淡水“古井”)、古建筑(霞涌烽火台、清泉寺;永湖上排古堡;镇隆崇林世居;淡水文昌庙;新圩魁星阁、盘古宫、祖庙、秋长碧滟楼等)、遗迹(良井叶梦龙墓遗址;霞涌宝塔遗址等)、名人故居(淡水邓承修故居、邓仲元故居、秋长叶挺故居等)、革命旧址及烈士纪念碑(淡水的惠阳县第二区行政委员会旧址、革命烈士纪念碑;秋长的惠宝人民抗日游击总队部旧址、路东农民抗敌同志总会旧址等)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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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市空间发展与总体布局
1. 空间结构 —“两轴、三带、多中心”
规划为惠阳区制定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空间框架,从城市中心发展要素来看,规划强调集聚与均衡相结合的原则,强调核心、多级配置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结合现状以及已经确定的发展要素区位特征、自然环境特色,规划提出 “两轴、三带、多中心”的规划空间结构。
1.1 两轴
根据珠江东岸都市区区域城市经济发展格局,惠阳中心城区处于深圳与粤东经济联系走廊的结合部。从惠州市域经济空间发展格局来看,惠阳中心城区处于惠州沿江发展向沿海发展战略转变的中部走廊的南端。从全局来看,惠阳中心城区的发展受两条经济发展走廊的影响。 (1)惠澳城市发展轴
惠澳城市发展轴是惠州市城市中部发展脊梁,直接北部惠城-中部惠澳新城-南部惠阳中心城区-滨海大亚湾开发区。惠阳中心城区现状未开发利用空间资源大部分集中在惠澳发展轴线上。包括三和、秋长北、洋纳、新桥等。 (2)深惠城市发展轴
深惠城市发展走廊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经济联系走廊,惠阳老城区即是依托该走廊逐步发展起来的,受发展阶段的局限,该走廊“马路经济”的痕迹很深,导致惠阳老城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质量相对不高。未来深惠发展走廊还会得到提升和升华,主要取决于联系该走廊的交通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比如将过境交通迁移出老城区、增设深惠城际轨道等,重新挖掘老城区商业价值,推动城市更新。
1.2 三带
(1)中部城市生活带
打造惠阳中心城区山水居住环境,使淡水老城区-秋长城区-秋长北-三和形成南北贯通的中心城
区中央山水生活空间发展带。 (2)秋长西产业发展带
规划将城市过境交通调整到中心城区的外围,依托城市过境交通条件,规划在秋长西部形成传统产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业发展走廊。 (3)惠澳产业发展带
依托惠澳高速以及联系惠城、惠阳两个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系统的形成,规划在惠澳高速沿线形成惠澳高新技术产业混和发展走廊。
1.3 多中心
(1)惠阳新中心区 (2)惠阳行政中心区 (3)秋长组团中心 (4)秋长北组团中心 (5)三和组团中心
2. 各功能区定位与发展方向
惠阳区用地布局充分兼顾产业发展特点及各组团建设的需要,尽量避免互相干扰,充分照顾到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功能的城市功能区互相协调、互相影响的重要性。
根据惠阳区既有路网以及规划路网的格局、惠阳区山水自然环境特点以及不同城市功能、发展阶段的差异,将惠阳区划分为七大功能区,依次为:
惠阳新中心功能区、淡水功能区、秋长功能区、秋长西功能区、秋长北功能区、三和功能区、沙田功能区。
总体而言,惠阳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协同发展,局部而言,各功能区发展的方向和特点又有所不同。
2.1 惠阳新中心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新桥中心区、洋纳组团、行城工业组团三个空间单元, (2) 功能定位
该功能区是惠阳区的中心片区,它是惠阳区的商业金融服务中心、商务办公区、对外交通枢纽,并承担部分居住及产业功能。该区作为惠阳区中心功能区,应主要集中公共设施及商业设施,同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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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对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造及山水环境治理,改善中心片区的公共中心场所品质、居住生活环境,整体提升惠阳区新城市中心区的门户城市形象。
2.2 淡水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淡水老城区、惠阳行政中心区、白云组团、草洋组团四个空间单元, (2) 功能定位
该功能区是惠阳区的老城区,它是惠阳区的行政文化中心、商业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该区作为惠阳区既有中心功能区,应主要集中公共设施及商业设施,同时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造及山水环境治理,改善老城片区的公共中心场所品质、居住生活环境,整体提升惠阳区新城市中心区的门户城市形象。
2.3 秋长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淡水河以北、惠阳外环路(秋沙路)以南地区。 (2) 功能定位
该功能区是秋长街道办的老城区,规划成为组团级商业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公共设施及商业设施,同时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改造及山水环境治理,改善秋长组团新中心的形成,改善公共中心的场所品质、居住生活环境。
2.4 秋长西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秋长西部地区,惠阳外环路沿线地区。 (2) 功能定位
该功能区是惠阳西部传统产业空间发展带,主要规划安排几个专业型工业区以及依托高快速路建设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物流园区。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2.5 秋长北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惠阳外环路(秋沙路)以北、惠阳大外环高速以南地区。
(2) 功能定位
该功能区惠阳中心城区北部组团中心,规划为惠阳区新的行政中心预留发展空间。居住功能的建设逐渐向山地特色过度。
2.6 三和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惠阳大外环以北、主要是三和经济开发区。 (2) 功能定位
该组团以高新技术产业功能目标起步,随着区域交通设施的进一步完善,该组团与深圳的交通联系将会通过高速公路、城际轨道的建设得到强化。规划在高新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引导该组团向山地文化特色的品质居住社区发展。
2.7 沙田功能区
(1) 空间单元
包括惠澳高速以东的沙田镇。 (2) 功能定位
严格限制沙田镇区工业项目过大规模的发展,依托山地旅游、温泉旅游项目的建设,将沙田镇建设成为山地休闲旅游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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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分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占总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小类 (%) R 居住用地 3989.52 26.50 R1 一类居住用地 229.00 1.52% R2 二类居住用地 3302.83 21.94% R22 二类居住配套用地 239.11 1.59% R4 四类居住用地 218.58 1.4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50.30 9.63% C1 行政办公用地 68.71 0.46% C21 商业用地 686.53 4.56% C25 旅馆业用地 38.04 0.25% C C26 市场用地 74.51 0.49% C3 文化娱乐用地 125.68 0.83% C4 体育用地 262.70 1.74% C5 医疗卫生用地 49.16 0.33% C6 教育科研用地 144.98 0.96% 工业用地 2630.58 17.47%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2285.23 15.18% M2 二类工业用地 345.35 2.29% 对外交通用地 624.39 4.15% T T1 铁路用地 152.06 1.01% T2 公路用地 472.33 3.14% 道路广场用地 2372.51 15.76% S S1 道路用地 2300.07 15.28% S2 广场用地 26.90 0.1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45.53 0.30% W 仓储用地 265.25 1.76% W1 一类仓储用地 265.25 1.76% 市政设施用地 312.55 2.08% U1 供应设施用地 101.79 0.68% U2 交通设施用地 20.58 0.14% U U3 邮电设施用地 0.34 0.00%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82.44 0.55% U6 殡葬设施用地 103.93 0.69% U9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3.48 0.02%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绿地 2458.07 16.33% G G1 公共绿地 1645.26 10.93% G2 生产防护绿地 812.81 5.40%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953.27 6.33% E9 发展备用地 953.27 6.33% 城市建设用地 15056.45 100.00% 100.00% 水域和其他用地 18162.65 E E1 水域 729.61 E2 耕地 217.67 E4 林地 17215.37 合计 规划区总用地 33219.10 25